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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范例【汇集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范例【汇集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篇【第一篇】按照中共长葛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30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粮食购销服务中心进行了为期60天的常规巡察。2020年11月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粮食购销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情况,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反馈会结束后,粮食购销服务中心高度重视,对巡察出的问题,我们全力进行了整改。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整改落实总体情况2020年11月5日反馈后,粮食购销服务中心迅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及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四类12项,细分31个问题,制定93条整改措施。通过三个月的整改落实,目前已完成整改23个问题,8个问题正在整改。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期间下发整改建议通知书4件,情况说明通知书7件,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市委第二巡察组转(交)办信访事项6件,已办结完成5件,1件正在办理中。巡察整改期间,共制定完善相关制度4项;追缴违规违纪资金万元,其中,工作日请假超假退缴万元,补助退款万元。截至目前共对27名相关人员进行了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其中,通报批评11人,约谈提醒13人,诫勉谈话3人,降职2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警告1人。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主题教育流于形式1、党的统领作用缺失。(1)党的领导核心意识不强。2016年以来,原中心党组仅召开党组会3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职能由班子会行使,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缺失,2015年2月14日,军供站不经当时粮食局(党委)研究批准,私自转让国有资产,粮食局虽下文解除转让协议,但因此引发的一系列遗留问题至今未解决,2020年7月5日中心党组撤销后,新的组织机构未明确,粮食购销服务中心党的领导进一步弱化。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7月市委撤销粮食购销服务中心党组后,经与组织部门汇报,由粮食购销服务中心班子会行使原党组决策权,组织领导开展党建及人事任免等工作。积极组织班子成员及机关党员认真学习党的业务知识,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的职责及工作规范程序,做到机构撤销组织不能散、活动不能丢,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不能失。二是针对军供站私自转让国有资产,粮食局已下发文件对其进行了制止,取消了协议,对尤梅军给予了行政记过处分,并写出了深刻检查,责令军供站退还对方资金,超出法律规定支付利息不予认可。三是把全体班子成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增强进取意识、核心意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定不移落实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四是建立健全《粮食购销服务中心机关党务制度》,定期召开机关党务会,每季度至少有一次“三重一大”事项提交班子会上研究讨论,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2)人事制度缺失。班子会代替党组会,如2020年3月5日召开班子会议直接研究人事任命工作。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2019年7月市委撤销粮食购销服务中心党组后,经与组织部门结合,由粮食购销服务中心班子会行使原党组决策权,组织领导开展党建及人事任免等工作。二是完善《机关党务议事规则》及《班子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班子会有关规定,凡是涉及人事任命等重大事项,必须提交班子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做好廉政提醒。(3)“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走过场,如2017年2月28日研究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使用问题,未经班子会讨论,直接公布结果;2019年11月1日更换帮扶责任人,未经班子会研究,直接下文,“三重一大”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整改情况;已完成。粮食购销服务中心制定《粮食购销服务中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班子成员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按照方案规定,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已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深入学习。重新制定《粮食购销服务中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班子成员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按照方案规定,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不力。解决遗留问题不主动,有畏难情绪、信访稳控措施不力,如2018年7月有9名志愿兵赴京集体上访,给我市社会大局稳定带来极坏影响。整改情况:已完成。市委市政府组织民政、信访等部门,通过分析研判,2018年底,市政府依据政策,对志愿兵诉求已全部解决,补发了养老金和生活费。下一步信访工作中,一是定责任包重点,以重信重访专项治理中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为重点,按照“业务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中心领导班子按照分工进行案件督办,企业联系人为包案人,企业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着力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做到一个积案一套方案一个化解专案组。二是定领导包化解,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由局长张浩为包案领导,案件所涉企业分管副局长为负责人,信访办和企业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责任领导亲自落实工作任务,实行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化解问题、包息访息诉的“四包”责任制。确保问题得到彻底化解。三是定措施包扶助。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化解措施。对重点对象和一些曾发生过越级上访,现已处理到位但仍未息访和无理上访的老户,加大工作力度,24小时严密监控,及时掌握动向,做到每天见面,主动约谈等办法,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扎实,2018、2019年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学习笔记全部为摘抄原文,没有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民主生活会走形式,相互批评走过场。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与2016年“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意见一模一样;2018年2月、9月、2019年2月三次民主生活会,班子和个人自查出的问题“年年改年年有”,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原文照搬。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中心负责人召集其他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针对学习笔记摘抄原文、专题生活会相互批评一模一样情况,以及查摆问题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原文照搬现象,进行了反思,写出深刻的自我检讨。