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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廉政党课范例(5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2022年度廉政党课范例(5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2021年廉政党课篇【第一篇】同志们:按照安排今天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宣讲,目的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分局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2020年,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不断提高创新、开放的能力和水平。分局党总支将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和厅纪委全会的要求,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忠诚履职尽责,强化执纪监督,推动公路养护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十九大报告中,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14条基本方略的第一条。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我们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面前,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一是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服从”,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自觉做到党中央的决定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自觉做到执行各级党委决策部署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到统筹推进公路事业的各个方面。二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最根本最重要最关键的纪律。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新修改的党章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科学理念和创新成果,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按党章要求规规矩矩做人做事。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行为。三是要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促进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加强、全面规范。认真组织开展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继续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路”活动。四是要认真推进支部建设与党建工作。积极探索推进以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支部“四化”建设。二、大力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党组织要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分局各站所党支部书记,要牢固树立“不抓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担负起领导推动之责、选人用人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正风惩腐之责、以上率下之责。各党支部书记,要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书记,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将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列入监督重点,切实防止责任落实形式化、表面化和被动化。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要加大问责力度,做到失责必问、追责必严。三、继续推动作风建设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十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抓早抓小、落实落细,健全和落实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下更大力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露头就打,发现就查。注重日常监督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不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摆在重要位置,丰富教育形式,强化教育效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扎实开展“三会一课”、集体学习,教育引导党员不忘初心、坚守正道,不断坚定和提高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党员的廉政意识和权力风险意识,不断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五、继续强化正风肃纪严明责任、严格监督、严肃纪律,确保分局党总支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强化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措施,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岗位廉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大力促进党员廉洁自律、依法用权。要保持高压态势,要把规矩挺在前面,防患于未然。2021年廉政党课篇【第二篇】同志们:按照相关要求,今天我为大家讲一节廉政党课。我所讲的主题是“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主要讲四风方面的内容:一、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我们要充分意识到中央反腐力度持续增强、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党的纪律严于国法的决心不会变。(一)我党反腐的相关历史背景1.当今社会,腐败常常成为一些国家政权更替、制度变迁的重要因素,因其危害之巨而被成为“政治之癌”。凡致力于政局稳定、民族强盛、社会发展的国家和政府,均把消除这一“度瘤”、将其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视为追求的目标。年政治风波后,党的威信、党的形象,乃至党的执政都受到比较严峻的挑战时,邓小平就曾反复向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要扎扎实实做几件事情,体现出我们是真正反腐败,不是假的”,“要做几件让群众满意的事情,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更大胆地改革开放,另一个是抓紧惩治腐败。”