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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二〇一〇年一月目录1总论1.1前言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经济迅猛发展,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带来了区域发展严重失衡的现象,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迅速,而东西两翼和北部广大山区仍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为推动全省经济的协调发展,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粤府办[2005]15号)、《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印发广东省东西北振兴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粤府[2007]67号)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大力推动东西两翼及北部山区发展。新丰县为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积极发展地方经济,建设环保型涂料基地。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分别坐落于新丰县的三个片区,分别为横江片区、马头片区以及紫城片区。其中横江片区位于县城的西南面,紧靠G105国道,S347省道、X345县道在此交汇,占地191.54公顷,其中工业用地158.58公顷;马头片区位于新丰县马头镇,占地98.3公顷,其中工业用地90.91公顷;紫城片区紧邻横江片区,占地21.28公顷,其中工业用地26.93公顷。整体上来讲,涂料基地共规划用地311.12ha,其中,工业用地269.32ha,占总用地面积的86.56%;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57ha,占总用地面积的0.5%;道路广场用地6.99ha,占总用地面积的2.25%;绿地33.25ha,占总用地面积的10.69%。规划产品以涂料、树脂为主,包括水性涂料、溶剂性涂料、粉末涂料、溶剂型树脂以及水性涂料用树脂等。规划引进企业56家,规划产品总产量约为582000t/a,其中涂料362000t/a、树脂220000t/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园区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09年10月,新丰县环保和建设局委托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编制了《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环境影响评价大纲》。韶关市环境技术中心在韶关市新丰县组织召开了《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环境影响评价大纲》专家评审会,评价单位按照导则要求并充分采纳专家和技术评估部门对大纲的意见,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评价区域所属环境功能区根据有关资料,项目及其周边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见表1-2。表1-2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表编号项目功能属性1水功能区评价范围内,新丰江、梅坑河、双良河、姜坑河为水环境功能区划为Ⅱ类;西坑河、朱峒河为Ⅲ类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般工业园和农村地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3声功能区基地内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交通干线两侧执行4类标准4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是否风景保护区否6是否水库库区否7是否集水范围横江片区为县城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马头片区为马头镇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8是否管道煤气管网区否9是否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区否1.3评价标准1.3.1环境质量标准(1)水环境质量标准梅坑河、双头河、姜坑河、新丰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西坑河、朱峒河、小正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PM10、TSP、SO2和NO2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甲苯参照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标准,二甲苯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TVOC参考《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8小时均值,(3)声环境质量标准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交通干线两侧执行4a类标准。(4)地下水质量标准地下水水质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1.3.2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基地横江片区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新丰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新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马头片区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马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马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Ⅱ时段二级标准。