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成员姓名学号班级备注李堂俊2011121403173班作者芦轶2011121403203班组员袁任朝2011121403323班组员陈林2011069404011班组员甘全勇2011121403063班组员红土高原上已蒙垢的美丽明珠滇池环境问题研究一、滇池污染成因分析1、滇池污染的区位背景(1)高原地区的湖泊特征一般只有一个出水口,湖泊若在城市的下游方,城市人口越多,污染越重,滇池在昆明市下游方,人口达2.2×106;昆明城区的所有污水全部流入滇池,而且全流域的污水都汇入滇池。这正是滇池污染的区位因素!(2)滇池北部的大量污水是滇池的主要污染源,约占其污染绝对总量的80%以上,滇池湖面多西南风,湖流也以西南向的风生流为主,它源源不断地把全流域带入滇池的湖面污染物吹送到北部堆积,使北部污染日趋严重。(3)昆明城区有大量未处理的污水入滇池,是滇池污染形成的重要因素。城区每天有约7×105m3污水,现有6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但还有40%的污水约2.8×104m3,未处理就进入滇池。另外,昆明郊区城乡结合部,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脏污特别严重,大量污水未处理就入滇池,一场洪水如同给城区和郊区洗澡一样,污染物全部带入滇池。滇池北部每年有约5.0×108m3径流流经城区和郊区,其污染度比城区的生活污水还高。这也是面源污染(表1):从表1看出,昆明城区点发生源的污水输入量仅占入湖总污水的32%,但它的TN却占入湖总量的68.8%、TP占入湖总量55.1%、BOD占入湖总量90.1%、COD占入湖总量的88.3%,可见造成滇池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主要是由昆明城区点发生源输入的结。从表2看出,表中的7条河流,向滇池输入的污水仅占36.8%,但其TN却占入湖总量72.2%,TP占入湖总量的70.2%,BOD占入湖总量的92.5%,COD占入湖总量的85.7%。滇池的主要污染源来自昆明城区的7条河流。它占滇池污染绝对总量的80%左右。2滇池污染的成因(引自邓德仁等“滇池湖流与富营养化特性研究”内部打印资料)(1)滇池污染90%以上的污染物都沉积在湖底(图1):滇池的污染物主要集中在草海和外海北部,这些污染物不能从北部流出去,而出水口在西南部,它就必然向南流去,致使整个滇池被污染。如果这些污染物从北部流出去,北部的污染就不复存在。(2)滇池北部吸收的是污水,而南部流出去的却是把污染物沉淀后,相对好的清水。可见,它的污染就是“纳污吐清”造成的。二、滇池污染类型1、富营养化严重滇池是淡水湖泊,由于湖水中富集了大量的N、P元素,出现了严重的水华。大量的绿藻在湖中繁殖,降低了湖水的水质。2、水污染严重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退水,污染了邻近河段,滇池成了理所应当的藏污纳垢之所,使其生态环境不断恶化。3、水葫芦的危害大水葫芦生长得很快,不知不觉中就会把河道和湖泊“吃”掉。若打捞不及时,将会腐烂在水体中,使水体发黑变臭。三、滇池的未来滇池最主要的、基本的问题是水污染。滇池治理也主要是水污染治理。治理实质(1)改变滇池出水口,就能把昆明市从上游方置换到滇池下方的出水口(2)让滇池水倒流就是让北部的污水从北部流出去,阻止和解除北部污水南侵(3)旱季调水入盘龙江回滇池形成水循环,并使旱季污水也能从北部流出去1、国家政府措施国家政府在治理滇池的污染问题时采用的战术,可用16个字来概述,即截污、搬迁、引水、掘底、禁“毒”、绿化、严管、教育。截污•滇池污染,一是污水;二是垃圾。所以要从这两方面着手,狠抓落实工作。•污水。要采取坚决措施,治住滇池入口和出口两头的污水,实现污水的全部达标排放。•入口。要在加快新建昆明污水厂的基础上,做到两点:其一,全市排放的污水全部都得到污水处理厂的净化,实现达标排放。其二,污水经过净化之后,成为“中水”,用于工农业生产用水和市内绿化、清洁用水,一滴都不得进入滇池;•出口。滇池在引入活水之后,外泄的所有污水必须在得到净化之后,才得排入下游河流。这样,必须在滇池水下泄处的合适地点,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厂。搬迁•池沿岸工厂排出的工业污水和工业废弃物是污染滇池的主要源头之一,必须“釜底抽薪”,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这一污染源———这就需要下最大决心,采取最有力措施,将滇池沿岸凡有排污的工厂分期分批全部搬迁。搬迁一是要选好新址;二是新企业的治污设施必须达标才能允许开工生产,真正实现无污染零排放;三是以搬迁污染企业为契机,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统盘谋划昆明经济社会布局,优化整合昆明工业企业,提升昆明经济竞争实力,加快现代新昆明建设。引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滇池如无活水来,则再治理也是死水一塘。滇池的活水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科学规划和项目施工后,实现了雨污分流,整个滇池流域和昆明城乡汇水区收集的天然降水及山泉、河流来水;其二是实施“引金入滇”工程。只要从丽江虎跳峡或昭通乌东德电站大坝引来滚滚金沙江之活水,滇池水体能得到常态的适时置换,再加上其它治污措施,滇池的春天就来临了。掘底•滇池属于浅水性高原湖泊,多年的污染,造成湖底污染物淤积,沉积十分严重。因此,要制定严格的规划,分期分批分地域实施好滇池污染底泥清除工程———“水盆干净了,盆里的水才会干净”。禁“毒”•这个“毒”指的是污染滇池湖水的工业污水、工业废弃物,城乡生活污水中的化学物质和农业生产中的化肥、农药。因此,在抓好“截污”的同时,要抓好两个关键环节:一是工业废弃物的变废为宝、科学利用或无害化处理;二是要大力提倡和采取有力措施推行使用农家肥、生物农药和无磷洗衣粉,严格禁止在滇池流域和滇池汇水区使用化肥、化学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绿化•对滇池沿岸和流域的陡坡耕地、荒山、荒坡实行坚决的退耕还林和全面绿化,保护和涵养水源。严禁乱倒垃圾、滥砍滥伐和违法采矿取土。严管•滇池是昆明人民的滇池,滇池治理,昆明市民人人有责。要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滇池治理,必须抓好三个关键环节:¤一是规划和立法。滇池治理规划出来后,要通过立法给予法制上的有力保障;¤二是扎扎实实实施这一规划———滇池治理实行严格的治污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任务分解到各地各单位,落实到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与奖惩———干得好的,重奖、重用;完不成任务的,就地免职;¤三是严格管理和有效监督,确保昆明城镇和农村的所有居民都能自觉依法尽义务、守职责;确保滇池治污的每一分钱都花在治污项目上;确保滇池治理每一个工作目标都能够如期实现。做到滇池治污“不因领导人的变化而变化,不因执政者注意力的变化而变化”,一届又一届班子抓下来,一代又一代昆明人干下去,一定能抓出滇池碧波荡漾、水清鱼跃的预想效果来。教育•滇池治理事关春城荣辱兴衰,因此,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和所有宣传机器进行全方位的、立体的、入耳入脑入心的宣传教育,使滇池治理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望、共同行动和共同利益所在,自觉地投入到治理工作中,尽职尽力,完成任务;使全社会都能做到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和保护滇池,自觉地从我做起,从每一件保护滇池的小事做起。