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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全球环境保护全球环境管理国际环境保护法环境管理体系和ISO14000系列标准国际环境保护的主要机构全球环境保护主要内容第一部分全球环境管理全球环境管理的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环境问题从局部地区的环境污染向全球性环境问题发展,且呈现出综合化、社会化、政治化的特点。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大气以及酸雨的污染、臭氧层破坏、生物多样性锐减、土地荒漠化、国际水域以及海洋污染、有毒化学品污染以及有害废物越境迁移等全球性环境问题的激化,对全球实施环境管理成为迫在眉睫的国际大事,全球环境管理(Grobalenvironmentalgoverenace)也应运而生。国际社会普遍认识到,除自然因素外,环境问题产生的实质上是由于发展不足和发展不当,是工业化的结果,亦是全球化的结果。全球环境管理的原因全球范围内的经贸合作越来越密切,进一步导致了与贸易相关的(包括与国际环境公约相关的、与市场准入相关的、与自由贸易区越来越多的区域合作相关的)新型全球环境问题的产生。工业化、全球化所引发的环境外在化的问题没有被各自的国家内部化,于是反而影响到了整个国际社会。全球环境管理的原因“环境无国界”是国际上出现的一个重要的政治理念。造成全球环境状况继续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国际环境管理机构的脆弱,表现为全球环境管理机构之间缺乏相应的协调机制,缺乏一些基本的、强有力的、起着基本法作用的国际大法,并且缺乏争端解决机制和遵约机制,缺乏相应的资金机制、国际政要的政治意愿,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还缺乏必要的能力建设。全球环境管理的产生原因全球环境管理的产生由环境本身的特点及当今全球环境问题的特点决定的。(1)自然环境的发展规律决定了必须对人类的生存环境进行全球管理。(2)地球环境中的财产属于全人类所共有,这些共有财产需要人类共同给予保护。(3)维持国际社会的安全和政治秩序的稳定,也需要通过共同的行动对全球环境问题进行管理。全球环境管理的内容全球环境管理的对象是全球“人-环境”系统。全球环境管理的目标是保护人类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即保护人类的长远生存与发展.全球环境管理主要是通过国际社会采取各种措施,协调各个主权国家的意志,制定有关的国际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规范各国的行动,使其符合自然生态的发展规律,有利于地球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保障全球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和保障整个人类社会的持续正常发展。全球环境管理的内容全球环境管理的内容根据环境问题的类型可分为两方面:(1)污染控制管理--包括有害废物控制管理、海洋环境污染控制管理等几方面。(2)资源管理--包括森林植被管理、自然资源养护、野生动植物、土地资源保护及合理利用等方面的内容。全球环境管理的原则(一)国家环境主权原则(二)国际环境合作原则(三)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国家环境主权原则《斯德哥尔摩宣言》原则二十一宣布的主权适用原则,体现了国际法在国际环境关系领域的新发展。国家环境主权应该包括了权利和责任两个基本内容,具有三重涵义。两个基本内容:一是每个国家不论大小,对其自然资源拥有永久主权,即对于本国范围内的环境保护问题拥有在国内的最高处理权和国际上的自主独立性;二是国家虽有权按自己的政策开发本国的自然资源,但必须保证这种活动不致损害他国和国际公有地区的环境。三重涵义指:一是确认主权原则在国际环境关系领域的适用,二是维持国与国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三是谋求国家利益与人类共同利益之间的协调。国家环境主权是当代全球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核心,是国家主权原则在全球环境管理中的应用。该原则要求每个国家在与他国的互相关系中必须彼此尊重对方主权,不得从事任何侵害别国环境主权的活动。这体现了国际法上权利义务一致性的思想。(二)国际环境合作原则在全球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国际合作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地球的整体性和环境影响的连锁性要求环境保护必须国际合作。其次,分担国际环境责任必须国际合作。再次,国际环境立法和国际环境法的实施要求各国进行合作。(三)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CommonbutDifferentiatedResponsibilityPrinciple)是指由于地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与导致环境退化的各种不同因素,以及能力上的差异,各国对保护和改善全球环境负有共同的但是又有区别的责任。该原则包含两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共同责任,二是有区别的责任。共同的责任是指由于地球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各国对保护全球环境都负有共同的责任,都应该参与全球环境保护事业。有区别的责任是指各国虽然负有保护全球环境的共同责任,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全球环境问题应负有的责任是有区别的。(三)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初步确立于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大会通过的《里约宣言》在其原则7中宣布:“各国应本着全球伙伴精神,为保存、保护和恢复地球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完整性进行合作。鉴于导致全球环境退化的各种不同因素,各国负有共同的但是又有差别的责任。”该原则的初步确立是发展中国家经过斗争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它是对历史和现实的承认,是指导各国参与全球环境保护事业的一项重要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国际环境条约实施的基石。绝大部分国际环境条约的缔约国都是既包括发达国家也包括发展中国家,客观上需要划分两种类型缔约国承担的不同责任。两种类型国家由于在经济发展水平、遵约所需技术、国内执法手段、公众对环境条约的理解和重视程度等方面都有一定距离,而上述因素对遵约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几乎所有的国际环境条约的实施都是以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实际遵约能力为出发点的,同时也充分衡量了有关资源,如支持遵约的资金、技术等,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缔约国之间进行流动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三)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三)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目前通过缔约方会议以决议的形式规定了国际环境条约的实施的几个国际环境条约,本身都包含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内容,如《蒙特利尔议定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等。