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制定一部《党内监督条例》。年2月17日和18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继颁布实施。《监督条例》明确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2004年为标志,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在战略上出现了“三个转向”,即:由被动防御为主转向主动进攻为主;由全力反腐为主转向制度反腐为主;由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年5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正式印发,加大了对涉及权钱交易的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年1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发布实施。《廉政准则》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并充实完善了响应的实施与监督制度,是一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年10月,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发生了较大幅度的变化,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的纪律和要求,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去除与国家法律重复的内容,实现纪法分开;把政治纪律细化、具体化,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转化为纪律规范,体现作风建设最新成果,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年《条例》印发后,党中央先后制定、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党的十九大将党的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修改党章时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监察法除了对监察工作总则、职责、范围和管辖、权限、程序、法律责任等规定外,还明确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中的督导地位,特别是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作了新的规定和调整。10.近日,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党的十八大以来,要根据新形势把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新修订的《条例》就是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二)腐败现象剖析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也要看到,腐败因子还在滋生并未绝迹,甚至有个别领导干部“甘于被围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的思想意识这个内在因素出了问题。如果领导干部的初心和公仆意识趋于淡薄,个人利益至上的思想倾向逐渐占领了他们的思想高地,意志不断受到蚕食、心理防线不断放松直至完全失守,就会形成以下7种极易导致腐败的错误心理,值得警惕!(一)享乐心理:在当下商业环境活跃开放的时代,“收入—消费”成为被商业环境塑造出来的个体生活方式。有充分的能力投身于消费活动,被标榜为“自我成就”“自我实现”乃至“个人地位与身份”的象征。某些领导干部为了填补一己私欲,用公款开豪车、住别墅,生活奢靡。近年来在对贪腐案件的查处中,一些落马官员腐败行为的次数极少是只有一次的,往往是屡犯多次,这表明贪图享乐的欲望像是无底洞,欲壑难填的心理倾向会诱发一次比一次更为严重的腐败行为。(二)异化心理:经济学上用“寻租”来解释对稀缺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导致非生产性利益的产生。领导干部手中握有的公权力也是“稀缺资源”,它会吸引各方资本热切追逐,以谋求公权力为自身资本的增殖提供便利。在这一过程中,有些领导干部却产生了自我膨胀心理,这种心理与权力的异化有关。一些领导干部身居高位、掌握权力的时间久了,就把资本对公权力的追逐当成了对个人的追捧,违背了公权力的本质,使权力发生异化。在这种异化心理的作用下,他们把“权由民所赋”抛在脑后,罔顾公仆意识,不以谨小慎微、如履薄冰的心态对待和使用权力,这实际上是一种对待权力的错位心理。(三)失衡心理:有些领导干部在位时本来兢兢业业、克己奉公,但当与他人的对比中可能会产生失衡心理,认为自己身居高位,得到的物质财富却比身处机关之外的人少,由此滋生出一种被“剥夺”的感受,这在社会心理学上被称为“相对剥夺感”。出现相对剥夺感的官员没有把为人民谋福利、为社会作贡献看作人民公仆的荣誉和职责,反而因此产生埋怨、不满的心理。(四)投机心理:在反腐高压态势下,一些官员明知贪腐的严重后果却仍然顶风作案,很大程度都归因于其潜意识中的投机侥幸心理。投机侥幸心理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对腐败成本的算计。腐败的成本涉及到两方面因素,一是腐败的检举揭发风险,二是腐败的道德损失风险。当腐败分子自认为能将这两方面成本降到最低时,腐败就极有可能发生。某些领导干部的投机侥幸心理占了上风,认为腐败的检举难度大,揭发力度小,就一再纵容自己的腐败行为。(五)服从心理:在体系严密的科层制中,拥有权威的上级往往可以对下级官员形成较大的心理压力,上级的作风和作为对下级官员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某些地方出现的情节恶劣的“塌方式腐败”就是服从心理的良好诠释。甚至,在一些政治生态相对较差的地方或单位,下级官员易于产生一种群体趋同心态,他们将腐败行为的产生视为行政系统的常态,或是融入群体的必要手段,从而忘却了法律的威严和党纪党规的严肃,形成一种“上行下效”的趋同腐败态势。(六)责任扩散心理:“责任扩散”是指当发生某些大规模群体事件时,其他人的在场会分担每个个体的责任,使个体产生“罪不在己”的责任不明确心理。简而言之就是“法不责众”。某些领导干部在周围有腐败行为发生时,更易发生腐败,他们认为不只是自己一人腐败,当东窗事发之时,法律无法将每一个干部都量刑定罪,这些领导干部就通过这种心理暗示来为自己的腐败行为开脱。(七)放松心理:出现这种心理的根源在于对党纪法规缺乏明确的认知,不清楚自己的行为边界。有些领导干部在一开始还能做到规规矩矩、谨言慎行,但遇到偶然机会收受小恩小惠却未被揭发时,便认为这些小节不属于贪污腐败的范围,或者认为这些“零碎钱”是自己应得的辛苦费,从而放松警惕。时间越长,“零碎钱”越敛越多,这些领导干部的心理接受能力就越大,心理防线反之越来越往后溃退,久之便不知不觉深陷于腐败的泥淖之中。总之,“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干部群体廉洁从政要恪守“一念之诚”,即保持当初入党的初心,不以追求个人名利作为从政的内在驱动力。同时要保持“一念之纯”,即在成长为党政干部后,时刻在工作和生活中保持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认真负责态度与纯正感情。惟其如此,才能从心理上筑起反腐的第一道高墙,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滋生。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算好“五笔账”对我们每个人自身来说,管好自己、身正影直,不贪不腐,是一件切实可行,且受益终身的
本文标题:2022年度廉政党课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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