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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岗位职责精选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煤矿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岗位职责精选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机电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职责【第一篇】机电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职责一、科长岗位职责1、在分管副矿长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全矿机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监督、检查全矿机电各工种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3、负责组织制定全矿机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及方案,并严格执行。4、每旬组织一次对机电安全风险排查、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督查销号。副科长岗位职责1、协助科长做好对全矿机电各工种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以保障机电设备安全生产。2、协助科长制定机电年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及方案,并组织实施,抓好隐患排查清单、台账内业建设。3、每旬参加对机电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业务员岗位职责1、协助科长、副科长制定机电年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及方案,并负责实施。2、每旬参加对机电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检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并监督机电设备单位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3、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上报,按照事故隐患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山东省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二篇】山东省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煤矿安全监督和管理,有效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依据《山东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矿建设、煤炭生产以及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煤矿企业及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落实事故隐患的治理防范措施。第四条煤矿企业及煤矿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煤矿企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煤矿矿(井)长对本矿(井)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隶属关系或管理权限加强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管理体系。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察。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第六条事故隐患,系指在煤矿建设和煤炭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危险性因素。事故隐患可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分为三级:A级: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或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煤炭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B级: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或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须由煤矿限期解决的隐患。C级:危害较轻,治理难度和工程量较小,煤矿区(队)、业务部门能够解决的隐患。第七条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他。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隐患(A级事故隐患):(一)超设计或超核定生产能力生产,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二)受瓦斯、煤尘、自然发火、顶板、水害威胁,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三)图纸、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符的;(四)超层、越界开采或者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或者岩柱的;(五)煤矿安全设施、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检测仪器仪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六)其他可能导致煤矿重大事故的危险性因素。第九条煤矿事故隐患应由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矿(井)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并根据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分别确定级别和类别。矿(井)可对B、C级事故隐患直接确认,对A级事故隐患提出确认意见,每月5日前按程序报上级煤炭管理部门(矿业集团公司所属煤矿报矿业集团公司)。第十条矿(井)排查出的A级事故隐患,按隶属关系管理的原则确认。对市、县属及乡镇煤矿的A级事故隐患分别由市、县煤炭管理部门进行确认;矿业集团公司所属煤矿的A级事故隐患由矿业集团公司进行确认;省生建煤矿的A级事故隐患由省监狱管理局确认。确认意见于每月10日前反馈到矿(井),并上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第三章事故隐患治理第十一条煤矿必须根据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编制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A、B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措施应由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需要编制设计或报批的应按程序编制设计和报批。第十二条事故隐患治理必须严格按编制的治理方案措施或设计组织实施。A、B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措施由矿(井)长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和责任五落实;C级事故隐患的治理,由煤矿区(队)、业务部门负责落实。第十三条A级事故隐患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矿井的,应由其共同隶属关系的煤炭管理部门、矿业集团公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第十四条因违法开采或施工,造成的A级事故隐患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矿井的,除依法查处外,应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造成方必须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治理;被危及方应采取相应措施,协助治理。第十五条事故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必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第十六条矿(井)应根据事故隐患的级别及具体实际,对安全隐患进行检测、评估和监控,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十七条事故隐患的治理资金应从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中列支,由煤矿企业负责人或者煤矿矿长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第十八条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须由确认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逐级上报煤炭管理部门,并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第四章监督和管理第十九条煤矿企业及煤矿、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应逐级建立煤矿事故隐患库,实行档案化管理,并对事故隐患实行专人挂牌督察制度。第二十条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必须按照管理权限对所属煤矿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建立月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和事故隐患调度审查制度,定期对所属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调度,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所属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把煤矿的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所属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并对所属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煤矿事故隐患治理资金和治理工作的落实。第二十二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对煤矿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监察。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加强对煤矿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监察,严格查处对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及不排查治理或拖延排查治理的行为。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检查和监察中发现直接危及煤矿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责令限期治理,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或停止使用。第二十五条煤矿企业及煤矿、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行。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4年5月10日起施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第三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1、矿长矿长对全矿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工作负直接责任,是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第一责任人。1)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各级领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各机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2)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资金投入,保证相关的资金及时到位、使用规范。3)牵头组织制定公司的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4)负责组织并参与公司月度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按时召开相关事故隐患排查会议。5)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6)分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2、总工程师1)对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技术指导工作全面负责。2)参与公司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编制,对相关工作进行落实。3)负责分管专业的每旬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的制定工作,并根据计划组织实施。4)参与分管专业的旬事故隐患排查,并组织汇总、分析会议,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相关隐患的整改。5)对全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负责技术工作方面的指导,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3、安全矿长1)负责分管区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本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2)参与公司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编制,对相关工作进行落实。3)负责监督公司各级事故隐患排查隐患的具体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的整改和落实4)牵头制定分管专业每旬的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并组织汇总、分析会议。5)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4、生产矿长1)负责分管区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本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2)参与公司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编制,对相关工作进行落实。3)牵头制定分管专业每旬的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并组织汇总、分析会议。4)监督分管区域各队组对各类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事故隐患得到落实,对不能及时整改完成的要及时的提级督办。5)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5、机电矿长1)负责分管区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本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22)参与公司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编制,对相关工作进行落实。3)牵头制定分管专业每旬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并组织汇总、分析会议。4)监督分管区域各队组对各类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事故隐患得到落实,对不能及时整改完成的要及时的提级督办。5)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6、通风助理1)负责分管区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本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2)参与公司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编制,对相关工作进行落实。3)牵头制定分管专业每旬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并组织汇总、分析会议。4)监督分管区域各队组对各类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事故隐患得到落实,对不能及时整改完成的要及时的提级督办。5)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7、防治水助理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矿井水害防治管理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技术指导工作。1)参与公司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水害管理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的制定和会审,提出修改意见。32)参与水害防治管理方面的旬隐患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整改标准提供技术支持,保障所查隐患整改到位。3)参与公司水害防治管理方面重大隐患和较大隐患整改措施的编制,并监督整改部门认真进行落实。4)参与公司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工作,并对水害管理方面提出建议。8、机电副总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管理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技术指导工作。1)参与公司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机电运输管理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的编制。2)参与机电矿长组织的旬隐患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整改标准提供技术支持,保障所查隐患整改到位。3)参与本矿机电运输管理方面重大隐患和较大隐患整改措施的编制,并监督整改部门认真进行落实。4)参与公司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工作,并对通风瓦斯防治管理方面提出建议。9、副总工程师在生产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采掘生产管理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技术指导工作。1)参与公司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采掘管理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的制定和会审,提出修改意见。2)参与生产矿长组织的地质测量相关方面的旬隐患排查工
本文标题:煤矿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岗位职责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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