这些条约的国际环境条约的实施的设计理念、具体程序和拟达到的制度目标都贯穿着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另一方面,国际环境条约中有区别的义务决定了该原则的应用。如:发达缔约国一般需要率先履行实质性义务,而发展中缔约国往往会有一定的履约宽限期;发达缔约国需要承担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援助义务,发展中缔约国履约宽限期满后,往往面临高昂的遵约成本等等。这些现实情况的存在决定了国际环境条约的实施必须在不同缔约国的遵约行为之间寻找到一个平衡点,目前看来,最好的平衡点就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当代全球环境管理(一)国际环境会议的召开1972年联合国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召开了有113个国家参加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讨论了保护全球环境的行动计划,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二)国际环境公约的达成迄今为止国际社会已达成全球性、区域性和次区域性协定、公约和议定书(统称“多边环境协定”)二百多项,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等诸多公约。(三)环境管理理念和体制的发展先进的环境管理手段不断被引入,如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生态效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企业环境经营等。全球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1)国际环境机构间缺乏协调(2)缺乏强有力的争端解决机制(3)缺乏国际法律支持(4)缺乏有效的资金机制(5)缺乏解决环境问题的积极性(6)缺乏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第二部分国际环境保护法国际环境保护法的定义国际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中,所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有约束力的原则\规则\规章和制度的总称,是保护全人类环境的法律。国际环境保护法与环境保护法在国际法中,环境保护法自成体系,与国内的环境保护法有着密切的联系,是一个国际环境保护法的组成部分。它的主体是国际社会中因保护和高山人类环境而产生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有关国际环境保护的公约、条约、协定等国际环境法文件就150多件从事环境执法也必须注意到国际环境法的规定国际公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地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适,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这说明,只要中国签订加入某一国际公约,其较中国的国内环境法有优先的权力。我国加入的国际环境保护公约共25条第三部分环境管理体系和ISO14000系列标准环境管理体系和ISO14000系列标准的背景环境管理体系的雏形形成:从20世纪80年代起,美国和西欧的一些公司为了响应《我们共同的未来》(《OurCommonFuture》)的报告中可持续发展的号召,减少污染,提高在公众中的形象以获得经营支持,开始建立各自的环境管理方式。自发制定公司的环境政策,委托外部的环境咨询公司来调查他们的环境绩效,并对外公布调查结果(这可以认为是环境审核的前身),以此证明他们优良的环境管理和引为自豪的环境绩效。它们的做法得到了公众对公司的理解,并赢得广泛认可,公司也相应地获得经济与环境效益。环境管理体系和ISO14000系列标准的背景1985年荷兰率先提出建立企业环境管理体系的概念,1988年试行实施,1990年进入标准化和许可制度。1990年末,欧洲制定了两个有关计划,为公司提供环境管理的方法,使其不必为证明信誉而各自采取单独行动。第一计划为BS7750,由英国标准所制定;第二个计划是欧盟的环境管理系统,称为生态管理和审核法案(Eco-ManagementandAuditScheme,EMAS),其大部分内容来源于BS7750。很多公司试用这些标准后,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两个标准在欧洲得到较好的推广和实施。这些实践活动尊定了ISO14000系列标准产生的基础。1987年ISO颁发的世界上第一套管理系列标准—-ISO9000“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取得的巨大成功。许多国家和地区对ISO9000系列标准极为重视,积极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第三方认证,以此作为开展国际贸易进入国际市场的优势条件之一。ISO9000的成功经验证明国际标准中设立管理系列标准的可行性和巨大进步意义。ISO9000“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为统一协调世界各国环境管理标准,有效地控制和改善全球环境质量状况,减少世界贸易中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93年6月成立了ISO/TC207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正式开展环境管理系列标准的制定工作,以规范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所有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行为,支持全球的环境保护工作。1996年起相继颁布了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ISO14000系列标准集成了各国环境管理实践的精华,使可持续发展思想具体化、技术化,使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平衡。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是为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套环境管理标准。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的理念ISO14000系列标准主要体现了以下核心观念:(1)追求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关系。(2)追求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3)重视污染预防。(4)重视全员参与和持续改进。(5)强调做守法的好公民。(6)正己、正人。环境管理体系的内容环境管理体系是一项内部管理工具,旨在帮助组织实现自身设定的环境表现水平,并不断地改进环境行为,不断达到更新更佳的高度。环境管理体系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机构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还包括组织的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等管理方面的内容。环境管理体系的内容ISO14001标准中文名称是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ISO14001是组织规划、实施、检查、评审环境管理运作系统的规范性文件,共包含五大部分,17个要素。五大部分内容概括如下:环境方针;规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
本文标题:第十四章全球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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