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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打好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蓝天保卫战是2017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打好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打好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12月24日,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观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贯彻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原则通过我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揽子实施方案,研究部署2019年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项目推进等重点工作。会议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担负起共抓大保护政治责任,坚决抓好警示片曝光及相关重点问题整改,不断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会议原则通过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役、打赢碧水保卫战役、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役、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役、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役、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役、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役、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役和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等9个实施方案,对各项重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会议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抓执行抓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紧攻坚,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标志性重大战役,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高质量发展。2019年全省重点项目共700个,包含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及创新平台项目、重大民生工程及社会事业项目、重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等四类,计划总投资超万亿元,年度预计投资超5700亿元,其中涉及民间投资的项目291个,计划总投资超万亿元。会议原则通过《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地方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职责,对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程序、安全保护措施以及铁路和地方协作机制等做了细化规定。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打好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我市是国家、省确定的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之一。为改善空气质量,根据《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浙政发〔2018〕35号)和《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浙环发〔2017〕41号)等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市区平均浓度保持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保持在31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控制在90%以上(全市控制在93%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重点区域臭气异味,完成省下达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任务,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30%;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8%,重点行业下降30%以上。二、主要任务(一)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1.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改造或退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全面开展企业综合评价,推进产业和区域综合评价。(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参与,县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县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加强环境准入。各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新、改、扩建化工、钢铁、石化、焦化、建材、有色金属、制鞋、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合成革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参与)2.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3.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重点加大制鞋、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废塑料、气流纺等行业“散乱污”整治,建立实施乡镇(街道)排查巡查、县级政府牵头整治、市级部门指导督促的综合整治机制。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4.实施园区改造提升。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和企业清洁生产。建成投用瑞安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5.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二)调整能源结构,推进清洁利用1.积极发展清洁能源。2020年前,基本完成省级干线管网建设,基本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全市天然气消费量达亿立方米。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参与)2.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煤炭减量替代,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5%,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以下,发电和集中供热用煤占比达到省要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国网温州供电公司等参与)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按要求淘汰其他燃煤热电机组。严控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到2020年,接受外送电量比例达到38%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国网温州供电公司等参与)3.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各地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全市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35蒸吨/小时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各地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巩固禁燃区建设成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等参与)加大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2020年底前,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4.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能源双控,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三)发展绿色交通,推进洁净运输1.优化调整运力结构。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2020年,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10%。2020年全国采暖季前,沿海主要港口的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乐清湾港区物流园区建设衔接两种以上运输方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中心等参与)2.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各地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到2020年,全市建成充电(加气)站76座,充电桩较2015年增加万个。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及其他老旧车淘汰。依法对经多次维修无法达标排放的车辆实施强制报废。2019年7月1日起,全市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进船舶更新升级,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中心、温州海事局、国网温州供电公司、市邮政管理局、温州机场集团等参与)3.加强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开展新车环保装置抽查。建立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实现全链条监管。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建立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违反信息公开要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法违规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推进排放不达标和高耗能非道路移动机械改造、报废和淘汰,港口、机场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船舶按照《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排放控制。内河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继续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海事局、温州机场集团)推动靠港船舶和飞机使用岸电。加快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沿海主要港口50%以上专业化泊位(危险货物泊位除外)、水上服务区和待闸锚地具备岸电供应能力,建设岸电桩20个。民航机场在飞机停靠期间主要使用岸电。(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温州机场集团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温州供电公司等参与)(四)强化烟尘治理,推进面源防治1.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绿化工程。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推进露天矿山粉尘治理,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建设,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参与)2.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七个100%”措施,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新技术,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2020年前,装配式建筑占比达30%,市区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75%以上,县级城市达65%以上。渣土、砂石、水泥等运输车辆按规定安装密闭装置。实施降尘考核,各县(市、区)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参与)3.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到2020年,全市综合利用率达到95%。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开展季节性巡查,严防因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造成重污染天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到2020年,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和臭气异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五)开展深化治理,推进有机废气减排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工业企业应进入园区,新建化工项目应进入符合区域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聚区块。严格执行涉挥发性有机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削减替代要求。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参与)2.加快推进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减排。开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制鞋、合成革、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整治,11个重点园区和集聚点要编制
本文标题:打好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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