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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2020年,XX财政部门狠抓《XX党委X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的通知》(桂发〔2020〕24号)和《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要点)》(桂发〔2020〕1号)的相关要求,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一)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我厅持续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制定了《XX财政厅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提出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阶段安排和可检验成果形式,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监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在全厅形成厅党组部署、各处室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长效管理。(二)不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一事通办”改革步伐,一是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清理出财政政务服务事项涉及证明和盖章环节的事项37项,取消证明事项20项。二是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形成财政系统“容缺受理清单”,可“容缺后补”6个事项共17份材料。三是开通“网上办理”渠道,网上开办率达100%,2020年共有131家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支机构全程网上办理,实现“零跑腿”。四是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办理速度,平均承诺办结时限已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0.5%,(其中会计类行政审批办理时限从法定时限20—30个工作日统一压缩至7个工作日),并通过邮寄办事结果等方式实现所有财政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2020年,政务中心窗口共办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365件,全部按时办结,平均实际办结时间3.6个工作日,办理提速约59.77%。接受企业及群众现场业务咨询约50余次,电话咨询约400余次。零超时、零投诉,办结满意率100%。(三)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搭建XX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并于8月16日正式开通运行。创新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机制,通过完善XX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表和支出决算表、开发预算编制系统自动审核功能、增加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政府购买服务”标识等措施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从而在2020年起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查询。由于我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基础较为扎实,工作锐意创新主动作为,得到了财政部的充分肯定,经过严格筛选,中央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我区梧州市藤县、北海市本级作为全国改革联系点(全国共选择12个市县)。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主流媒体见面会以及在XX日报刊登专题报道等方式介绍我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情况;塑造了防城港市教育局购买校园安保服务、南宁市民政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城乡低保户进行入户调查等一批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核心课程开发建设,通过政策宣传培训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执行力。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调研检查,了解掌握全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四)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制度。拟订积极、稳妥的税费政策措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中央和XX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税费管理职责,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税费法律、法规授权,遵循税费政策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防风险原则,提出了30条优化营商环境的税费优惠政策,完成了《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若干措施》的起草工作。5月27日,经XX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XX党委常委会同意,XX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0〕50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每年减轻我区企业税费负担超过170亿元,推动我区税费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2020年5月,《若干措施》经受住了国务院领导指示财政部专项开展的合法性审查。(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对规范性文件制定进行合法、公平竞争审查。2020年,我厅法制部门审核了我厅制定的制度规定40多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1件。同时,对12份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其中对《XX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支持特定地域服务业的表述提出修改意见,避免有碍公平竞争的做法。其余11份文件均符合公平竞争相关规定,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同时,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单位做好备案工作。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厅按照XX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现行有效的XX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多次自查自纠和涉及证明事项的专项清理工作,审核拟废止和修改的XX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166件,并上报XX人民政府审定,其中:拟废止规范性文件152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14件。(六)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财政部门行政裁量权。制定了全区财政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适用规则,细化、量化4项财政部门行政许可、39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征收等行为的裁量标准,统一规范本系统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基本实现行政裁量依据制度化、行政裁量行为规范化。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2020年我厅作出了13个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对违法违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会计师事务进行处罚。所有执法决定均严格按照《XX财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程序,进行法制审核提出法律意见,保证我厅执法合法合规,避免造成重大损失。规范我厅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对我厅行政执法人员名单更新,并公示在我厅门户网站。组织参加干部执法资格考试,确保我厅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合规。同时做好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加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努力提升执法素养和水平。(七)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和行政应诉工作。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案。对争议问题主动协调,积极向申请人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2020年有2件未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结转至2020年,2020年共新收到20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其中的19件行政复议申请。对20件已审结的案件,认为财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者不当的,都依法予以纠正,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10件,占审结案件的50%。同时,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以调解结案的案件3件,占审结案件的15%。2020年,我厅参与行政诉讼案件7件,出庭应诉4次,剩余3件案件中2件案件未传唤我厅出庭,另外1件案件未开庭审理。7件案件中已有5件案件审理结束,除一件仍在申请再审外,其余4件均支持我厅的原具体行政行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或上诉请求(八)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组织开展多层次的法治学习。举办了全区财政系统法制干部培训班,加强法制工作业务培训交流,提升法制干部业务素质。举办了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厅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集体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组织全厅干部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为财政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打好基础。二是落实普法责任。编制我厅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各相关业务处室,指导我区各级财政落实普法责任。使普法工作有部署、有组织、有实施,真正把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组织开展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答题活动、“我与宪法”微视频比赛、XX法治政府建设征文比赛等一系列活动,营造我厅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并根据财政部和XX法制办要求,完成“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迎检工作。二、下一步工作计划2020年,我厅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努力建设法治财政。(一)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标准,避免执法的随意性。(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加强协调与衔接,开展好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四)继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巩固“一事通办”改革成果,优化再造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结合法律法规修订和权力事项的调整情况,对财政系统权责清单进行重新梳理和规范,做好权力运行流程的动态调整。(五)健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的能力建设,继续落实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求,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提高行政复议办理质量和效率。(六)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不断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营造依法施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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