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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安全奖惩制度二O一二年一月2安全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提高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业务保安责任落实和“三违”事故追查分析处理,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是根据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及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的。3、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不同用工制度的干部和职工4、本制度没有纳入的相关内容及条款,可参照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奖励第一节奖励范围1、对在全公司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安全创出好水平的有关员工根据本职范围内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本着记功授奖的原则,进行嘉奖。2、年度被评为公司安全生产模范、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安全生产标兵、安全生产优秀安监员、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等分别给予奖励。3、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可视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的多少给予表彰和奖励。4、发现“三违”及时制止、举报,避免事故发生或明显减轻事故危害奖励20%(违章罚款)。5、对坚决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行为一次奖励100-200元。6、对举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经查属实者一次奖励100-500元。7、对主动检查发现“隐患”并能采取适当措施及时消除或协助消除“隐患”的人员视情节一次奖励300-500元;8、对危险源能量释放过程中能见义勇为,正确果断地采取措施加以消除或控制的人员视情节一次奖励500-1000元;9、对能主动动脑筋、想办法提出科学、合理的措施,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3问题的人员视情节一次奖励300-500元;10、对发生事故后能积极主动参与事故抢救、实施创伤急救,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救护,减少事故损失的人员一次奖励200-1000元;11、敢于同“三违”的人和事作斗争,并能有效制止重大“三违”及事故发生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一次奖励100-1000元。第二节安全管理1.安全生产“四无”“无违章、无轻伤、无质量事故、无隐患处罚”竞赛优胜单位,年终可给予表彰奖励。2.基层单位季度无事故,按其类别分别给予一定的安全责任风险奖励。3.各业务部室所包业务范围内和所分管的队组季度无事故按其类别分别给予一定的安全责任风险奖励。4.对优秀班组,年终实行一次性奖励。5.当班安全员能及时制止“三违”,且“三违”人员认可,实行一次性奖励200元。6.安全管理工作有创新和亮点,对单位奖2000-5000元。提出的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奖200元-500/条。7、对坚决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行为一次奖励100-200元。8、对举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经查属实者一次奖励100-500元。9、对主动检查发现“隐患”并能采取适当措施及时消除或协助消除“隐患”的人员视情节一次奖励300-500元;10、对危险源能量释放过程中能见义勇为,正确果断地采取措施加以消除或控制的人员视情节一次奖励500-1000元;11、对能主动动脑筋、想办法提出科学、合理的措施,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的人员视情节一次奖励300-500元;12、对发生事故后能积极主动参与事故抢救、实施创伤急救,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救护,减少事故损失的人员一次奖励200-1000元;13、敢于同“三违”的人和事作斗争,并能有效制止重大“三违”及事故发生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一次奖励100-1000元。4第三节生产管理1.质量标准化工作创新奖2000元。2.顶板管理及质量标准化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奖200-500元/条。3.安排的临时性、应急性及突发性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的,视工程量及工作难度给予1000-2000元奖励。第四节机电管理1.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在抢修过程中积极主动配合抢修工作缩短处理事故时间者奖200-500元。2.发现事故征兆能立即组织补救措施,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危害的,视具体情况奖励300-1000元。3.提出机电设备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据其效益大小奖励100-500元。4.年度评比,对积极、认真参与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机电管理制度的先进单位奖励1000-3000元,先进个人给予适当奖励。第五节辅助运输1.运输队组当月未发生跑车、掉道事故,奖励1000元。2.对完成技改攻关项目的单位每人奖励500-1000元。3.对发现车内留有物料或物料与杂物混装,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避免物料丢失浪费的人员奖励100-500元。第六节一通三防1.对积极参与“一通三防”管理,提出“一通三防”管理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个人奖励50-200元。2.对发现重大通风隐患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的奖励300元。3.对在公司以上单位的“一通三防”检查中因成绩突出受到表扬的单位奖励2000元。54.对改造、革新“一通三防”设施成效显著的个人奖励300-1000元。对在“一通三防”工作中有技术突破的工程技术人员奖励200-1000元。5.对在参加集团公司以上的单位组织的“一通三防”知识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奖励2000元,个人奖励500元。第七节监测监控1.对监控设施使用管理好的单位,酌情奖励。2.对使用和维护监控系统好的单位给予500-2000元的奖励;第三章日常管理与考核第一节安全检查1.各级领导干部下井各项指标未完成罚100元/项。2.一般隐患必须按“五定表”按时完成,未按期整改罚单位200元/项。3.到期未安排整改罚单位400元/项;4.到期未整改下二次“五定”500元/项;5.二次“五定”到期未整改,再按市场化管理处理;6.大检查中,无故不参加检查的部门,或未按照安排地点,或不进工作面检查,一次罚款100元;7.上级检查工程质量为不合格品,罚责任人1000元/处,并责令返工。第二节“三违”管理1.