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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环境与青少年不良行为形成的若干问题的思考作者:高清儒,男,47岁,法律本科,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南谯区章广中学。联系电话:13965951740e-mail:gqrcz@sina.com几个案例:案例1:张某,男,35岁,2005年11月因涉嫌特大盗车案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张某在出生时,其母亲离开人世,不得不被他人收养。在其5岁时,其养母病逝,8岁时养父病逝,在此之后随两个未成年的姐姐共同生活,13岁时因交不起41元的学费而辍学在家。在此之后,随同本村的不良少年混在一起,最终走上不良行为道路。案例2:杨某,男19岁,2006年春因涉嫌抢劫杀人案被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杨某是生活在一个劣等的家庭环境之中,其父先后4次结婚和离婚并且有严重的赌博恶习,对杨某从不管教。杨某初中还未毕业就浪迹街头,后随几名刑满释放人员组成抢劫团伙共同犯罪。案例3:陈某,男,22岁,2007年1月因涉嫌抢劫罪被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李某,男,23岁,与陈某同案犯被判处有期徒刑。陈某与李某自幼受的父母或外祖父母(李某)的百般宠爱,其父母或外祖父母对他们不合理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的需求军无条件地满足,对他们的缺点与错误不予教育反而加以庇护,最终促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蓬生麻中,不扶而直”,这些均是用来比喻环境对人的影响很大,接近什么样的人就会受到什么影响,儿童生活在好的环境中,受到好的影响,而能成为好人。在影响青少年不良行为发生的诸多原因中,家庭不良因素是重要的因素之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状况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一个人一生都生活在家庭关系中,家庭环境对个人行为倾向有着最直接的影响。童年接受家庭中成员特别是父母的行为影响最大,父母的离婚,一方或双方的死亡,父母中有精神病患者或违法犯罪行为,父母对子女的遗弃、虐待、专制、忽视、溺爱、放纵,都可能形成青少年的异常人格。孩子个性中的信任感、语言能力、交际能力、情绪的稳定-2-性、攻击性、爱的表达与交际能力、主动性及自我认同感等等,都与家庭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英国《曼彻斯特调查报告》认为:“教育成功的主要因素在家庭环境,家庭因素的重要性几乎两倍于社区与学校两项因素的总和”①。一个良好的家庭生活环境,能够预防和约束个人的不良行为,而家庭中的种种病态现象,往往成为不良人格特征形成的主要原因。“没有不良的少年,只有不幸的少年②”。家庭的功能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生活共同体,是社会组成的基本细胞。每个人都是在一定的家庭环境中成长,家庭对社会和个体都具有非常重要而现实的意义。一般认为家庭具有五种功能,即生产功能、消费功能、抚养功能和赡养观念、教育观念以及接受生活功能。家庭相对于其他社会组织而言,不但家庭成员之间接触频繁,而且彼此之间可以进行最直接和最袒露的思想与感情交流。这对于家庭成员的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以及法律观念的养成与融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环境影响着一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在每一个人身上,总会深深地留下自己独特的家庭烙印——或者是正向的,或者是反向的。尤其是在独生子女的政策环境下,关注家庭教育,重视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不良行为发生,尤其是预防青少年不良行为的最基础性环节。家庭类型对青少年不良行为形成的影响家庭可以按照不同标准进行类型划分。按其结构特征,可分为完整家庭与残缺家庭;按其文化和心理状态,可分为良好家庭与问题家庭;按其经济状况,可分为富裕家庭与贫困家庭。不同的类型体现出家庭环境的不同,会对青少年产生不同的影响。1、残缺家庭与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形成社会调查表明,家庭的完整性遭到破坏的情况,同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形成与发展有比较密切的联系。由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存在引起的家庭完整性、稳定性的破坏,使家庭的功能受到削弱或残缺不全。