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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化 > 第六章排污申报登记胡小虎
全国环境监察干部培训环境监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环境监察执法标志《环境监理执法标志管理办法》局令[1992]第9号总目录第一章环境监察总论第二章污染源监察第三章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第四章生态环境监察第五章排污收费第六章排污申报登记第七章环境行政处罚第八章企业环境监督员第九章环境应急第十章环境监察工作的信息化第十一章环境监察档案管理第十二章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第十三章世界环境执法概览第六章排污申报登记•第一节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第二节排污申报登记审核与核定方法第一节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一、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的法律地位二、排污申报登记的主客体一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的法律地位排污申报登记是指向环境直接或间接排放污水、废气、固废、噪声的工业企业、商业机构、服务机构、政府机构、公用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一切生产、经营、管理和科研等排污者,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排放方式及与排污有关的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一种法律制度。一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的法律地位•1989年发布《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一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的法律地位1984年颁布实施、1987年颁布实施和1996年和2008年修订2000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一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的法律地位1996年颁布实施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5年颁布实施和2004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都授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一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的法律地位•国家环保总局在环发[2003]64号文和环发[2003]187号文《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对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作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二、排污申报登记的主客体排污——排污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水、废气、噪声、固废的行为。申报——排污者向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报告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及排污情况有关的生产经营设施、污染防治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资料。登记——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对排污者申报的污染物情况、生产经营设施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情况进行登记注册。二、排污申报登记的主客体•1.排污申报登记和核定的主体•2.排污申报的对象排污者申报环境监察部门审核注册建档按月(或季)确定排污量核定通知复核(有异议时)三、排污申报登记1.排污申报登记的程序排污申报登记正常申报:每年1月15日前完成申报登记新改扩建项目:试运行前3个月或试运行验收后1个月内申报排污需作重大变化:改变前15日内进行申报排污发生紧急重大改变:改变3日内申报。(环境监察机构)(排污者)审核核定机构报表内容的初审利用相关资料审核逻辑关系审核(有异议)现场检查核实限期补报(无异议)核定下达核定通知书拒报谎报按处罚程序予以处罚三、排污申报登记工业企业等一般排污单位应填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小型企业、第三产业、个体工商户、畜禽养殖场、机关、事业单位等其他排污单位可填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试行)》,地方环保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该表进行简化,以便于申报。建设施工单位应填报《建设施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污水处理单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区废(污)水集中处理装置、其他独立的污水处理单位等应填报《污水处理厂(场)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包括垃圾处理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和其他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等应填报《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2.排污申报登记的表式三、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者的基本情况。生产工艺示意图。用水排水情况。废气排污情况。固体废物的产生、处置与排放情况。环境噪声排放情况。3.排污申报登记的内容三、排污申报登记收集辖区内主要行业的生产工艺分析、介质流量、监测数据和排污测算等资料;对无法监测的小型企业,做好排污强度的测算;确定应缴排污费单位的污染源数据库;根据不同地区(如省、地市)编写排污申报登记手册;做好辖区内的排污单位的培训和沟通,使他们认识排污申报登记的重要性及应承担的义务,了解申报的基本要求,了解本单位污染源的排污测算。4.排污申报的组织工作排污申报事前应明确:不同的排污单位填报不同类型的报表;如实申报上一年的实际情况;根据上年的情况预报本年的排污情况;若有变化及时变更申报;申报时要提供必要的材料;负责征收排污费的环境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内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和审核工作。排污类型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申报登记代码□□□□□□□□□□□□□□□□□□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试行)申报年度:□□□□行政区划代码□□□□□□-□□□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申报单位法人代码□□□□□□□□-□(□□)填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印环保负责部门负责人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填表人电话移动电话上年用水总量上年重复用水量发电机装机容量(万千瓦)上年总产值(万元)上年生产(经营)天数14.