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效能监察中建总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
中建总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体系文件效能监察手册2008-发布2008-实施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发布效能监察手册目录1.目的2.适用范围3.术语4.效能监察管理体系4.1总则4.2文件与记录要求5.效能监察管理职责5.1效能监察方针5.2策划5.3效能监察组织机构、职责与权限5.4效能监察识别与确定6.效能监察人员建设6.1总则6.2效能监察员岗位要求、教育6.3效能监察员培训7.工作实施7.1总则7.2现场实施工作要求7.3现场实施7.4效能监察方法与技术8.效能监察发现、建议、决定与报告8.1总则8.2效能监察发现8.3效能监察建议与决定8.4效能监察报告9.效能监察评价与改进9.1总则9.2效能监察工作成果评价9.3效能监察工作改进10.附录附录A.效能监察工作体系职责分配表附录B.效能监察程序文件清单指引附录C.效能监察记录表格清单指引附录D.效能监察内容清单指引效能监察手册1.目的指导和规范中建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效能监察工作(ProcessEfficacySupervision)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业务控制体系不断完善与健全,提高管理效能(ProcessEfficacy)。2.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建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人、财、物等重大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质量的业务过程及其结果的效能监察。3.术语3.1效能监察:是指围绕企业经营管理的效益、效果、效率及其过程能力等,采用系统、规范、专业的方法,所进行的审查、建议与督促改进活动。3.2一能三效:是指企业经营管理的效益、效果、效率及其过程能力。3.3业务流程:组织为实现业务的某一特定目的所采取的一系列有控制的步骤、活动与方法,也叫业务循环或业务程序。3.4效能监察对象:开展效能监察活动所要审查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一个或多个业务流程(循环)。3.5效能监察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某一业务循环的业务控制体系中能影响业务循环最终记录或效果的关键过程或关键环节。3.6效能监察测试点:业务控制体系中确保影响业务流程过程记录的真实性和管理目标实现的关键过程或关键环节(效能监察点)处于受控的业务控制点。3.7不合格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业务控制体系、过程与结果不能满足业务控制体系充分性、或符合性、或有效性、或适宜性的情形。3.8充分性:现有业务控制体系覆盖业务循环活动过程、目标,满足控制要求的程度。3.9符合性:行为过程按照业务控制体系文件要求和监督部门要求的运行程度。3.10有效性:业务行为过程的实际结果达到控制预期管理目标的程度。3.11适宜性:业务控制体系的运行成本与实现控制预期管理标的经济合理性程度。3.12效能监察证据:在效能监察过程中所收集到的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内控制度有关的并且能够证实的文件、记录、事实陈述或其它信息。3.13效能监察发现:将收集到的监察证据按照业务控制体系要求、监察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对比、分析与评价的结果。3.14效能监察建议:针对制度充分性和适宜性测试发现的不合格事实提出的整改意见、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3.15效能监察决定:针对制度执行的符合性和业务结果的有效性测试发现的不合格事实、甚至构成违纪违规违法的不合格事实提出务必执行的整改、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和责任追究意见。3.16效能监察报告:对效能监察活动过程和结果以正式的文件形式并经过审批后的正式表达。3.17CPDI.PES:CPDI是ChinaPropertyDevelopmentIndustry的简写,PES是ProcessEfficacySupervision的简写,CPDI.PES为中国建筑房地产开发企业业务流程效能监察的英文简写。4.效能监察管理体系4.1总则中建总公司以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发挥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业务控制体系建设与有效运行过程的长效促进作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促进作用为出发点,依据GB/T19001-2000质量标准认证体系的质量管理原理,企业业务控制体系理论并形成文件,建立和保持效能监察工作体系。房地产开发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体系有五大主要过程:(1)管理职责;(2)人员要求与培训;(3)工作实施;(4)发现、建议、决定与报告;(5)评价与改进。它们分别对应于本手册的5、6、7、8、9章。4.1.1总公司负责建立和保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对统一的效能监察工作体系文件体系,并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范围进行宣传、实施。4.1.2总公司负责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范围建立效能监察工作组织体系,并明确工作要求、职责、原则等。4.1.3为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开展的质量与规范并持续运行效能监察工作体系,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建立一支有专业素质、持续培训、不断提高专业能力的效能监察员队伍。4.1.4总公司负责牵头组织以文件形式明确开展效能监察所需的过程程序、内容、方法与记录,规范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4.1.5由于不同的效能监察对象涉及不同的专业知识要求与不同的内控要求,针对具体的效能监察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进行具体的组织策划、识别和描述具体的过程与要点。4.1.6通过效能监察工作体系文件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效能监察开展过程中的结论形式与整改落实过程。4.1.7为使效能监察工作水平不断提高,适应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发展,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范围进行效能监察工作成果评估,不断改进效能监察工作。4.2文件与记录要求4.2.1总则房地产开发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体系文件包括:(1)效能监察手册:描述效能监察管理体系结构,包括方针、机构与职责、策划、实施、评价与改进等过程的文件;(2)程序文件:是效能监察手册的支持性文件,规定了效能监察工作体系运行的过程与内容。包括效能监察识别与策划控制,过程控制,发现、建议、决定与报告,评价与改进,效能监察人员管理,文件控制,记录控制,效能监察方法与技术控制八个程序文件(见附录B);(3)效能监察具体实施的操作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管理情况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目标,按照手册和程序文件要求,针对效能监察对象的不同专业覆盖面编制具体的效能监察操作文件。4.2.2文件控制为确保效能监察文件体系得到有效控制,总公司监察局编制和保持《效能监察文件控制程序》,对效能监察工作体系文件的分类、编制、审核、批准、发放、归档、修改与作废等明确了控制要求。