(3)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或Ⅳ类(规划道路及两侧第一排建筑物)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固体废弃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3-199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1.3.3其它标准(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2)《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WPB5-2000);(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4)《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82-1999);(5)《综合类生态工业基地标准(试行)》(HJ/T274-2006);(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1.4环境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重要的保护目标见表1-3、表1-4。表1-3大气、噪声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受影响人数(人)所在位置与各片区相对位置环境要素县城52785紫城片区东北面约2.2km大气横江横峒、坪岭、六心围、心堂围、望兴围、连堂下、山鸡屋890横江片区内(需搬迁)大气、噪声萌芽幼儿园、横江小学180横江背200人横江片区东面80m大气、噪声老下190人横江片区东面60m大气、噪声河江头450人横江片区东南面130m大气、噪声张田村龙围240横江片区内大气、噪声良村、张田小学、竹园、下屯、上屯、坎下、大塘、白楼、湾仔1630横江片区西南约1000m大气高明镇横江片区西南约200m大岭1938横江片区南边1.70km梅坑敬老院25横江片区西边2.6km梅坑镇10000横江片区西南面3.0km紫城村(径口、牛仔围、紫城小学、紫城中学)(7#)350紫城片区内(需搬迁)大气、噪声横岭咀620紫城片区东北面1800m大气曾屋230紫城片区东北面800m大气良田180紧靠紫城片区西面大气、噪声到水田210紫城片区西面1000m大气上围220紫城片区西面1900m大气石古围730紫城片区东南面2500m大气马头镇2145马头片区东南面900m大气马头中学2063马头片区东南面160m大气、噪声马头小学937马头片区东南面300m大气雅盖村1190马头片区西北面600m大气和乐围760马头片区西面1000m大气表1-4水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保护对象所在位置与基地边界的距离梅坑河水质,水质目标为Ⅱ类基地横江片区南面200米左右双头河基地内姜坑河基地码头片区西面新丰江-2规划概述与分析2.1地理位置拟建基地位于新丰县县域中部,县城的西南面,是新丰县城的“南大门”。基地紧靠G105国道,S347省道、X345县道在此交汇。沿G105国道南下经从化到达广州市区,路程168公里,车程约2.5小时。沿S347省道西进,至英德市青塘镇转G106国道北上到达韶关市区,路程约160多公里,车程约2.5小时。见图2-1。2.2规划概况2.2.1规划范围环保涂料产业基地分别坐落于新丰县的三个片区,分别为横江片区、马头片区以及紫城片区。其中横江片区(含紫城片区)位于县城的西南面,紧靠G105国道,S347省道、X345县道在此交汇;马头片区位于新丰县马头镇。2.2.2规模(1)人口规模涂料基地各片区内现有常住人口需全部搬迁。为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提升技能,基地中各企业的一般职工将主要在本地招收,约占道基地总人口的70%,不在基地内居住;主要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约占总人口的20%,由于交通方便且距离较近,全部在县城居住。基地各片区仅设置倒班宿舍,供倒班人员休息所用。基地总规划人口2.969万人,其中横江片区1.822万人,马头片区0.94.万人,紫城片区0.0204万人,各基地无常住人口。(2)用地规模各片区用地规模为:1)横江片区规划面积约为2873亩,约合191.54公顷;2)马头片区规划面积约为1474.5亩,约合98.30公顷;3)紫城片区规划面积约为319.2亩,约合21.28公顷。2.2.3发展定位涂料基地定位为:粤北地区主动承接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资金、技术和产业扩展的前沿基地,新丰县主要的工业经济发展区,以发展低污染、低资源消耗、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劳动密集型工业为主,技术含量较高、环境友好的新型涂料制造基地。2.2.4规划结构本涂料基地由横江片区(含紫城片区)、马头片区组成。各片区地块划分以道路、自然分界线及单位用地界线等为界,考虑用地性质的单一性,单位用地的完整性及合理的开发规模等因素,便于地块的功能组织及管理,有利于分期分批进行涂料基地的建设,便于产业的发展。紫城区片区中心位于横江片区,位于横江片区主入口,马头片区中心位于该区主入口,形成集行政管理、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等功能的片区服务中心。沿G105国道,是连接涂料产业基地各片区的主要的交通干道,串联涂料产业基地的入口,是涂料产业基地功能拓展主轴。基地内考虑现有地形,尽量保留原有风水林作为基地的绿地。2.2.5用地布局(1)整体规划布局本涂料基地共规划用地311.12ha,其中,工业用地269.32ha,占总用地面积的86.56%;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57ha,占总用地面积的0.5%;道路广场用地6.99ha,占总用地面积的2.25%;绿地33.25ha,占总用地面积的10.69%。各片区规划用地具体情况见表2.3-3。(2)竖向规划基地中,横江片区和紫城片区采用平坡式布置,马头片区采用台阶式和平坡式相结合的布置方式,场地设计坡度总体控制在0.5~3.0%,这样设计主要有以下优点:1)满足基地防洪防潮规划的总体要求;2)与邻近场地的G105国道的标高基本协调;3)满足场地自然排水的坡度要求,使雨水等自流管线的埋设深度最少;4)满足各工厂生产废水重力排至污水处理站的坡度要求。2.2.6道路交通规划(1)对外交通规划基地主要对外交通道路为G105国道、S347省道、X345县道,其中G105国道为最主要的对外交通通道。(2)各片区道路系统规划基地内的物流设施主要为道路,将道路系统合理的进行组织,达到人流、物流的安全及高效运行,因此基地中道路系统遵循以下几点原则:1)人流和货流(主要指道路的货流)应尽量避免交叉干扰。2)安全性原则。由于基地内的运输的原料及产品多具有危险性,因此安全性原则应格外引起注意。3)高效集约化原则。(3)道路系统设置1)通道宽度由基地内主干道与次干道所形成的通道,既是公路运输通行走廊,又是各种管网敷设区域,故通道(界区红线)宽度是由道路以及敷设地下管线用地多少而定。基地内的道路红线一般控制宽度统一为主干道红线宽度为22m或20m,次干道红线宽度为15m或10m。2)主要断面基地内主干道:双向4车道,12m宽。基地内次干道:双向2车道,8m宽。3)基地道路路面结构基地内项目建设采用滚动开发手段,道路路面结构采用砼路面。同时为避免路面开挖,区内道路应在每一地块预留有地下管线穿越的涵洞。2.2.7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行政办公设施本基地内不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基地入驻企业的职工住宅、宿舍等必要的生活配套设施依靠当地市场统一解决。基地内各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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