年末职工人数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万元)上年污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万元上年利税金额(万元)上年“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万元)上年环境违法罚款(万元)治理设施名称处理数量运行天数运行费用(万元)燃料种类消耗量(吨或万标立方米)硫份(%)含氮(%)灰份(%)(部分)排污类型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试行)申报年度:□□□□行政区划代码□□□□□□-□□□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申报单位法人代码□□□□□□□□-□(□□)(业主姓名(签章)身份证号码□□□□□□□□□□□□□□□□□□)填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试行)单位名称(盖章)变更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变更原因:填表人:填报日期:年月日排污申报登记变更审核意见经办人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名):审核日期年月日环境监察部门审核意见:负责人(签章):单位(盖章)审核日期年月日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试行)200年度)区代码□□□□□□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申报单位法人代码□□□□□□□□-□填表人:复核人:填报日期:年月日第三产业排污申报登记简表(试行)(200年度)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单位地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开业时间开户行帐号扩建、改建时间经济类型行业类别隶属关系企业规模总营业面积畜禽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简表(试行)(年度)养殖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地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开业时间改建、扩建时间开户行帐号上年总产值(现价、万元)上年利润总额(万元)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万元)上年末职工人数(人)上年缴纳排污费总额(万元)环保设施投资(万元)养殖种类建筑施工场所排污申报登记简表(试行)申报单位(盖章):编号:施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章)施工场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工程项目名称工地面积(平方米)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施工单位开户银行帐号施工阶段情况阶段名称主要机械和设备情况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名称及利用数量型号及规格场界噪声值dB(A)昼夜土石方打桩结构装修四、排污申报登记的审核•负责征收排污费的环境监察机构在受理排污者排污申报表格后,应对排污者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于下一年2月10日前完成辖区内全部排污单位的排污审核工作。表6—1排污申报审核要点是否按时申报排污者是否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登记,未按时登记的,视为未按规定时限申报申报内容是否齐全检查申报内容是否有漏添的项目,内容是否齐全,尤其是与排污有关的生产数据、原材料消耗、有关资源的消耗量,缺项的要求不报,否则视为谎报生产过程中物料投入产出是否平衡或合理如用水的循环(新鲜水量=排水量+蒸发、产品消耗水量);所报耗煤量与生产实际是否相符、合理,从生产规模、产品量,从锅炉、炉窑运行及消耗量;某种元素折算成基准物质在生产的投入和产出量是否平衡等。是否有谎报和瞒报行为排污者实际生产能力、管理和治理水平与排污水平是否合理通过对排污者生产工艺、设备水平、物料消耗、产品数量、产污系数、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分析与排污者所报排污量进行比较是否相匹配。是否有谎报和瞒报行为产污量、排污量、污染物去除量是否平衡产污量=排污量+去除量。污染治理设施的去除率是否稳定,是否真实,如燃煤锅炉的烟尘产生量=炉渣量+粉煤灰量+烟尘排放量等对所用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排污浓度大多是不稳定的,利用日常监督检查和对排污者的了解,判断其使用的监测数据是否不真实,如不真实,可突击抽样检测利用相关部门的数据进行分析主要是资源消耗量数据如新鲜水量、耗煤量等,从相关部门(如自来水公司、统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等)获得数据;还可以用申报准确的同类企业的平均使用量进行对比、判断利用排污者的历史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可以参考排污者环评、“三同时”的验收资料,前几年的排污水平、污染物浓度,结合近几年的生产发展,进行动态分析,以确认数据的合理性分析排污者近几年的环境守法记录如果排污者守法记录好,审核可以从简,守法记录不好,则要仔细核对,对其各项数据要认真核对。因此对辖区内所有排污者的守法记录要列表分类,对生产数据不稳定的、排污数据不真实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稳定的、经常超标的、有偷排行为的要分类,在排污核定时区别对待,才能发现问题四、排污申报登记的审核环境监察机构在对排污申报登记表审核期间,如对所报数据持有异议,应到排污者的排污现场进行现场勘察,通过现场勘察对排污数据进行进一步的确认。表6—2现场勘察内容对生产状况、生产产品进行检查生产规模是否正常?扩大还是减小?使用的原料、生产产品是否改变?对生产工艺、环境管理进行检查工艺是否有变化?是否采取清洁生产措施?是否有综合利用和循环使用措施?对原料消耗、资源的消耗(水量、煤量)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生产记录,核对物料消耗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是否运行正常?检查运行记录和资料对排污口的排放情况进行检查从排放介质的物理和化学特能分是否有异常现象,一般应该进行突击性检查,以防排污单位有准备,应随车携带简易检测仪器,如发现异常应立即采样五、排污核定•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环境监察机构应当对排污者申报的《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按年进行审核,按月(或按季)进行核定。•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应在每月或每季终了后的10日内,依据经审核的《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并结合当月或当季的实际排污情况,核定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并向排污者送达《排污核定通知书》。五、排污核定•排污者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自接到《排污核定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发出通知的环境监察机构申请复核;•环境监察机构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重新核定该排污者的排污量,并作出复核决定,并将《排污核定复核决定通知书》送达排污者。排污核定通知书(试行)环监费核字[200]号: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7条的规定,本机构对你年月至月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核定,结果如下:排污核定结果一、污水与废气排污口名称排污介质排放量(m3)污染物名称浓度(mg/L或mg/m3)排放量(kg)二、固体废弃物固废名称产生量(T)贮存、处置量(T)综合利用量(T)排放量(T)三、边界噪声测点位置主要噪声源名称时段噪声类型超标声级值(dB(A))超标天数超标边界长度是否超过100米本机构将根据以上核定结果计算确定你年月至年月应缴的排污费。如对以上核定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本机构申请复核。(公章)年月日排污核定复核决定通知书(试行)环监费复字[200]号: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8条的规定,本机构对你年月至月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复核,结果如下:排污复核结果一、污水与废气排污口名称排污介质排放量(m3)污染物名称浓度(mg/L或mg/m3)排放量(kg)二、固体废弃物固废名称产生量
本文标题:第六章排污申报登记胡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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