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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公务员简介厦门大学环境科学研究中心郁昂主要内容自我及课程介绍课程考核方式与内容前言环保公务员定义环境行政管理的定义国外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简介国内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简介1.自我及课程介绍个人简介教育经历工作经验联系方式办公地点:本部海洋楼B2232180792(O)18950003405(M)E-mail:fjyuang@sina.com个人简介联系方式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本课程属环境管理方向性课程;目的是使学生了解环境保护公务员的基本知识,以及我国现有环境行政管理的体制、机构和职能;形成对公务员技能的初步概念,并对公务员考试和面试进行培训。课程简介教学基本要求本课程主要对我国环境行政管理机构进行概述,了解环境管理行政机构主要职能,结合公务员考前培训进行考试和面试模拟,并简介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应具备的素质;其中穿插学生小组制作环保题材幻灯片,最后由学生撰写环境管理方面的小论文进行交流及评述。教程简介教学进度环境行政管理机构概述第1周公务员笔试题型及应试攻略第2周参加公务员面试的准备与应答第3周中国环保及低碳产业简介第4周职业生涯规划第5周课程简介2.课程考核方式与内容课程考核方式与内容考核方式不考试小论文占100%团体(5-10人)演讲酌情加分不点名爱来不来3.前言环境科学是在现代社会经济和科学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门综合性科学。就世界范围来说,环境科学成为一门科学还是近二、三十年的事情。广、博、精、深(钱学森)学科交叉前言环境科学学科特点环境科学的分支学科前言环境相关专业人事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认定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达18个之多,环保公务员几乎面向各专业招考。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包括环境类研究生也面向所有专业招生。4.环境保护公务员的定义公务员的由来英国率先建立了文官制度,其实质是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将政府工作人员分为政务官和事务官,政务官随着选举的结果轮换,而事务官则通过考试录用,在政治上保持中立。中国建立公务员制度虽然参照了文官制度的成果,但保持了鲜明的中国特色,最主要的特点是考核公务员仍将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公务员变迁1949年-1984年沿袭民主革命时期建立的干部制度1984年-2005年十年的准备和试点推出《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干部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的内涵和外延被扩大之后,中国的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的可比性消失殆尽,党的组织政府化和国家化的色彩加强,而立法、司法、行政等部门之间的功能却变得更加模糊。公务员的概念公务员是指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在2006年1月1日前,称为“国家公务员”各国对公务员的称谓有所不同,英国称“文职人员”,法国称“职员”或“官员”,美国称“政府雇员”。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包含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已不再局限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即公务员范围将从行政机关扩大到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等机关的工作人员。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保留了“参照管理”的形式,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管理。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也是公务员,但他们的产生和任免,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或决定任命的。公务员分类: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聘任制)行政执法(司法)严格的离职从业限制。(离职3、2年)聘任制主要适用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如金融、财会、法律、信息技术等方面职位;辅助性职位,如书记员、资料管理员、数据录入员和勤杂事务等方面职位。环保公务员就是从事环境行政管理公务员那么,何为环境行政管理?5.环境行政管理的定义管理的概念与职能管理就是对一个组织所拥有的资源--人力资源、金融资源、物资资源和信息资源,以有效的方式进行合理配置,以达到既定目标与责任的动态创造性活动。管理的职能(1)组织目标的设定和转化(2)确立和维持信息沟通系统(3)确保必要的活动行政和行政管理学的含义行政,意即执行政务,也就是政府系统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行政是管理活动的一种,把行政从管理中分解出来具有重大意义。行政管理学是研究国家行政组织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体制的规律的科学。行政管理学和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数学等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知识均有密切关系。行政管理学的内容和特征内容:包括政府自身的结构、功能及其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的规律。行政职能、行政环境、行政组织、行政首长与领导群体、国家公务员、行政决策与执行、行政监督、行政法制、行政机关管理、行政管理的方法与技术、行政效率与改革等。特征:1.政治性和社会性的统一;2.理论性与应用性的统一;3.综合性与独立性的统一;4.规范性与适应性的统一;环境管理定义国家的环境政策、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坚持宏观综合决策与微观执法监督相结合,从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入手,运用各种有效管理手段,调控人类的各种行为,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限制人类损害环境质量的活动以维护区域正常的环境秩序和环境安全,实现区域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行为总体。是针对次生环境问题而言的一种管理活动;核心是对人的管理,因为人是各种行为的实施主体,是产生各种环境问题的根源;是一个动态过程,它主要解决满足人类基本需求与生物圈承载度之间的矛盾。环境管理的内容及职能环境管理的产生和发展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环境管理经历了3个阶段。污染治理生态与资源保护持续发展环境管理的基本职能是:宏观指导、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提供服务。环境行政管理的定义环境行政管理是国家环境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有权力,管理国家环境事务及自身事务的活动。(狭义)不局限环境行政机关,活动包含相关的立法、司法。(广义)与一般行政管理区别的特点区域性、综合性、社会性和决策的非程序化6.国外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简介国外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简介“体制”一词,原是生物学上的一个概念,指生物器官的配置形式,后引申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组织制度,如国家体制、领导体制、行政体制、经济体制、科技体制、文化体制、教育体制等。