2、人民努力保护滇池(1)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2)滇池“守护人”张正祥(3)学生、环境专家的努力资料来源: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2012年9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滇池的保护和管理,防治水污染,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滇池保护范围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滇池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是昆明生产、生活用水的重要水源,是昆明市城市备用饮用水源,是具备防洪、调蓄、灌溉、景观、生态和气候调节等功能的高原城市湖泊。滇池分为外海和草海。滇池外海控制运行水位为:正常高水位1887.5米,最低工作水位1885.5米,特枯水年对策水位1885.2米,汛期限制水位1887.2米,20年一遇最高洪水位1887.5米。滇池草海控制运行水位为:正常高水位1886.8米,最低工作水位1885.5米。第四条滇池水质适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外海水质按Ⅲ类水标准保护,草海水质按Ⅳ类水标准保护。第五条滇池保护范围是以滇池水体为主的整个滇池流域,涉及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晋宁、嵩明7个县(区)2920平方公里的区域。滇池保护范围分为下列一、二、三级保护区和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一)一级保护区,指滇池水域以及保护界桩向外水平延伸100米以内的区域,但保护界桩在环湖路(不含水体上的桥梁)以外的,以环湖路以内的路缘线为界;(二)二级保护区,指一级保护区以外至滇池面山以内的城市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以及主要入湖河道两侧沿地表向外水平延伸50米以内的区域;(三)三级保护区,指一、二级保护区以外,滇池流域分水岭以内的区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其中一级保护区应当设置界桩、明显标识。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确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第六条滇池保护工作遵循全面规划、保护优先、科学管理、综合防治、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第七条省人民政府,昆明市人民政府,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区和晋宁、嵩明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滇池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保护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保护投入和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教育、宣传等活动,普及滇池保护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滇池保护。鼓励开展有利于滇池保护的科学探索和技术创新,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加强滇池保护和治理。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滇池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滇池保护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十条省人民政府领导滇池保护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及时处理有关滇池保护的重大问题;应当建立滇池保护目标责任、评估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第十一条昆明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滇池保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并组织实施滇池保护规划、综合整治方案;(二)指导、协调、督促所属部门和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滇池保护的职责;(三)安排下达滇池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组织实施滇池保护目标责任制、评估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四)组织实施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及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五)制定滇池水量年度调度计划和取水总量控制计划;(六)管理滇池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七)统筹安排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八)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昆明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职责做好滇池保护的有关工作。第十二条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导、协调、督促所属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保护滇池的职责;(二)具体实施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综合整治方案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制定具体保护措施,落实目标责任;(三)组织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四)制定入湖河道污染治理方案,负责河道截污、清淤、保洁、生态修复等综合整治工作;(五)制定并实施入湖面源污染控制措施;(六)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制度和农村垃圾、污水、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系统;(七)组织实施一级保护区内的生态修复工作,建设和保护生态湿地、生态林地;落实还湖、还湿地、还林工作;(八)法律、法规和昆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三条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行下列职责:(一)落实滇池保护治理的计划和措施;(二)具体落实滇池综合整治方案、入湖河道污染治理年度计划,组织完成河段综合环境控制目标任务;(三)控制
本文标题:滇池环境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1851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