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 天津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汇集4篇】
天津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汇集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天津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汇集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天津港爆炸事故后的反思》时事报告【第一篇】天津港爆炸事故后的反思首先对天津港爆炸事故遇难的人们表示沉痛的哀悼,向牺牲的人民战士致敬!天津港爆炸事故是由危险品引起的爆炸事故,遇难人数达165人,而其中大部分是消防官兵。一个多月过去了,人们齐心协力把这场灾难给消灭了,留下了一幕幕悲伤、感动的场面;另一方面,为了不让悲剧重演,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下来反思这场灾难了呢?通过大量的新闻收集,我总结了以下三点反思:1、对化学品的监控应该得到完善,大数据、物联网都可以实时跟踪监控;2、消防员制度应该得到完善,消防人员的技能水平的亟待提高;3消防装备急需升级。虽然我提出的几点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力,但是我相信向这几个方向努力是可以减少灾难,减少伤亡的。下面就这三点我将进行论述,从理论上保证能够减少灾难的发生与伤亡数量。第一个是运用物联网、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通过实时全景监控、主动预警、历史轨迹回放、数据优化分析、多渠道访问集成等功能,并结合到电子锁、移动终端等物联网技术,实现从人、车、货、环境路况以及应急处理等多角度连接和监管,提供危险品运输一体化监控和预警解决体系,从运输到存储,从监测到防患,提高危险品储运的安全性。现代物流如此发达,网上购物如此便捷,大数据如此火爆,而这些技术是不是应该用在危险化学品的监控上呢?然后是我国消防员制度采用的是兵役化,兵役化将我国消防员职业定义成一种短期的服役职业,这决定了消防员永远年轻也永远经验不足的特点。严重削弱了这个群体本应该具有的反应与处置力,因此也容易出现种种安全问题。此次天津港大爆炸牺牲的战士中,一大部分人是90后,他们新婚不久、他们刚刚拥有小孩,他们刚刚脱离父母,然而他们就把年轻而富有活力的生命献给了此次的救火行动。我们难免不会不反思,他们是不是有机会生存下来。最后是关于消防装备的问题,无论是救火设备还是消防员的着装设备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落后,在应对化学品爆炸时显得力不从心,消防栓供应不足,设备启动慢,更重要的是消防员身上设备不足,在救火和逃生中不能很好的起到防护作用。由于长期消防员地位低下,经费投资不足,设备升级慢,导致了中国消防员在救火扑火中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希望现代社会的高科技能够减少灾难对消防人员的伤害。中国天津港爆炸是中国消防黑暗的一天,也许会被载入史册,我希望中国的消防在这一天后得到转变,不再让一群18、19岁并且没有救火经验的年轻人冲在火灾最严重的地区。祝福牺牲的消防战士们!和平年代,为国家做出最大牺牲的就是消防官兵。英雄们,你们一路走好!泪水凝成冰点,最后的军礼在烈火中永生!一般其他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第二篇】xxxx一般其他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12月22日9时30分许,位于xxxxx的xx厂区内发生一起事故,事故造成4人受伤,其中1人因伤过重于23日下午14时许抢救无效死亡。2016年12月23日,xxx成立了由xxx安监分局、xxxx监察室、xxx消防大队、xxx公安分局、xxxx总工会、x党工委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xxxx一般其他爆炸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相关人员及单位基本情况(三)涉事设备基本情况事故设备是一台螺旋式吸尘设备,结构是上方是4个漏斗型的圆筒,下方是一个多方型的灰尘暂存区,每个漏斗型的圆筒都有一条吸尘管,每条吸尘管一头连接圆筒,另外一头连接吸尘的收集器,各部件之间使用金属卷板使用法兰连接。该设备于2001年以来一直在使用,2015年年中停止使用。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一)事故发生经过2016年12月22日早上8时左右xxx等人开始拆除作业,xxx和李垂胜在除尘器上方将管道螺丝拆除(李垂胜在漏斗型圆筒最上方,xxx站在吸尘设备的平台上),xx负责拆除集尘器管道底端螺丝,xxx等三人负责将拆除到地面的管道拖走,另有吊车司机同行三人负责将拆除的管道吊运到地面。拆除流程:吊车利用吊带将集尘管固定→由工人拆除管道法兰衔接处的螺丝→再将集尘管吊至地下→工人将集尘管分割→最后将分割后的集尘管拖走。整个施工过程在拆除管道时遇到生锈腐蚀的螺丝时使用手持电动切割机将螺丝切断,再使用吊车进行粉尘收集管道吊装拆除,上午9:30左右,在拆除到第3根管道时,吊车刚将管道吊起时很多燃烧后的木屑掉落下来,随后发生起火、爆炸并伴随着爆炸声响。现场冲击波造成4名施工人员受伤。(二)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现场员工立即展开救援,并打120报警抢救伤员,四名伤员先后送到xxx医院,xxx医院再将xxx、谭基生、何训东三人转院到东莞人民医院进行治疗。2016年12月23日xxx因特重度烧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谭基生、何训东、李垂胜不同程度的烧伤。接到事故报告后,xxx安全监管分局、xxx消防队、大x安全办等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处置,检查事故现场安全状况,防范发生次生事故。并经评估,本次事故应急处置及时、有效。(三)事故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xxx的代表方与xxx、xx等四人的家属联系沟通,积极做好相关善后处理工作,并做好与家属的赔偿协商,及时支付了赔偿金,事故善后工作得到了妥善处理。三、事故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一)人员伤亡情况xxxx一般其他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二)直接经济损失据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万元。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管道内残留着可燃易爆的木质粉尘,拆除工程的施工人员在作业前没有清理干净后开始进行切割拆除作业,使用可产生高温及火花的电动切割工具进行动火作业造成管道内粉尘产生阴燃。在吊车起吊过程中,管道内残留的粉尘扩散形成粉尘云,发生粉尘爆炸。(二)间接原因1.拆除工程作业方对于存在较大燃烧爆炸隐患的拆除作业认识不足,事前未编制施工方案,仅凭经验工作,未充分认识到燃爆事故的可能。