确保:(1)程序、过程和内容更具体、更具可操作性;(2)文件与专业特点、关键环节、关键过程充分结合;(3)实施前得到授权人的批准;(4)每年对效能监察工作体系进行一次评审,并确认其适宜性;(5)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人员能及时得到相关文件并充分理解其规定与要求。4.2.3记录控制总公司监察局编制和保持《效能监察记录控制程序》,根据《效能监察记录控制程序》要求,对实施效能监察活动生成的各类记录进行有效的编目归类、贮存、整理归档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效能监察全过程的活动均形成记录,包括文件、表格、报告等;(2)记录应清晰,连续编号,易于识别追溯;(3)易于检索、识别并编目、归档;(4)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纪违规案件线索的记录应设密级并单独编目、归档。5.效能监察管理职责5.1效能监察方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效能监察方针是:围绕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对企业管理进行再管理,对监督实施再监督,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促进自我约束、完善监督体系,推进廉政勤政,实现企业管理活动的效益、效果与效率,形成长效机制。(1)本方针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效能监察的目的和宗旨,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级组织都应以此指导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过程受控与健康发展;(2)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重大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的违纪违规违反制度的事实,实现自我纠偏,自我完善,持续改进;(3)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业务控制体系风险管理水平,完善和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业务控制体系,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过程有序、合理;(4)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促进降耗增效,提升盈利能力。5.2策划5.2.1总公司监察局编制和保持《效能监察识别与工作策划控制程序》,对效能监察工作体系和所要开展的效能监察活动进行策划,以满足本手册5.1的要求。包括:(1)明确同效能监察工作有关的部门和人员职责权限;(2)确定效能监察对象和监察点;(3)效能监察的时机、频次策划;(4)监察方式策划。5.2.2效能监察计划与方案根据识别的效能监察对象与监察点,按照《效能监察识别与策划控制程序》进行年度效能监察工作计划的策划与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策划。5.3效能监察组织机构、职责与权限5.3.1效能监察组织机构效能监察组织机构分为常设组织机构和一次性组织机构。(1)常设组织机构中建总公司监察局内部设置效能监察管理职能,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并设置监察部或者效能监察部。(2)一次性组织机构针对具体立项的效能监察工作,成立一次性组织机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纪检监察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结合的原则,设置效能监察的一次性组织机构。一般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党政领导、效能监察对象主管领导组成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组成效能监察工作小组。5.3.2职责与权限本手册对从事效能监察工作与配合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相关部门或岗位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作出规定,其相互关系见本手册附录A1、A2,其中主要有:中建总公司监察局:负责总公司效能监察工作体系文件的建立、实施和保持,负责效能监察工作成果评价和人力资源管理等程序文件的审定、批准、颁布,负责总公司系统的效能监察工作成果评优组织工作,负责效能监察评审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效能监察工作成果评价程序和人力资源管理程序以外的效能监察工作体系的评审,使之持续保持与改进,负责本单位的效能监察工作成果评定及第三层次文件的审批;总经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主持效能监察工作体系、效能监察工作成果评审会议,审批相关体系文件,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效能监察计划、立项报告、效能监察方案、效能监察建议与决定、效能监察报告,或任命管理者代表完成以上工作。分管领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效能监察计划执行与控制工作;纪检监察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总公司、公司的组织、协调下,负责效能监察工作体系文件持续保持与改进及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负责效能监察业务培训与管理工作,负责效能监察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负责单项效能监察的立项、组织与培训交底工作;职能业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本系统的效能监察识别、实施及配合其他专业相关部门的效能监察实施工作;具体立项的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立项效能监察过程中的问题仲裁、协调,负责具体立项效能监察方案、效能监察建议与决定、效能监察报告的审核;具体立项的效能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立项效能监察工作的具体方案策划与实施;具体立项的效能监察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具体立项效能监察的方案编制、组织与实施工作;效能监察员:实施具体立项效能监察工作;效能监察评审员:负责效能监察工作体系的管理评审、工作成果评估和体系认证工作。5.4效能监察识别与确定5.4.1效能监察工作对象识别原则(1)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人、财、物等各类资源有接触的,相关联的或发生控制和影响的岗位、人员、组织、过程都将是效能监察的对象。(2)有利于进一步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和制度建设,同时达到发现线索、惩治腐败目的的岗位、人员和管理事项,都纳入效能监察对象范畴。(3)房地产开发企业每年根据本单位带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和业务控制体系风险评价确定每年具体的效能监察对象。5.4.2效能监察点与效能监察测试点每一业务循环的业务控制体系中均存在影响业务循环最终记录或工作效果的关键环节或关键过程,这些关键环节与过程是进行效能监察点确认的直接对象。而为了业务循环每一个关键环节或关键过程在运行过程中不失控,往往至少有一个或者多个业务控制点,这样的点即是针对效能监察点检查的效能
本文标题:效能监察中建总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247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