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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考生承诺书【汇编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警校考生承诺书【汇编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考生承诺书【第一篇】考生违纪处罚规定1、冒名顶替处罚如下:被顶替者永久取消在平遥县的选录教师资格;顶替者若为平遥县在校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予以纪律处分,记入学生高考档案;若为外地大学生,建议所在学校给予纪律处分,若为在职工作人员,按规定和程序给予行政纪律处分。2、把电子设备带进考场者取消考试资格;在考场内使用电子及通讯设备者永久取消在平遥县的选录教师资格。3、有夹带者取消考试资格,使用夹带者永久取消在平遥县的选录教师资格。4、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抄袭他人试卷和让他人抄袭试卷者,取消考试资格。5、不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管理,甚至与监考人员发生冲突者,永久取消在平遥县的选录教师资格。6、在考点、考场无理取闹、无事生非者永久取消在平遥县的选录教师资格,并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触犯刑律者将由司法机关予以法律制裁。平遥县选拔聘用教师考试考生承诺书根据平遥县选拔聘用教师工作领导组会议精神,为维护本次选招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加强对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杜绝在考试过程中违规行为,特制定平遥县选拔聘用教师考试考生承诺书。一、我已认真阅读《平遥县2014年选拔聘用教师实施方案》、《平遥县选拔聘用教师考试考生须知》和《考生违纪处罚规定》等内容,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规行为,愿意接受处理决定。二、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要求,本人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责任自负。姓名_______性别___身份证号_______准考证号________考生签名________2014年月日考生承诺书【第二篇】考试承诺书我叫,是一名参加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5月26日、27日在考场(学校)试室(教室)考试。根据省卫计委最新要求,我对参加本次考试重新作出承诺,并以此次承诺为准。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2.保证只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学校)和试室(教室)。3.严格遵守《刑法修正案(九)》、《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驻马店市卫计委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期间加强考试纪律和考试宣传教育管理的通知》(驻卫人[2018]9号)要求,考试期间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尊重每一位监考老师,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4.严格遵守“无声进场”的规定。自觉接受安检,安检合格后方能入场;进入考场(学校)和试室(教室)时保证不携带手机、照相机、电子橡皮、耳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作弊器材;不携带任何含金属的物品;不携带背包、书本资料、文具、水、钥匙等一切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如果携带上述物品被监考人员发现,自定为违规违纪;如果携带上述物品进入考场发生丢失,责任自负。5.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不替考、不作弊,不交头接耳,不参与非法助考,不做违法违纪之事。如果在考试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本人自愿按《刑法修正案(九)》、《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和市卫计委“驻卫人[2018]9号文件”的要求处理,并承诺在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内放弃考试报名资格。6.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敢于检举揭发考试中其他考生的违规违纪行为。7.考后不散布、不传播考试试题,不参与网上不负责任的议论。本承诺书一式四份,市、县(区)卫计委、所在单位各存一份,本人留存一份。承诺人(考生):年月日考生承诺书【第三篇】考试承诺书我叫,是一名参加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5月26日、27日在考场(学校)试室(教室)考试。根据省卫计委最新要求,我对参加本次考试重新作出承诺,并以此次承诺为准。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2.保证只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学校)和试室(教室)。3.严格遵守《刑法修正案(九)》、《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驻马店市卫计委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期间加强考试纪律和考试宣传教育管理的通知》(驻卫人[2018]9号)要求,考试期间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尊重每一位监考老师,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4.严格遵守“无声进场”的规定。自觉接受安检,安检合格后方能入场;进入考场(学校)和试室(教室)时保证不携带手机、照相机、电子橡皮、耳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作弊器材;不携带任何含金属的物品;不携带背包、书本资料、文具、水、钥匙等一切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如果携带上述物品被监考人员发现,自定为违规违纪;如果携带上述物品进入考场发生丢失,责任自负。5.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不替考、不作弊,不交头接耳,不参与非法助考,不做违法违纪之事。如果在考试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本人自愿按《刑法修正案(九)》、《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和市卫计委“驻卫人[2018]9号文件”的要求处理,并承诺在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内放弃考试报名资格。6.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敢于检举揭发考试中其他考生的违规违纪行为。7.考后不散布、不传播考试试题,不参与网上不负责任的议论。本承诺书一式四份,市、县(区)卫计委、所在单位各存一份,本人留存一份。承诺人(考生):年月日考生承诺书【第四篇】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我报名参加2018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我已阅读并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等有关内容,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明、照片、《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2、保证服从考试管理部门的安排,接受考务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如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自愿服从处理决定,接受处理。3、我已熟知以下事项:实践技能考试现场缴费,准考证由考点统一打印并发放,考试时间为2018年6月9日-6月15日。医学综合笔试缴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2018年8月25日-26日,院前急救和儿科加试考试时间2018年8月25日17:00-17:30。以上内容我已知晓并保证按时缴费,否则责任自负。承诺人(签名):年月日考生告知书我已熟知以下事项:实践技能考试现场缴费,准考证由考点统一打印并发放,考试时间为2018年6月9日-6月15日。医学综合笔试缴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2018年8月25日-26日,院前急救和儿科加试考试时间2018年8月25日17:00-17:30。以上内容我已知晓并保证按时缴费,否则责任自负。承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考试中心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本文标题:警校考生承诺书【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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