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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部分技术问题及解答(河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一、总论1、2007年度停产的,但已造成事实排污累计30天及以上的产业活动单位,纳入本次普查;2007年12月31日以前关闭的产业活动单位,不纳入本次普查。该如何理解?答:根据工业源普查技术规定:(1)至2007年12月31日以前新建已验收的企业纳入本次普查;投入试生产、试运行,已造成事实排污累计30天及以上的新建项目,纳入本次普查;试生产、试运行不足30天的新建项目,不纳入本次普查。(非2007年新建项目,不足30天的仍需普查)(2)2007年12月31日以前投入运行、试运行的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置厂),不论是否通过验收,均纳入本次普查。(3)在2007年度停产的产业活动单位,纳入本次普查,但产、排污量为0。(4)2007年12月31日以前关闭的产业活动单位,不纳入本次普查。停产和关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停产是由于种种原因(产品季节性、勒令停业整顿等等),企业暂时停业,但今后仍将重新运行,仍有污染物会产生。而关闭是指履行了一定的手续,企业的生产(排污)设备去功能化(销毁、转让等等),今后企业不再运行,不会有污染产生。2、企业2007年产能与实际产量相差太大,应怎么填报?答:应按该企业2007年实际产量计算产、排污量。如1个规模年产5万吨的造纸厂,2007年实际产量只有5000吨,则按5000吨产量计算产、排污量,进行填表。3、生活源2007年只经营2个月,怎么填报?答:生活源2007年只要经营天数超过30天,就应纳入本次普查范围。故应按2个月填报。4、请问普查员证和指导员证的编号怎么填写,省里有统一安排还是自己编?答:建议按照下面的方式编制10位码:□□□□□□□□□□代码前6位为县级行政区划代码;后4位表示普查指导员或者普查员编号,其中普查指导员编号可以从0001编至1000,普查员编号可以从1001编至9999。25、普查表封页上要求统计各类表格(G101、G102等)有填报内容的页数,那么对于没有填报内容的(表格为空)的,如何填写?答:封页必须注明普查表填报的页数(未填的表格不计页数),写0页。6、对于没有填报内容的表格,单位名称(公章)、单位代码,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日期中,哪几项需要填写,哪些不需要填写?答:有填报内容的表格必须有单位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签名,并注明填表日期,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内容的,考虑到部分企业的警惕心理,不需要盖章和签名,签“此页空白”即可。7、普查表中,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有些栏目是不需填写的(如G101表中所在工业园区名称、G102表中焦炉煤气......),这部分不需填写的格子,是否可以画折线杠掉,国家对此有无统一填写规定?答:普查表格上不填写的空格部分请打“/”,如果是大片空白,也可标注“以下空白”。普查表上填报的数字采用科学计数法。8、普查表修改和审核方面有什么要求?答:普查表上空缺指标不填写的空格部分请打“/”(斜线),如果是普查表只填报上面几行,下面大片空白,可标注“以下空白”。对于普查表整张全部空缺的,可自表左下方至右上方划“/”(斜线)。普查表可以打印、复印;使用电脑填报后打印的,不允许修改或调整格式。普查对象在填报普查表时,个别指标出现填写错误时,不允许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可在需修改处划一横线,保持原内容清晰可见,将更正后的内容填写在更正处上方;并在修改处加盖修改人章(或签名)。每张表修改更正最多不允许超过3处。工业固体废物普查表G110上填报的产生、处置、综合利用量等指标不足10公斤/年的,用科学计数法进行填报。电话分机号码过长,可在格外续写。9、单位法定代表人在07-08年间更换,如何填报?答:法定代表人变化的,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未发生变化的,仍按照原单位全年生产情况进行填报;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化,视作原单位已经关闭,则该单位的填报从新单位注册时计。10、部分地区工业源或者生活源数量众多,自行编码(工业0001-9999,生3活00001-99999)难以满足需要,如何解决?答:编码位数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时,工业源可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编码:临时代码共11位,前六位为所在县(区)行政区划代码,统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填写,第七位为字母G(代表工业源),第八位为除“O、I”外的24个英文字母,分别代表街道(区)或者村,后三位由县(区)普查机构按区域对其进行编码,从001-999。生活源若有需要,编码变动原则同工业源。11、殡仪馆是独立燃烧设施还是工业源?答:殡仪馆不在普查范围内。12、普查表填报时,要一式几份?答:本次国家印发的普查表为一式两份(两份普查表格,一份填报说明),其中一份表格用作试填,初步确认无错后誊入另一份,由县级普查机构存档,到期后按档案管理办法移交同级档案管理部门;本次下发的普查表格未考虑企业留档,企业若有需要可自行复印。14、开发区内的企业行政区划代码如何填报?答:根据本次普查软件的设置,所有开发区内的企业行政区划代码须分解到所在的各个行政村或设区,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名单详见国家普查办下发的《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名单》)还需填报相应的所在开发区名称。15、部分小型的产业活动单位,未经过工商登记、注册,无法确定其注册类型,则相关信息该如何填报?答:此项必填。当地普查办根据企业资金的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规定及普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予以确定。16、若产排污系数法、实际监测法核算的污染物产、排污量出现差异,相对误差的含义计算公式是什么?答:若产排污系数法、实际监测法核算的污染物产、排污量出现差异:如两种方法核算的污染物产、排污量相对误差小于20%,以实际监测法为准最终核定污染物产、排污量,相对误差的计算公式为A=产排污系数法产(排)污量B=实际监测法产(排)污量×100%4相对误差%=×100%或相对误差%=×100%17、请问污染源普查中的代码,除了河流代码,其它的都用国家发的普查表后自带的指标解释、填报说明中的代码吗?指标解释、填报说明中的代码是否齐全?