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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文號版本日期起草者:葉尚英日期:27/MAY/2003核對者:馬家棟日期:/MAY/2003批準者:張漢珍日期:/MAY/2003修訂號0首次發行/MAY/2003修訂履歷修訂內容發行日期東莞新進電子有限公司SMD-TS-PR-S002管制印章供應商評審和管理程序027/MAY/2003第1共6頁文件名稱文號SMD-TS-PR-S002版本0日期27/MAY/20031.目的為確保SMT訂購材料的質量及能長期穩定的批量生產,必須選擇合適的供應商,評審供應商的質量保證能力和供貨能力.2.範圍本指引規定了選擇合格供應商的方法和對預選供應商的質量保證能力進行審查的內容,以及對合格供應商的管理.3.職責本程序的主要負責部門為采購部、品質部,協助部門為工程部、物料部.4.定義4.1關鍵材料指對產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主要技術特性有重大影響,起關鍵作用的材料.4.2重要材料指對產品的安全性.可靠性無直接影響,但對產品的技術特性或部分技術特性.質量一致性和工藝的穩定性有直接影響的材料.4.3一般材料指除關鍵材料和重要材料之外的.對產品的技術特性的質量影響不大的材料.4.4合格供應商指評審分數達60分以上的供應商.5.程序5.1新供應商的選擇5.1.1供應商必須擁有政府機構核準的營業證書或資格證書.5.1.2供應商的生產能力和品質能力能滿足本公司的生產需求及品保需求.東莞新進電子有限公司管制印章供應商評審和管理程序第2共6頁文件名稱文號SMD-TS-PR-S002版本0日期27/MAY/20035.1.3客戶指定供應商所提供的貨品必須滿足本公司的生產需求及品保需求.5.1.4供應商應以符合TS16949技術規範或其它質量管理體系証書.5.1.5客戶指定的供應商,不在此評審範圍內.5.1.6供應商具有100%的準時交付能力.5.1.7因生產或采購的需要有必要增加新供應商,由船務/品質或其它單位調查或尋找有能力承辦本公司材料或模具之供應商,由品質部調查供應商有關資料制定供應商調查表,交品質經理批準后傳給供應商,后按5.3執行.5.1.8測量機構評審參照計量機關(供方)評審指引5.2對樣品評詁5.2.1由電子工程部要求新供應商依規格送樣品,樣品交工程部進行功能測試,品質部負責外觀及尺寸檢測,如客戶有PPAP要求時,依PPAP控制程序執行.5.3對供應商的評估內容5.3.1具體參照記錄供應商品質鑒定表現評估總分數100分.5.4評估要求5.4.1由品質部會同工程或生產安排人員到供應商進行實地評審.5.4.2以上述內容進行評估,預選供應商在管理方面和技術上必須能夠保證其產品的技術特性.尺寸精度和質量一致性符合我公司對產品的技術要求,在供貨方面必須滿足100%的按時交貨能力.5.4.3對采購的物料是否符合政府與環保法規的要求進行評估,確定是否符合政府和安全規定的要求以及是否考慮生產和銷售有關環境,電力,電磁方面的規定,參考法規鑒定控制程序.5.4.4品質部IQC主導供應商評審並完成考察評估報告,對基本符合條件的預選供應商的初步定為合格供應商,將有關報告和資料整理,對新供應商應填寫“供應商調查表”和“供應商品質鑒定表現評估”兩份表格;對已供貨的供應商進行年度審核或異常情況審核時,只需填寫“供應商品質鑒定表現評估”,把所有資料保存作為供應商的檔案.5.4.5對新供應商評審不合格,應將評審結果通知供應商,並要求其限期整改,六個星期后東莞新進電子有限公司管制印章供應商評審和管理程序第3共6頁文件名稱文號SMD-TS-PR-S002版本0日期27/MAY/2003再進行重新評審.評審再次不合格,則不予考慮.5.4.6對已供貨的供應商如果定期評鑒不合格,除應通知其限期改善外,還應予降低采購量或暫停采購,如果整改效果不佳,則撤消其合格供應商資格.5.5合格供應商要有核準5.5.1供應商由品質經理或是授權人綜合各部門評審資料核準為合格供應商.同時應得到客戶的批準.5.5.2客戶如指定供應商時,新有供應商可直接定為合格供應商,要注明客戶指定.5.6對供應商的管理5.6.1經認定合格的供應商所提出的物料必須經過SMTIQC檢驗後,方可流入下一個工序.5.6.2品質部每月負責對合格供應商的來料批量合格率,VCAR回復,交貨其確性等項目進行評比排序,具體評審和處理方法參考供應商評分指引.5.6.3品質部負責制訂供應商年度評審計劃,每年定期一次對供應商進行審核.5.6.4供應商評審記錄保存在品質部IQC.5.6.5采用客戶選定的分承包商不能免除確保其提供部品質量的責任.5.6.6當供應商不能按時交貨時,應及時通知本公司,同時應采取糾正措施.5.7供應商的開發5.7.1由品質部每年作成供應商品質體系開發計劃交事業部長核準.5.7.2依開發計劃,品質部每年定期一次組織人員前往供應商現場依供應商質量體系評鑒表及提出新要求或培訓.對評審不合格項目,要求供應商改善並跟蹤其結果.5.7.3對評審不合格的供應商且在規定時間沒有改善的供應商,由品質部主管呈報事業部長,取消其供貨資格.5.7.4必要時,本公司認可客戶或第三方認証機構對供應商的評審結果作為評審依據.5.7.5當所有供應商為客戶指定時,在征得客戶書面同意,本公司可放棄對供應商的評審.5.8運輸公司評價準則5.8.1運輸公司須擁有政府機構核準的營業證書或資格證書.5.8.2個體運輸公司必須鑒定《租車合同》滿足本公司的要求.東莞新進電子有限公司管制印章供應商評審和管理程序第4共6頁文件名稱文號SMD-TS-PR-S002版本0日期27/MAY/20035.8.3每年必須定期一次對運輸公司進行評審.5.8.4船務部負責對運輸公司進行評審.6.流程圖7.記錄7.1供應商調查表(SMD-FM-Q061)7.2供應商品質鑒定表現評估(SMD-FM-Q062)7.3供應商品質鑒定準則(SMD-FM-Q063)7.4供應商品質體系開發計劃表(SDM-FM-Q051)7.5運輸公司之審核表(SMD-FM-S003)8.附件(無)9.參考文件(無)9.1法規鑒定控制程序(SMD-TS-PR-Q008)9.2供應商評分指引(SDM-IN-Q030)9.3計量機關(供方)評審指引(SMD-IN-C007)9.4PPAP控制程序(SMD-TS-PR-Q015)東莞新進電子有限公司管制印章供應商評審和管理程序第5共6頁文件名稱文號SMD-TS-PR-S002版本0日期27/MAY/2003供應商評估流程圖東莞新進電子有限公司管制印章供應商評審和管理程序第6共6頁流程圖作業要點IQC主導供應商評估每年必須定期一次NOOKOKNO對供應商進行評估OK六個星期后再進行重新評審OKNONO資料保存品質部IQC原供應商供應商評估新供應商供應商審核限期修改重新審核定期審核接受供貨限期改善停止評審每年定期評審撤消合格資格資料存IQ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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