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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精选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全县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精选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全县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第一篇】一、政府性债务基本情况截至2018年6月底,全区因筹融城市建设项目资金而形成的政府性债务余额为亿元。1、地方政府债券债务亿元;2、区国资公司举借融资债务亿元(其中:①亿元用于景华棚户区改造项目、景德大道延伸工程、资产购置及建设筹融资金;②政府购买服务举借债务亿元用于景德大道延伸工程、高铁商务区项目建设;③亿元PPP合作债务为“三宝国际瓷谷”合作项目的建设方,通过信托公司融资(区政府实际控股合作项目32%))。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财债〔2017〕125号)文件要求,我区在规定期限内将所有涉及不合规的担保文件、合同、协议等均与相关银行达成协商,纸质文件单独由银行从档案中抽出另行存押。但银行系统后台影像资料无法整改,合同内有涉及违规文字内容无法更改或更换。一是违规的担保协议等文件资料,已经录入银行系统后台形成影像资料,无法进行撤离和更改。涉及的债务有:①政府购买服务举债项目共计亿元后台无法更改;②区国资公司融资举债项目共计亿元后台无法更改。二是财政部门单方面向银行提出撤函,涉及的地方银行支行及分行要求汇报上级部门,待省行统一拿出措施再配合整改,为此导致的涉及违规文件还需留存银行并不能彻底撤除。三、整改措施1、领导重视及时部署。一是区政府于6月3日紧急召开整改会议,部署区财政局、国资公司对全区债务的融资担保行为进行摸底排查。二是积极加强与各银行沟通,依法完善合同条款,组织人员认真梳理、排查,对区国资公司已归还部分债务,还仍存在部分违规现象,进一步与各银行协商,加紧整改。2、按要求督促整改落实。区财政局在2017年5月18日向违规举债部门下达《关于规范我区举债融资行为自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景珠财字〔2017〕20号)后,于6月3日、6月30日、7月26日分多次下达《关于进一步开展我区举债融资行为自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景珠财字〔2017〕26号)、《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整改的通知》(景珠财字〔2017〕37号)、《关于推进我区政府性债务整改的通知》(景珠财字〔2017〕49号)文件,以加强督查力度,明令整改方向,严格要求其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的合作,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严禁承诺兜底回购、固化收益或保本保息。3、建立债务监测制度。依托地方政府性债务系统为平台,建立了我区中长期支出事项监测机制和月报制度。按要求及时更新债务系统内数据库数据,将新增政府性债务、已还本金情况等及时录入系统,动态监控政府性债务变化情况,每月在系统里上报数据并形成月报。并按要求将区国资公司债务、中长期政府支出事项纳入统计监测范围,每季度按期及时上报。区财政局定期向区政府和人大报送政府债务报告,以提高政府债务的透明度和对政府债务情况进行监督。四、工作建议1、尽快建立涵盖地方政府债券申报、资金分配使用和风险预警管理等方面的内控制度体系。这将进一步强化对政府性债务管理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构建科学、规范、完善的权力内控机制,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一是设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权限。认真落实《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国办函〔2016〕88号)文件精神,尽快出台《珠山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并设立《珠山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作为非常设机构,负责领导全区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当我区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将转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二是梳理各项法规、制度和程序。参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6〕68号)文件,尽快出台《珠山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珠山区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化解工作方案》,从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风险控制、监管等方面,制定具体规定,有效控制债务规模,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严格执行《珠山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确保实现项目资金拨付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全县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第二篇】今年来,县财政局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聚焦债务“红转橙”目标任务,压实责任,狠抓“八个一批”、“14项化债措施”和“黄金10条”措施落实,积极妥善化解隐性债务,今年1-9月共完成化解目标任务%,逐步实现债务风险等级“红”转“橙”,稳步推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领导,建强专班,高位推动化债工作。成立以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双组长的债务风险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从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农文旅公司、金融服务中心等单位抽人组成专班具体办公,县政府每两周专门召开调度会听取工作汇报,各专班实行每周调度,各专班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切实做到有效衔接、无缝对接。二是明确责任,强化管理,齐抓共管抓实债务化解。严格落实债务管理责任和“一把手”责任,把防风险的责任和化解目标任务分解到债务单位、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要求各债务单位对标全县化债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强化对接沟通和日常调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三是多措并举,务实精准,压茬推进债务化解。