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使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基本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性。三是建立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查机制,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提出的相互批评意见,做到自己撰写、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切合实际,克服以往不动脑、等靠拖拉、检查材料和批评意见年年雷同现象。以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新起点,从领导班子做起,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开出应有的效果。2、“两个责任”落实有偏差。(6)主体责任虚化。中心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主动,2018年、2019年未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9年5月3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安排部署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句带过。主体责任工作台账敷衍应付,2019年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台账》上半年与下半年完成情况雷同,内容空泛不具体。2017年至2019年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履职全程纪实手册》均无党组织负责人签字背书,主要领导2017年至2019年个人纪实手册找人代写,班子成员张雪伟2019年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及廉政大约谈记录空白。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的工作机制,按照要求每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低于三次,做到会议研究有记录、有措施、有结果。二是针对主要领导找人代写纪实手册,张浩同志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批评与自我批评,补全记录,并做出了书面深刻检查。张雪伟同志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已作出书面深刻检查,约谈记录已进行补充完整。三是修订完善粮食购销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四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要求,明确粮食购销服务中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的责任以及基层党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五是严格考核问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政绩考核、干部任用、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出现问题“一案双查”。(7)监督责任缺失。单位原纪检组同级监督严重缺失,对原“一把手”张国琪违纪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导致其长期以权谋私、严重违纪违法,后被依法判刑。派驻纪检组没有会同党组专题研究过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派驻以来仅列席班子会两次;对关键领域监督不到位,2019年4月驻村第一书记张继平、攻坚组长陈辉、组员黄学义扶贫期间无故脱岗,造成不良影响。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2月21日下午开展的“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警示教育,以原“一把手”违法犯罪及许昌市以案促改警示片典型案例等为教材开展以案促改活动,对机关党员干部及系统二级下属负责人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二是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已对驻村第一书记及扶贫干部进行了约谈提醒,中心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严格要求驻村第一书记和扶贫干部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管理,遵守当地党委、政府工作纪律,若有违纪按照纪委有关规定进行处分。三是建立廉政风险点,对粮食收购及工程项目中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和重点防范环节认真进行梳理,建立防控措施清单。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做好粮食收购许可,加强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承储最低收购价粮食企业依法履行监管责任,维护粮食收储秩序。粮食收储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扎实做好“六稳”“六保”任务,把粮食收购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制度,规范建设工程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安全,资金使用规范,并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监督检查。四是会同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组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以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重点,建立谈心谈话制度,严肃制度落实,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中注重安排党纪党规、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的相关内容。3、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8)制定方案背离实际。中心党组在制定的实施方案(长粮党〔2019〕9号)发文时间为2019年8月18日,早于许昌市和长葛市第二批主题教育动员时间。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自查,并对长粮党〔2019〕9号早于许昌市委、长葛市委发文时间,以文件形式对其进行了更正,发放到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党组织。二是主要负责人对当事人进行了约谈,要求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办公文件管理,杜绝文件行文错误、重复行文、补造现象发生,并不定期进行检查。(9)学习教育不扎实。中心党组没有根据主题教育安排制定本单位具体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最多的仅有6篇(次)集中学习笔记,主题教育期间的党建知识测试、入党“初心四问”等内容机关支部均未开展;其他党支部主题教育开展更是仅限于在主题党日领学文件。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了领导班子学习计划,要求班子成员做好会议记录,主要负责人定期进行审阅。二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建业务培训,落实党支部负责人定期学习制度,组织开好生活会,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三是严格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如实做好会议记录,做好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四是奖优罚劣,对开展好的党支部进行表彰,对差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10)主题教育效果不明显。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仍虚以应付,没有达到“找差距、抓落实”的实际效果,部分中层干部不知道共产党员初心使命是什么。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把党员教育活动贯穿到日常活动中,从严细化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思想汇报、党员民主评议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从严管理党员,严格组织生活
本文标题: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范例【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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