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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一、国外发展概况自19世纪末页进入工业革命时代以来,随着工业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日益严重,特别是到了20世纪50年代以后,一些工业发达国家相继出现污染公害事件,如伦敦烟雾事件(Londonsmogincidents),日本水俣病(JapaneseMinamatadiseaseincident),洛杉矶光化学烟雾(LosAngelesphotochemicalsmog)等等,直接影响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至此也促进了环境科学的发展,环境评价作为环境科学的一个分支也随之产生和发展。全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情况1、美国发展概况(developmentinAmerica)美国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开始较早,在60年代末就已在制定的“国家环境政策法”中规定:大型工程兴建前必须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且也开展了大量有关这方面的工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度的建立,对美国环境问题的解决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美国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费用为一般工程项目投资的0.5-5.0%(个别情况下可达10%),其中以编写电力、石油、水库及公路等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所需支付的费用最高。时间上一般短的为几个月,长的可达2-3年,最长可达5年。如编写农业部土壤保护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就是这样。2、欧洲发展概况(developmentinEurope)西欧一些国家(如:瑞典、英国、法国、西德等)及东欧和苏联也都是在六十年代就开始起步相继开展了环境质量评价方面的工作。根据其国情也都有其各自的特点。二、国内发展概况(domesticdevelopment)我国的环境评价工作大体上可划分为四个发展阶段。这段时间主要是在北京西郊、南京市、广东茂名市、官厅水库流域及渤海海域开展了环境质量评价工作。1、探索阶段(1973-1979年)2、规范建设阶段(1979-1989年)3、强化完善阶段(1990年—1998年)4、提高阶段(1999年---至今)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支有专家的技术人员为主力的环境评价队伍,许多高等院校开设了环境评价课程,在评价方法和理论方面做了许多探讨研究,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方面均有很大的进展。主要表现在:(1)由环境单要素评价发展到区域环境综合评价;(2)由污染环境评价发展到自然与社会相结合的环境评价;(3)由城市环境评价发展到农业生态环境、海域环境、风景旅游区与自然保护区环境、工业生产区、道路交通区、高科技开发区等多领域的环境评价;(4)由以现状环境评价为主发展到以环境影响评价为主,并增加了经济损益分析、风险评价、公众参与等新内容;(5)在评价理论和方法上,已不局限于一般的指数评价,还进行了主客观相结合的生物学评价、卫生学评价、社会学评价、美学评价等广泛的探索,提出了“污染度”等概念,应用热力学中“熵”的概念分析环境变异,以干燥度和化学平衡理论指导区域环境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概念与建立概念: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形式确定下来从而必须遵守的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具有法律强制性的国家是瑞典、中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等,不具有法律强制性的国家是新西兰。•与环境影响评价的不同:环境影响评价是评价技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是一种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可应用,但没有约束力。建立: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美国是第一个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国家(1969年,《国家环境政策法》);2、瑞典(1970);3、新西兰(1973);4、加拿大(1973);5、澳大利亚(1974)、马来西亚(1974);6、德国(1976);7、印度(1978);8、菲律宾(1979)、泰国(1979)、中国(1979)、印尼(1979)等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一、具有法律强制性;二、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在可研或初设完成前报批);三、建设项目环评方法相对成熟,规划环评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四、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重大),环境影响报告表(较小),环境影响登记表(很小);五、实行评价资格审核认定制:甲级、乙级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特点一、具有法律强制性•环评工作的属性:强调工作的规范性•环评的依据:•1.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和资源方面的法律。我国主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颁布及实施时间•2.行政法规环境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改善环境和资源方面的行政法规。目前国务院已制定100多件防治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行政法规,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海洋倾废管理条例》、《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等。•3.部门规章和标准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和其他依法有行政规章制定权的国家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和资源方面的行政规章,是实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具体规范。•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等。•4.地方环境法规地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是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其他依法有地方法规制定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和资源方面的地方法规。如《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等。5.地方行政规章及其他环境规范性文件地方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规章,是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其他依法有地方行政规章制定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和资源方面的地方行政规章。•环评的应该注意的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评价依据应该是最新的法律法规第一章总论1.1编制依据1.1.1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6.4);7、《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10、《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第257号;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环发[2001]17;12、《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务院,国函[1998]5号);13、《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国经贸技术(2002)444号;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998]253号令(1998.12);15、《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95]183号令(1995.8)1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12);17、《**省环境保护条例》(2001.12修正);18、《**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1994.5);19、《**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0.12);20、《**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2001.6);21、《**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03.1);22、《**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4.1);23、《**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某公司年产50万吨采矿项目环评报告书为例)1.1.2技术文件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6、《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7、《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8、《声学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3222-94);9、《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1998)。新增:《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T192-2006)1.1.3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规划及立项、环评标准等批复文件1、《环保产业发展“十五”规划》(国家经贸委);2、《**省“十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省环保局);3、《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4、《0某公司年产50万吨含铁辉石岩、8万吨铁粉项目建议书》;5、《**省0市0大务家后含铁辉石岩普查地址报告》(**省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2003.06)6、“关于0某公司申请基建投资的批复”(0发展计划局山计字[2004]第4号);(附件一)7、“0某公司年产50万吨含铁辉石岩、8万吨铁粉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二)8、0环境保护局《关于0某公司年产50万吨含铁辉石岩、8万吨铁粉项目环评执行标准的报告》;(附件三)9、0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0某公司年产50万吨含铁辉石岩、8万吨铁粉项目项目排污总量的证明》;(附件四)10、矿区居民搬迁计划;(附件五)11、废矿石利用合同。(附件六)二、纳入基本程序对未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计划部门不得办理设计任务书的审批手续;•土地部门不得办理征地手续;•银行不予贷款。我国基本建设项目程序与环境管理程序的工作关系建设项目管理程序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选择厂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安装生产准备竣工验收12345678910项目建议书阶段交付生产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任务书提出选址报告提交初步设计有关文件提交施工图编制施工文件和开工报告完成施工提出竣工报告完成生产一切准备组织竣工检查与验收确定项目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作出简要环境影响说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环保说明落实报告书对策与审批意见编制环保篇章落实设计审查的有关环保意见环保部门会签施工执照环保施工检查环保设施施工环保设施运行准备环保施工竣工验收发放合格证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三同时管理价阶段环境管理程序基本建设项目三、建设项目环评方法相对成熟,规划环评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建设项目环评在1979年开始;•规划环评在2003年9月1日正式以法律的形式强制规定。四、分类管理(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的依据,是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主要包括影响的大小(或轻重)、影响的范围以及影响的复杂性,它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所在地点和具体采用的工艺技术或拟定的开发方式、强度等有密切的关系;200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环境保护部的第2号部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阐述了具体划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摘录)五、分级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但是,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登记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不进行可行性研究,即国家没有明确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主要是城市“三产”的一些小项目,如餐饮业(开办餐馆等)、娱乐业(开办卡拉OK厅等)、服务业(开办复印厂、干洗厂、印染厂等)等行业的一些小项目)
本文标题:环境影响评价制度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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