答:除了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中列出的代码外,还有:行政区划代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河流代码,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目录(名称与代码),原辅材料名称与代码,部分工业行业主要工艺名录,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名录,危险废物名录等。因篇幅很大,均未随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印发,但已在填报说明中说明作为附表,请登陆普查网站“cpsc.mep.gov.cn”下载使用。二、工业污染源1、如果只具有一个法人资格的,开了多家分厂的,是填一个总的表还是每个分厂各填各的表?答:本次普查按照属地原则确定普查对象,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划分属地的基本区域。①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纳入该二级单位所在地(县、区)普查。②同一企业分布在不同区域的厂区,纳入各厂区所在区域普查。③大型公共供暖(供热)企业按照企业各生产场所或生产设施(锅炉)所在区域,纳入区域普查。2、如果企业只有生活污水单独排放,则废水排放去向栏是否还需填写;如果企业无生产废水排放而生活污水量却较大,是否需填写?企业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怎么填写?答:本次工业源普查中,废水排放量是指2007年全年经过普查对象所有排放口排到厂区外部的废水量。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和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独立外排的厂区生活污水及清污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和雨水。因此,单独排放的生活污水不需填写。企业无生产废水排放而生活污水量较大的也不需填写。企业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不需填写。3、工业简表中废水、废气均无产排污系数测算表,该如何处理?5答:此为国家设计表格时的缺陷,各地可自行复印详表中废水、废气产排污系数测算表(G105-1和G109-1表)或自行设计表格,附在简表中,以作为核算污染物产排量的依据。4、请问下萤石(又称砩石)矿是否属于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范围?答:不属于这次伴生矿调查范围。5、在用实际监测法得到的数据核算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时,普查监测数据和监督监测数据可以同时采用么?答:不行,普查监测数据和监督监测数据的使用有各自的独立性,且必须达到相关的有效性认定后才能作为污染物排放量的核算依据(废水污染物年监测频次达到4次以上,废气污染物年监测频次达到2次以上;任意2次监测数据不能在同一个月,任意3次监测数据不能在同一个季度;监测项目、分析方法符合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等)。(国家普查办)6、小型机械加工行业产生的废机油、小型印刷行业产生的废油墨怎么填写?答:小型机械加工行业产生的废机油、小型印刷行业产生的废油墨,在没有它危险废物产生的情况下,可简化为一般源,填报工业源简表。7、水产品加工企业较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如动物内脏、虾蟹壳等固体废物,在填写G110表过程中,这些废物不属于表中所列任何一类固废,难以在表中反映。答:可归入固体废物中的其他废物类别。8、C13(1392)豆制品制造、C31(3133)建筑用石加工在我省各区、县数量非常大,但均属个体作坊式生产,生产规模较小,能否不普查或纳入一般源普查,只填简表?答:根据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实施方案》,以下活动不列入个体工业经营单位的统计范围:(1)农民家庭以从事农业为主,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工业生产活动或其它生产活动,如竹藤棕草编织、毛衣、手套、塑料提蓝编织、挑花、刺绣、抽纱、刷纸等,属农民家庭兼营工业。(2)农村中一些从事流动性上门干活的工匠,如木匠、蔑匠、弹花、缝纫、油漆6匠等,还有从事流动性的服务作业,如走街串巷、逢场赶集、赶会的屠宰户及临时性的豆制品加工等。根据以上原则,认定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属个体作坊式”不属于工业源;进行了工商登记,以雇工经营为主的,应作为工业源纳入普查。9、冷却塔用水是否算做循环(重复)用水?答:根据重复用水量的开发计算原则:水的循环在开放系统中进行,循环一次计算一次,但锅炉、循环冷却系统等封闭系统内的循环水不能计算重复用水量。冷却塔中的循环水在生产中在封闭的循环系统使用的,不计入重复用水量。10、企业内部有污水处理设施,且处理一部分外单位废水,则该设施是否作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调查?答:企业内部的污水治理设施不单独进行调查。11、一家企业的生产废水经厂内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环境水体中。在该种情况下,这家企业与污水处理厂是委托处理关系。在填报G105-2表时,若填报的污染物浓度进口、排口浓度为企业内部治理设施的进、出水浓度,则G105表核算出的污染物排放量只是企业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之前的污染物量,而该企业最终进入环境水体中的污染物量无法统计。答:填报该企业厂内处理设施预处理的进、出水浓度,即满足纳管标准要求的实际排口浓度。最终核算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时会扣除污水处理厂的去除量。12、进行塑料表面处理(金属镀层)企业的行业如何归类?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460)。13、部分小企业使用煤的进货渠道复杂,来源不清,如何确定煤的含硫率和灰份,对此类用煤可否根据当地情况统一填报口径?答:对电厂、水泥厂等大型用煤企业,须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填报硫份、灰份数据;对小型企业,实在无法取得硫份、灰份数据的可协调当地统计等部门给出当地平均值统一填报。714、G105-2表,排放口对应多个处理设施,如何填报?答:G105-2表中,有多个处理设施的,每个处理设施填报一张表(如有2套处理设施,则填写2张G105-2表(表头上要填写相关的处理设施编号及对应的排放口编号)),表格不够的须自行复印。(培训教材)15、某普查对象的煤气发生炉该怎么填(属于锅炉、窑炉还是生产设备)?(燃烧煤产生煤气,再用煤气供热)。答:应归入工业窑炉,具体为040石化用炉(可按照具体工艺细分)。16、农副食品加工业(如豆制品、馒头店等)集中在某一个村里面,填报工业源的详表还是简表?是按各加
本文标题:河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部分技术问题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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