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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0年4月22日主要内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基本概念数据报送中存在的问题有关管理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环发〔2009〕88号)有关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76-200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352-2007)《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环发〔2008〕25号)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第二条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是对污染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进行核定,并为国家确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提供数据的监测活动。监测工作采用污染源自动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包括手工监测和实验室比对监测),主要是掌握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数量。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的监测技术采用自动监测技术与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技术相结合的方式。减排监测技术路线第三条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原则上由县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县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测能力不足时,由市(地)级以上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测或由省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国控重点污染源是国家监控的占全国主要污染物工业排放负荷65%以上的工业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国控重点污染源名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布,每年动态调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由市(地)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其中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由省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共享使用,不重复监测。监测职责分工第七条省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的质量管理工作。承担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核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的质量和排放量的准确性与可靠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的监测设备进行实验室比对监测和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实验室比对监测与自动监测设备同步现场采样,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监测质量保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主要内容有效性审核基本概念有效数据的认定有效数据的作用环保部门责任国控企业责任基本概念第二条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是指环保部门对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定期进行监督考核,确定其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所提供的实时监测数据,即为通过有效性审核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数据认定第三条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验收合格后,其正常运行提供的监测数据在一定时段内认定为有效数据。日常运行监督考核合格后至下次运行监督考核,该时段内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提供的监测数据认定为有效数据。验收不合格、日常运行监督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正常运行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不得提供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数据作用第四条有效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是国控企业计算主要污染物排放数量和确定达标排放的依据,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总量考核、监督执法、排污申报核定等工作的基础。有效性审核责任——环保部门第五条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由市(地)级环境保护部门(以下简称“市级责任环保部门”)负责。其中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厂(包括热电联产电厂)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责任环保部门”)负责。有效性审核责任——环保部门第十二条责任环保部门依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对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每季度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国控企业。——考核频次对国控企业污染源新安装验收合格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一个季度后,必须进行监督考核。第十三条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考核内容包括比对监测、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设备运行情况检查等。——考核内容第十四条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考核不合格的,国控企业应当严格按责任环保部门的要求限期整改。责任环保部门不接收整改期间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不合数据不接收有效性审核责任——国控企业第六条国控企业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1个小时自动采样一次,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2个小时自动采样一次,并整小时实时传输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数据传输国控企业对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负责。第七条国控企业依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台账。—运行及台账第八条国控企业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巡检、维护保养、定期校准和校验,对异常和缺失数据按规范进行标识和补充。—维护有效性审核责任——国控企业第九条在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或日常运行监督考核不合格期间,国控企业要采取人工监测的方法向责任环保部门报送数据,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手工监测第十条国控企业应当配合责任环保部门开展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工作。第十一条国控企业每季度第一个月前10个工作日内应当向责任环保部门提交上个季度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自检报告。—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分析、数据缺失和异常情况说明以及企业生产情况等。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对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造假、违规设定仪器参数、违规运行或其他影响正常运行的严重违规行为,责任环保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六条上级环保部门对下级环保部门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附则第十七条责任环保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地方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参考本办法执行。第十九条事业化管理的污水处理厂适用本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考核内容比对监测现场核查现场核查1、运行维护制度执行情况(1)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记录(2)运行、巡检记录(3)定期校准、校验记录(4)标准物质和易耗品的定期更换记录(5)设备故障状况及处理记录2、监测设备运行情况(1)仪器参数设置(2)设备运转率、数据传输率(3)缺失、异常数据的标记和处理(4)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流量、排放总量的小时数据及统计报表(日报、月报、季报)监督考核方式与流程通过比对监测和现场核查对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进行监督考核,填写监督考核表。材料审查企业自检比对监测现场核查综合评审监督考核判定结果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一)相关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各类报表等不完善的,要求限期整改;(二)比对监测结果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判定为监督考核不合格;(三)擅自更改自动监测设备参数设定的,判定为监督考核不合格。比对监测比对监测是监督性监测,监督对象是排污企业和运营单位排污企业和运营单位有责任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转可与监督性监测手工监测合并进行数据报告要求数据内容:废水:一次比对监测污染物浓度3个数据对(HJ/T356-2007)、流量废气:一次比对气态污染物浓度和氧量6个数据对,颗粒物浓度、平均流速(不是流量)、烟温为3个数据对(HJ/T75-2007),要全面频次要求:每季度至少一次,要求是第一次比对结果,真实反映比对合格情况仍然有个别省份还没有向总站报送比对监测数据数据报送存在的问题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数据(浓度、氧量)没有按照标准计算折算浓度监测项目不全工况数据不全行业月日时监测点名称监测项目名称日生产小时数工况负荷温度治理设施情况含氧量污染物实测浓度污染物折算浓度排放上限钢压延加工11013烧结燃烧段二氧化硫24100245连续正常运行214674672000钢压延加工11013竖炉二氧化硫24100120连续正常运行214214212000钢压延加工1692#烧结机头二氧化硫24100170.9连续正常运行214144142000钢压延加工1693#烧结机头二氧化硫24100150连续正常运行217927922000钢压延加工1694#烧结机头二氧化硫24100131连续正常运行213473472000钢压延加工169竖炉二氧化硫24100165.7连续正常运行214204202000炼钢1991#烧结机燃烧段二氧化硫24100118连续正常运行213293292000钢压延加工1129竖炉二氧化硫24100205连续正常运行213623622000炼铁2119竖炉二氧化硫248586连续正常运行214374372000炼铁21110竖炉二氧化硫248587连续正常运行214394392000炼铁21111竖炉二氧化硫248586连续正常运行214444442000炼铁2994#竖炉除尘器后二氧化硫2485151连续正常运行21120012002000炼铁2995#竖炉除尘器后二氧化硫2485115连续正常运行21100510052000炼铁29104#竖炉除尘器后二氧化硫2485152连续正常运行21131013102000炼铁29105#竖炉除尘器后二氧化硫2485116连续正常运行21100810082000炼铁29114#竖炉除尘器后二氧化硫2485151连续正常运行21138013802000炼铁29115#竖炉除尘器后二氧化硫2485115连续正常运行21101210122000肥料制造158二转二吸尾气吸收塔烟囱二氧化硫2495连续正常运行21826826960铅锌冶炼329溶铅炉、精炼锅袋式除尘器+湿式石灰-石膏法脱硫系统二氧化硫249522连续正常运行20.8201201850铅锌冶炼249新烧结机袋式除尘器出口二氧化硫249330连续正常运行20.7241241850铅锌冶炼3417鼓风炉系统熔炼收尘工段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247294正常运行21425425850铅锌冶炼3417烧结机尾二氧化硫247280正常运行21254254850监测点名称监测项目名称日生产小时数工况负荷温度治理设施情况含氧量污染物实测浓度污染物折算浓度2#高炉热风炉二氧化硫2295136连续正常运行1.657363#炉热风炉二氧化硫2295135连续正常运行1.555354#炉热风炉二氧化硫2295137连续正常运行1.556352#机立窑二氧化硫2480105正常运行1.5183131.82#锅炉除尘前后二氧化硫2477.858连续正常运行1.7127120三催化再生烟气二氧化硫2498.1186正常运行1.3526.1482.21#锅炉出口二氧化硫2488126连续正常运行0.032542122#锅炉出口二氧化硫2487.2136连续正常运行0.042812493#锅炉出口二氧化硫2496.8130连续正常运行0.0649482#锅炉废气排气筒二氧化硫2485.3120正常运行0.09100122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2410022连续正常运行1.3537.235.9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2410017.6连续正常运行1.451.551.5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2499.217连续正常运行1.5322.92
本文标题: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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