当月所查1次违章,按规定处罚,并学习7天,2次违章在规定处罚基础上加倍处罚,去安全部门学习,学习认真者,送回人力资源部,等待安排其他岗位。2.施工现场队中一人“三违”罚款300元,学习7天,当班代班长“三违”被罚,罚项目责任人300-500元;3.因单位领导或值班人员未通知到“三违”者本人,造成“三违”人员没有到安全部门进行落实,罚责任人50元/次。未安排“三违”人员强训,61次罚单位正职50元/人。4.查“三违”人汇报不实,视情节轻重罚款100~200元/次。5.“三违”人员在运行处理期间,不听从安排,一次罚款100~200元。“三违”人员在运行期间所在单位(队组)安排其上岗作业,罚当日值班人员200元,罚单位正职各100元。6.集体违章,罚违章指挥人员、安全监管人员各500元,其他人员各罚款300元,罚队组3000元。7.安监人员向“三违”人员索要钱物或“三违”人员拿钱物贿赂安监人员,罚款500元或行政处分。8.对损害我公司声誉的“三违”行为,罚款500元-1000元直至行政处分。9.对违章指挥不加以制止,反而接受任务,违章作业,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责任人,视情节处罚50-500元。10.安全、瓦检员或现场检查的管理人员,对“三违”的人和事不加以制止或知情不报者,处罚200元。11.对私自违章作业,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当事人,按性质及危害程度,处罚100-500元。第三节班前会管理1.各队组不按规定组织召开班前会,缺一项扣200元,各种记录不全,记录不完善缺一项扣200元。2.班前会没有对安全工作进行重点安排落实,罚值班队干200元/次。班前会没有安排互联保的,罚值班队干、班长各100元/次,安排不严密、不清晰的,罚值班队干、班长50元/次。3.没有对不放心人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安排其上岗作业,罚工队跟班领导、值班经理各200元/人·次。74.喝酒、酗酒后参加班前会,罚款50-100元/次。5.在井口查出酒后下井者,罚款200元,同时罚施工队长、值班经理200元/次.人。6.安排休息不好或情绪不佳人员下井者,罚队长值班经理100元/人·次。7.不参加班前会下井上岗者,罚本人200元,同时罚队长、值班经理100元/人·次。8.培训记录不全,无记录罚款50元/.次9.单位正职不参加班前会,罚款50元/次。对私自违章作业,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当事人,按性质及危害程度,处罚100-500元;10.特殊工种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经举报调查属实,对责任人处于200元罚款,并在班前会上做检查。第四节现场管理1.现场“四位一体”人员在各类事故中,其中1人是事故直接或主要责任者,依照处分决定处罚,其他人员连带20%,互联保人员中1人是事故责任者受到行政处分时,其他人员连带罚款30%。2.安全员未及时查处威胁人身安全的隐患,罚200元;提前离岗,罚款300元;出现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罚;3.跟班领导监督检查不到位罚款100-300元,当班队干违章指挥,带头蛮干处罚1000元/次;4.跟班经理脱岗,罚款500元;5.安排没有参加学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人员上岗作业,罚队长100元,项目部500元;6.斜井运输必须安设“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牌板,缺一块罚200元;7.斜井运输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一坡三挡或装置不可靠罚300元;88.井口把钩工不按规定检查关闭井口放跑车装置,发现一次罚200元;9.斜井运输未按期检查挡车器填写牌板罚300元。10.对跟班安全员远离工作面,或监护不力,精神不振,一经查住给予100元处罚;第五节业务保安1.因为工作安排不周、组织协调不力、生产指挥失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施工队、主管业务部室1000—3000元,项目经理、部长挂钩10%,分管副职挂钩30%,直接责任者挂钩50%,分管领导挂钩部长的50%考核。1)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类设计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政策、规范、规定和要求,所采用的支护方式与实际要求不符。2)安排多工种、多队组平行交叉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3)设备选型不能满足生产实际需求,影响安全生产的。4)井下供电系统严重不符合要求,或不能满足生产需要。5)斜井(巷)运输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或装置不可靠。6)由于没有进行探放水、排瓦斯工作而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7)井下作业地点风量不足,风量煤尘未定期测定或弄虚作假。8)小煤窑贯通地点、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地点及回撤结束的工作面或巷道未及时封闭。9)综合防尘措施不得力,防尘效果差,井下隔爆设施管理不符合规定。10)井下采掘作业地点未及时安设瓦斯监测装置或监测装置误差超过规定误导安全生产的。11)瓦斯监测装置未定期校正或及时更换,自救器未定期检查处理的。12)提供基础技术资料或参数与实际不符,误导或影响安全生产的。13)需多专业协助的工作或工程,相关部室不积极配合。914)作业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或生产工艺发生改变后未及时采取变更措施,未进行现场跟班指导。2.因为监督、检查不到位,致使工作安排脱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施工队、主管业务部室1000—3000元,项目经理、部长挂钩10%,分管副职挂钩30%,包队技术员挂钩50%,分管领导挂钩部长的10%考核。1)规程、措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技术要求,针对性不强,编制不严密,给安全生产留下重大隐患。2)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发生变化,无补充安全措施的。3)不按规定及时组织各类检查,检查走过场,致使重大隐患不能得到及时发现。4)没有及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假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的。5)安监员空班缺岗。6)安全监督、检查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3.因为执行不力、不到位,发生严重影响安全生产、职工生活的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作业队组或单位500—3000元,单位正职每人挂钩10%,分管副职挂钩30%,主管业务部室挂钩20%考核。分管副职挂钩主管业务部室30%考核,包队技术员挂钩50%,分管领导挂钩部长的50%考核。1)规程、措施贯彻培训不严格,考试走过场,不按规程、措施要求进行作业或执行不到位。2)未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制度,隐患不及时处理甚至不处理而进行生产。3)设备检修不及时或检修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4)电器设备失爆。5)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无计划停风
本文标题:XX煤业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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