在一定的条件下,这种情况可以成为青少年不良行为形成的原因之一。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死亡,使青少年过早地失去父爱或母爱,感情会因此受到创伤,同时家庭的生活保障能力和对未成年人的管教作用会被减弱,一旦遇上不良因素的影响,便很容易走上不良行为道路(《现代快报》2007年10月12日B7版的一篇文章《17岁少女爱上有妇之夫3次堕胎----母亲离家出-3-走,父亲只顾赚钱酿悲剧》)。此外,父母离婚、分居也容易给孩子带来不良的后果,如使孩子感到羞辱和自卑。如果因父亲或母亲再婚,变成继子女,由于对新的家庭关系适应困难,或受到继父或继母的歧视、虐待等,不仅容易引发家庭成员之间的不良行为,而且家庭子女由于与家庭的疏远而倾向于离家出走,混迹于社会同辈群体之中,很容易沾染上违法不良行为的恶习。2、问题家庭与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形成所谓的问题家庭,主要是指家庭主要成员有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家庭及感情不和睦的家庭,也包括父母身体或精神有缺陷的家庭。问题家庭往往会促使家庭成员尤其是未成年子女形成不良人格特征,甚至直接催生反社会价值观的形成。由于家庭氛围的熏陶和不良习惯的传承,不道德家庭和不良行为家庭往往使家庭成员在认识上产生是非不明、善恶不辨。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感情不和睦的家庭,虽然结构上是完整的,但家庭的情感满足功能和教育功能的严重弱化,其对青少年产生消极影响,却类似于残缺家庭。父母有一方或者双方身体或精神有缺陷的家庭,往往不能正常地负担起对子女的监护责任,在客观上其子女处于无家庭管教的境地,也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形成不良的心理和行为倾向,降低对外界不良影响的耐受能力。3、贫困家庭与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形成家庭贫困状态,会直接导致生活供给不足,在造成青少年营养不良、身体发育不好的同时,往往还可能伴随着精神上因长期受到物质条件的压抑而导致变异。尤其是家庭贫困会使子女接受正常教育的社会化过程受到严重的影响,缺乏生存竞争中应具备的知识素质条件,走上社会后在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容易因生活挫折或遭受社会歧视而陷入歧途。家庭居住环境对青少年不良行为形成的影响历史上就有“孟母三迁”,这个故事说明了良好的人文环境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生活而言是十分重要的。社会环境与一个人、特别是青少年的成长有直接的关系。孟子后来成为大学问家,与社会环境对他的熏陶感染有很大关系。前文中的陈某就是居住在一个打架斗殴相对较多的村庄,陈某回家看到的是打架斗殴,在家吃饭时的话题是打架斗殴,本村的成年人或未成年人也经常打架斗殴,经统计,该村因打架斗殴或赌博等就有12人次被行政拘留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农村有句方言那就是-4-“大村庄的孩子,小村庄的狗”,这说明大村庄的孩子是比较顽皮的。相反的是,如果一个村庄大部分的孩子都在搞学习,多数家庭都重视教育,村庄形成了良好的学习环境,这样的环境对每个未成年人的成长有着积极的影响。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性格孤僻或有心理问题的青少年也存在着居住环境方面的问题,在心理辅导中曾经就有三个未成年人的家庭是单独居住的,远离村庄的核心区域,由于长期不能和核心区域的孩子接触在性格上比较孤僻,不能和同年人主动交流。目前,由于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农村的村庄正在萎缩,留守儿童的居住环境和教育环境更为突出。家庭教育对青少年不良行为形成的影响家庭精神环境对青少年的身心发展起主导作用,它居于家庭教育环境的核心地位。“子女是父母的影子”,家庭的精神环境对子女的身心发展既有现身说法的直接影响,又有潜移默化的间接影响。从心理学的角度上看,潜移默化的定向注意作用对儿童的影响更为深刻,更为长远。父母与子女关系是最原始的人际关系,如果父母教育不良,如望子成龙心切,只批评不表扬,过分严格,易导致强迫人格的发展。亲子互不关心,彼此怨恨,互不理解,过分相互依赖,相互等价交换观念支配等都会促使人格障碍的产生和发展。许多父母总是拿自己孩子的不足之处与别的孩子的长处进行比较,说自己的孩子怎么笨,怎么不如别人家的孩子,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父母的拒绝承认、惩罚严厉以及过度干涉保护使他们不断地体验自己的无能和失败,他们的自尊心受到了打击,内心充满了矛盾、愤怒和敌意④”,亲子关系最理想的形式是彼此利他主义的相互尊重的关系。彼此感到温暖、关心、体贴、心甘情愿地牺牲自己的利益,为对方谋幸福,父母对子女与子女对父母都应该这样。特别是父母的人格健全对子女人格健全尤为重要。家庭的教育环境也有优劣之分。