从组织学的角度分析,体制主要指机构的设置、隶属关系的权限划分等体系和制度。体制的核心问题是权力结构。环境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20世纪50年代,西方国家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公害事件。随之爆发了大规模的群众性的环境保护运动,从而有力地促进了西方国家环境管理体制的建立。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其环境管理体制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总的来看,西方国家环境管理体制大体有三种类型:分散管理型环境管理职能分别由政府不同部门行使。如意大利、荷兰等国都实行这种体制。优点:各专业管理部门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可以把环境管理与业务管理有机地协调起来。弊端:一是各专业管理部门有各自具体的业务范围,在管理中不可避免地把业务管理放在首位,当业务目标与环境目标发生冲突时,容易从本位主义出发,以牺牲环境利益来谋求业务目标的实现。二是环境管理具有综合性的特点,由于分散管理缺乏统一协调,容易产生管理漏洞。分散与统一相结合管理型在中央政府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负责全国的环境管理工作和协调工作。中央政府有关的部门也承担环境管理职责,负责本部门的环境管理。英国和法国基本上采取这种体制。实行分散与统一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可以把环境管理与部门业务管理结合起来,发挥部门技术优势,促使各部门积极治理污染。同时,又可以强化政府的监督协调作用,保证国家环境政策的有效实施。由于专门环境管理机构与各专业管理部门都承担环境管理职责,如何界定双方的职能比较困难,难免会出现职能交叉的现象。集中统一管理型把环境管理职权授予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由这个机构负责全国的环境管理工作。美国、日本等国采取这种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有利于政府全面规划和协调环境事务,保证环境管理政策法规的统一实施。在管理中涉及到的一些技术性、业务性强的环境问题难以解决,与其他部门协调的任务比较繁重。因此,采取这种管理体制的美国政府和日本政府一般都比较注重咨询机构的建设。美国:环境质量委员会(CEQ)和国家环保局(EPA)欧盟:1985年欧洲环境委员会和欧盟环境部长理事会,1990年欧洲环保局,下设环境数据收集和技术办公室日本:公害对策会议和环境厅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环境委员会和世界自然保护基金会(WWF)7.国内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简介国内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简介实施环境政策三大机构独立专职环境保护机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流域或区域性的资源管理机构广义上环境行政管理组织还有立法监督机关(1994年成立环资委)司法机关社会组织建立环保行政管理机构我国已建立了四级环境管理机构,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省市、地级市和县级环保局。确定环保政策,制定环境法律、法规,建立环保制度根据我国的环境现状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制定适合于我国环境管理的环境政策。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由国家宪法、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单行法和环境保护相关行政法规等法律、法规组成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并建立了一套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我国环境保护法体系(1)《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范(2)综合性环境保护基本法(3)自然资源保护单行法律、法规中的环境保护规范(4)防治环境污染单行法律、法规中的环境保护规范(5)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环境与资源保护规章(6)环境保护标准中的环境保护规范(7)地方环境保护法规、规章中的环境保护规范(8)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9)我国参加的国际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⑽立法和司法机关的适用环境法律规范的解释我国环境行政管理机构的形成和发展起步阶段初创阶段徘徊阶段发展阶段1972─1978年,起步阶段: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之后,1973年我国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会后,国务院在批转发表的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时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设立精干的环境保护机构,给他们以监督、检查的职权。”据此,我国成立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行政规章,拟定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起步。1979─1981年,初创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实施全国大部分省级人民政府都成立了省一级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一些市人民政府也根据需要设立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与此同时,根据《环境保护法(试行)》的规定和实际需要,国务院有关部门,如石油、化工、冶金、纺织等部门,和一些大、中型企业,也建立了环境保护机构,负责本系统,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1982─1987年,徘徊阶段:1982年,我国开始了经济体制改革,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对国家机构进行了调整。1982年12月29日,国务院撤销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其业务并入新建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成为该部一个局,称环境保护局。随后,绝大多数地方人民政府也将原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与城乡建设部门合并。这种调整意在将不上编制的原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并入一个较高级别的常设机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以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但是,由于认识不足,合并后反而削弱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为了改变这种现象,1984年5月,国务院决定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以加强对全国环境保护的统一领导和部门协调。同年年底,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内的环境保护局对外称国家环境保护局,享有相对独
本文标题:环境公务员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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