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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7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工作总结情况汇报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口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一、机构概况(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1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21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草案)的报告》《2020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口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13个科,17个管理部。从业人员294人,其中,在编179人,非在编115人。二、业务运行情况(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447家,净增单位328家;新开户职工2.38万人,净增职工0.75万人;实缴单位25274家,实缴职工30.04万人,缴存额43.0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63%、2.56%、4.49%。2021年末,缴存总额405.7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88%;缴存余额183.16亿元,同比增长12.04%。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二)提取:2021年,6.1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3.40亿元,同比增长11.91%;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4.32%,比上年增加3.60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222.6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75%。(三)贷款。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不按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区分的城市填写)。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9万笔22.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26%、-3.88%。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62亿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09万笔222.78亿元,贷款余额115.4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21%、11.26%、9.4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3.02%,比上年末减少1.51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1665笔64908.90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15966.7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72727.60万元。(四)购买国债:2021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1年末,国3债余额0亿元。(五)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7.38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3.10亿元,1年以上定期60.0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24亿元。(六)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3.02%,比上年末减少1.51个百分点。三、主要财务数据(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58145.48万元,同比增长12.28%。其中,存款利息21750.1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6362.26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33.03万元。(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27010.49万元,同比增长12.15%。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6182.29万元,归集手续费22.3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05.84万元,其他0万元。(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31134.99万元,同比增长12.39%。其中,增值收益率1.80%,比上年增加0个百分点。(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992.2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635.1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507.57万元。2021年,4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635.1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5619.54万元。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542.0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8567.24万元。(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5174.95万元,同比下降5.79%。其中,人员经费1901.1万元,公用经费224.59万元,专项经费3049.26万元。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174.9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901.1万元、224.59万元、3049.26万元。四、资产风险状况(一)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458.47万元,逾期率0.4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542.01万元。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五、社会经济效益(一)缴存业务。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78%,国有企业占28.27%,城镇集体企业占2.24%,外商投资企业占1.0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4.2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24%,灵活就业人员占0.01%,其他占0.17%;中、低收入占98.07%,高收入占1.93%。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3.33%,国有企业占19.86%,5城镇集体企业占2.10%,外商投资企业占3.0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5.0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59%,灵活就业人员占0.07%,其他占0.92%;中、低收入占99.52%,高收入占0.48%。(二)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0.8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2.05%,租赁住房占3.0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5.9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58%,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4.4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33%,高收入占2.67%。(三)贷款业务。1.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6.4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7.32%,比上年末增加2.0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1565.48万元。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1.42%,90-144(含)平方米占82.97%,144平方米以上占5.61%。购买新房占84.4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5.5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9.3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0.65%,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1.09%,30岁-40岁(含)占39.57%,640岁-50岁(含)占14.78%,50岁以上占4.56%;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4.66%,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5.34%;中、低收入占96.09%,高收入占3.91%。(四)住房贡献率。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8.20%,比上年减少0.01个百分点。六、其他重要事项(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2021年3月,增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口分行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委托银行。(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市属以下单位最高缴存基数为17733.00元;中央、省属单位最高缴存工资基数为18945.00元。单位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及郊区(含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下花园区、宣化区、万全区、崇礼区、怀来县、涿鹿县)执行1790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他县区执行1680元的月最7低工资标准。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以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取政策以《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准执行。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5%;贷款条件和贷款政策调整情况有两条:一是支持职工改善型住房贷款。人均居住面积不足全国平均水平(以住建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的职工,在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时,首付比例由房屋总价的60%调整为30%。二是适度放宽贷款额度受账户余额限定条件。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3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提高到15倍,最高不超过60万元(购买绿色建筑除外)。(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全中心积极打造“互联网+智慧公积金”服务模式,依托大数据,打造“不见面服务”。开通多渠道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线上”业务办理水平,目前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和个人版)、微信公众号、口公积金APP、支付宝等多种线上渠道为缴存单位、缴存职工提供全方面服务。积极与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进行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对接工作,按照规定8时间完成了异地转移接续小程序的开发建设,已正式上线运行。大力推行“互联网+公积金”的一站式服务,减少业务咨询环节和前台业务流量,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使住房公积金服务更加优质、高效、便捷。全中心设立20个服务网点,覆盖口市所有县区。在各业务大厅设置业务办理区、业务咨询区、业务引导区及饮水机、休息椅等服务设施。(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大力推进与市直相关业务部门数据对接、信息共享工作;完成了与金融机构商业贷款相关数据接口开发,有效预防了骗提骗贷情况发生;与省高院司法查询接口也完成了系统对接,实现了联网核查。通过企业开户一日办的接口对接,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开设的“企业开户”“一网通办”专区,实现企业开户全流程网办,全面提升开办企业服务效率和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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