2.拆除作业的人员未经相关安全技术知识培训,不具备进行燃爆条件下拆除和高处作业的能力。3.拆除作业工程组织人、现场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对现场作业环境及作业对象风险分析不足,现场的可燃易爆粉尘没有清理或进行相关处理。(三)事故性质经调查组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一)责任认定xxx,作为本次拆除工程的作业人、组织者之一,对于存在较大燃烧爆炸隐患的拆除作业认识不足,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对现场作业环境及作业对象风险分析不足,造成现场的可燃易爆粉尘没有及时清理,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二)处理建议为吸取事故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建议对此次事故责任人作如下处理:xxx鉴于其已经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事故涉及其他法律责任,如是否构成民事侵权等责任,建议当事各方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建议拆除工程施工单位落实如下整改措施:1、拆除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此类施工作业需要预先进行风险评估,施工单位应该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和适应施工特点的具体安全技术措施;2、施工作业前必须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3、对此类设备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可对粉尘提前进行清理或进行相关处理。4、现场应配备好相关的灭火设备设施,相关作业人员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备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xxxx一般其他爆炸事故调查组2017年3月24日论文天津港爆炸事故后果分析【第三篇】化学品爆炸后果分析—以天津港爆炸为例前言本报告通过对天津港爆炸事故现场数据以及现场爆炸情况、范围的收集,应用事故调查分析的方法,通过模拟计算来分析天津港爆炸事故的后果。本报告说明了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2015年8月12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通过反复的现场勘验、检测鉴定、调查取证、模拟实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调查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2015年8月12日22时51分46秒,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吉运二道95号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北纬39°02′″,东经117°44′″。地理方位示意图见图1)运抵区(“待申报装船出口货物运抵区”的简称,属于海关监管场所,用金属栅栏与外界隔离。由经营企业申请设立,海关批准,主要用于出口集装箱货物的运抵和报关监管)最先起火,23时34分06秒发生第一次爆炸,23时34分37秒发生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事故现场形成6处大火点及数十个小火点,8月14日16时40分,现场明火被扑灭。(二)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现场按受损程度,分为事故中心区(航拍图见图2)、爆炸冲击波波及区。事故中心区为此次事故中受损最严重区域,该区域东至跃进路、西至海滨高速、南至顺安仓储有限公司、北至吉运三道,面积约为54万平方米。两次爆炸分别形成一个直径15米、深米的月牙形小爆坑和一个直径97米、深米的圆形大爆坑。以大爆坑为爆炸中心,150米范围内的建筑被摧毁。图1瑞海公司地理方位示意图图2事故中心区航拍图(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造成165人遇难(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现役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公安民警11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周边居民55人),8人失踪(天津港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住院治疗(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304幢建筑物(其中办公楼宇、厂房及仓库等单位建筑73幢,居民1类住宅91幢、2类住宅129幢、居民公寓11幢)、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截至2015年12月10日,事故调查组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等标准和规定统计,已核定直接经济损失亿元人民币,其他损失尚需最终核定。(四)环境污染情况。通过分析事发时瑞海公司储存的111种危险货物的化学组分,确定至少有129种化学物质发生爆炸燃烧或泄漏扩散,其中,氢氧化钠、硝酸钾、硝酸铵、氰化钠、金属镁和硫化钠这6种物质的重量占到总重量的50%。同时,爆炸还引燃了周边建筑物以及大量汽车、焦炭等普通货物。本次事故残留的化学品与产生的二次污染物逾百种,对局部区域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二、事故直接原因(一)最初起火部位认定。通过调查询问事发当晚现场作业员工、调取分析位于瑞海公司北侧的环发讯通公司的监控视频、提取对比现场痕迹物证、分析集装箱毁坏和位移特征,认定事故最初起火部位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区的中部。(二)起火原因分析认定。1.排除人为破坏因素、雷击因素和来自集装箱外部引火源。2.筛查最初着火物质。认定最初着火物质为硝化棉。三、事故爆炸过程分析硝化棉的理化性质硝化棉(C12H16N4O18)为白色或微黄色棉絮状物,易燃且具有爆炸性,化学稳定性较差,常温下能缓慢分解并放热,超过40℃时会加速分解,放出的热量如不能及时散失,会造成硝化棉温升加剧,达到180℃时能发生自燃。硝化棉通常加乙醇或水作湿润剂,一旦湿润剂散失,极易引发火灾。实验表明,去除湿润剂的干硝化棉在40℃时发生放热
本文标题:天津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汇集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22573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