紧盯“红转橙”目标任务,针对债务结构,找准问题的症结,精准研判,制定一债一策,将政策措施落实到每一个项目,分类施策,优化工作路径,通过压减预算支出安排资金、依法依法撤销担保推进融资平台转化为企业债务、加强审计核查核减、盘活国有经营性资产项目收益、盘活土地资产筹集资金等方式不断压茬推进工作,逐一稳步实现一债一化解。四是抢抓契机,强化对接,凝聚合力抓好债务化解。抢抓国家宏观政策机遇,以中央、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地方债务化解等利好政策为契机,借力省金控集团助力地方政府化解债务,积极主动与上级相关部门、省金控集团和各级金融机构有效对接,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合力抓好债务化解。全县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第三篇】(一)加强管控,严防新增债务坚持疏堵结合、长短并进,辩证处理好抓发展与防风险、上项目与化债务的关系,不断健全政府性债务管控和监督约束、责任追究等机制,从严控制政府投资规模,做到可上可不上的项目坚决不上,可花可不花的钱坚决不花,坚持量入为出。(二)多措并举,严守风险底线围绕“八个一批”和“新十条”化债措施,在展期融资、增收节支、盘活土地、国有资产处置、向上争取政策、审计审减等方面重点发力,不断健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资金池管理并充分发挥效用,全力做好债务风险舆情管控工作。(三)外部联动,提升化债效能强化市场合作,不断创新举措,立足荔波旅游优质资源,加强与各资本方对接联系,形成联动力量,拓宽纾困化债路径。强化州、县联动,定期报告债务风险及化债工作推进情况,寻求州级指导和帮助。(四)多点突破,增强内生动力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产业化转型升级,进一步做优旅游板块、做活农林板块、做强城投板块,提升市场运营和盈利水平,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和发展潜力。充分激发景区扩容提质内在潜力,辐射带动荔波旅游持续保持高速发展,以旅游产业为引领,培育壮大一批优、特、新的“旅游+”集群产业,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财税增收点,苦练“内功”,从源头上破解化债难题。全县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第四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性债务工作的相关规定及工作要求,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的专门班子,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分别重点研究,制定完善和落实1个总方案、1个实施方案,2个融资平台具体化解方案的债务风险防控措施,积极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全面规范政府和融资平台举债融资,全力以赴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圆满完成既定目标。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根据财政部债务监测系统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区全口径政府性债务总额为万元;政府性债务总额万元,其中政府债券万元;政府隐性债务万元(其中中长期支出责任形成的政府隐性债务万元);其他需要关注的债务90000万元。二、2018年9—12月隐性债务化解情况截至2018年8月底,我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万元,其中隐性债务万元。按照我区隐性债务十年化解方案,2018年9月至12月底,全区应化解政府隐性债务为3700万元,经过全面攻坚,实际化解3700万元,相关数据已于2019年1月15日上报省财政厅。三、平台整合情况通过大力推动平台转型升级,所有平台公司顺利整合成3家,完成平台整合任务的88%,2019年计划将现有的3家平台公司整合成立2家国有企业,完成上级要求任务。四、其他有关情况通过严格全面清理建设项目,“停、缓、调、撤”项目24个,涉及总投资123400万元。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统一管理,2018年对所有国有资产进行摸底核实,计划在2019年对国有资产采取划转、租赁、转让等方式处置,有效实现保值升值。加快国有资源、特许经营权等政府性资源加快出让,力争在2019年落实采砂权、矿产开采权、广告经营权、混凝土经营权等特许经营权转让(拍卖)成功。五、2019—2020底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还本付息及资金来源情况分析(一)云溪区截止2020年底还本付息总额为万元1.政府债券还本付息27110万元,其中还本14810万元(2019年3110万元、2020年11700万元),付息12300万元(2019年5800万元、2020年6500万元);2.隐性债务还本付息万元,其中还本万元(2019年万元、2020年万元),付息万元(2019年万元、2020年8873万元)。(二)还本付息资金来源情况1.财政预算可偿债财力。经预算测算,2019—2020年预算可偿债财力为20000万元(一般预算可偿债财力万元、基金预算可偿债财力万元)。2.土地出让收入。对可招拍挂实现出让收入的地块进行出让,对不具备招拍挂的土地迅速完善手续后进行出让。2019年土地出让达到亩,2020年达到316亩,预计两年出让收益为20000万元以上。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⑴长江砂石码头项目,我区与市水务局、市交建投成立合资公司,占比25%股份,预计每年收益1000万元。⑵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预计收益1000万元。⑶长江云溪段砂石开采项目,每年收益4000万元。⑷2019年区垃圾填埋场股权转让收入2000万元。(三)具体偿还计划2019年政府债券到期还本1470万元,以发行再融资债券方式归还,另未纳入地债系统的1640万元列入基金预算支出;债券付息58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其中专项债券利息万元列入基金预算支出,一般债券利息万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0年政府债券到期还本万元,以发行再融资债券方式归还;债券付息65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其中专项债券利息万元列入基金预算支出,一般债券利息万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9年隐性债务还本万元,付息万元。其中应由财政资金偿还本金4278万元;其他应还本万元、付息万元用区城投公司、工业园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有收益的项目经营收益以及土地出让、特许经营收益和债务本金借新还本、展期等方式进行化解。2020年隐性债务还本万元,付息8873万元。其中应由财政资金偿还本金8943万元;其他应还本万元、付息8873万元用区城投公司、工业园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有收益的项目经营收益以及土地出让收益和债务本金借新还本、展期等方式进行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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