家庭教育的劣等环境是指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甚至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家庭教育环境。主要指家庭精神环境的低劣。低劣的家庭精神环境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1、家庭失教。在破裂家庭或缺陷家庭里,子女或无人管教,或家长无精力管教,父母不履行教育责任,子女的好坏听其自然,前文已述。2、家庭教育方法不当。⑴对子女期望过高,严厉过度,采用高压的手段强迫子女完全按照家长的要求愿望行事,对子女的正当活动、要求加以苛刻的限制,教-5-育方法简单、粗暴。在这种家庭教育环境里,孩子的身心受到严重的压抑,或对家庭产生恐惧心理,或对父母的管教产生逆反、对抗甚至仇视心理。在这样的家庭教育中,尤其以家庭暴力为甚。这种暴力不仅使子女产生恐怖感,而且子女会在暴力环境中学习暴力,形成以暴力解决问题的错误思维,从而产生暴力倾向,这样的孩子顺应性差,反社会越轨行为严重,甚至走上犯罪道路。⑵对子女的亲情过剩,俗称为溺爱。父母对子女的关怀照顾超过有益的界限,不管子女的愿望行为是否合理,一概满足,对子女的缺点、错误不予以教育反而加以庇护。⑶放任自流,父母对子女采取不管不问,放任自流的态度。在这种家庭教育中,父母对子女的言行没有严格的要求和必要的约束,不过问子女的学习、活动、兴趣和爱好,甚至对子女的缺点、错误不管不问,任其发展。在这种家庭环境中成长的青少年,易养成自由散漫、任性和固执的性格。以上仅从家庭环境对青少年不良影响,只是家庭成员尤其是家庭中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这种影响往往成为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初始性原因。但单纯的家庭不良影响并不一定必然导致家庭成员的不良行为的形成。毕竟青少年不良行为形成只有在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下,才会现实地发生。家庭预防在影响青少年不良行为形成的诸多因素中,家庭不良因素是重要因素之一。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元,是人的第一生存环境。它不仅是一个生活单位,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社会控制机构,执行着对家庭成员的最初社会化功能。一个人的道德情操、伦理观念、生活态度、行为模式以及规范意识,首先都是从家庭中获得的。良好的家庭环境是一个人健康成长的基本保障,而不良家庭环境是家庭成员不良行为形成,尤其是青少年不良行为形成的重要原因。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家庭预防,核心是如何增进家庭的社会化机能,使家庭生活对家庭成员的人格形成和行为模式养成,产生良好的引导作用。(一)要完善家庭教育功能,以家庭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形成甚至不良行为。那么正确的教育方式最应当引起家长的重视。据相关资料表明,绝大多数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是由于家庭教育方式不当造成的。我们应采取正确的方式加以引导,使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青少年养成互助、互爱、关心他人、勤奋劳动、独立生活和积极向上的良好品格,增强家庭责任感与社会责任感。家庭-6-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涉及的面很广,从预防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形成的角度看,应强调如下几个方面:1、应兼顾未成年人的智力教育与品行教育。现实生活中家长望子成龙心切,花大本钱进行智力投资,却不注重品德教育的倾向较为突出。在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家庭教育尤其要注意克服和矫正这种不良倾向。2、家庭教育要从小抓起。对儿童必须注意科学喂养和早期教育,因为人格的形成在人生初期就已开始。一个人小时候养成的习惯,往往伴随终身,有问题小时不管,大时想管不仅需要更多的努力,而且还需要特定的条件。因此,家庭教育应从小抓起,及时纠正,防微杜渐。3、教育方法要科学。首先,家长不能对孩子动辄打骂与训斥。其次,不能一味地溺爱子女。最后,不能按照自己的主观愿望强行管教子女。4、家长应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传。父母是子女学习的第一对象。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要形成表里如一、言行一致的作风,
本文标题: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形成与家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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