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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87.040CCSG50团体标准T/CNCIA01005-2018低VOCs含量高固体分、超高固体分和无溶剂环氧涂料定义DefinitionoflowVOCscontenthighsolids,ultrahighsolidsandsolvent-freeepoxycoating2018-05-01发布2018-07-01实施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发布T/CNCIA01005-2018I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涂料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国涂料工业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远佐敦船舶涂料有限公司、海洋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冶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油漆有限公司、上海海隆赛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涂料集团有限公司、信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涂料工业协会。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中船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苏州吉人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齐鲁漆业有限公司、湖北天鹅涂料股份有限公司、湛新树脂(中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强、王健、张霁、桂泰江、史优良、郭舰、谢绍春、刘寿兵、王书传、齐祥昭、李力、王晶晶、徐泽孝、胡中源、王庆军、冯俊、戴顺安。T/CNCIA01005-20181低VOCs含量高固体分、超高固体分和无溶剂环氧涂料定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低VOCs含量高固体分、超高固体分和无溶剂环氧涂料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标签、包装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工业防腐领域使用低VOCs含量高固体分、超高固体分和无溶剂环氧涂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725色漆、清漆和塑料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GB/T3186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9272—2007体积分数色漆和清漆通过测量干涂层密度测定涂料的不挥发物体积分数GB/T9278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GB/T9750涂料产品包装标志GB/T13491涂料产品包装通则GB/T21862.4—2008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第4部分:压杯法GB/T23985—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差值法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工业防腐环氧涂料industrialanti-corrosiveepoxycoating以环氧树脂或改性环氧树脂为主要成膜材料的双组分液体涂料。主要用于船舶、桥梁、基建、石化、能源等行业钢结构的保护。3.2高固体分环氧涂料highsolidsepoxycoating按规定的方法测得标准施工状态下的不挥发物体积分数为70%~85%,且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小于250g/L的溶剂型环氧涂料。3.3超高固体分环氧涂料ultrahighsolidsepoxycoatingT/CNCIA01005-20182按规定的方法测得的标准施工状态下的不挥发物质量分数大于88%,且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小于150g/L的溶剂型环氧涂料。3.4无溶剂环氧涂料solvent-freeepoxycoating按规定的方法测得的标准施工状态下的不挥发物质量分数大于97%,且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小于60g/L的环氧涂料。3.5不挥发物体积分数non-volatilematterbyvolume,NVv在规定条件下,经挥发后所得到的残余物的体积百分数。3.6不挥发物质量分数non-volatilematter,NV在规定条件下,经挥发后所得到的残余物(按质量计)。3.7标准施工状态standardapplicationcondition25℃条件下,在施工方式和施工条件满足相应产品技术说明书中的要求时,不添加稀释剂或添加稀释剂后VOCs范围仍符合表1中对应产品所列要求时,仍可进行施工的状态。3.8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VOCs在所处大气环境的正常温度和压力下,可以自然蒸发的任何有机液体或固体。注1:目前涂料领域所使用的术语VOCs,参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s含量)。注2:美国政府法规中规定,术语VOCs仅限于指那些在大气中具有光化学活性的化合物(见ASTMD3960),而任何其他的化合物被定义为豁免化合物。[见ISO4618:2006]注3:欧洲法规如欧盟指令2004/42/EC中规定,术语VOCs是指在101.325kPa标准压力下,沸点最高可达250℃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3.9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volatileorganiccompoundscontent,VOCscontent在规定条件下,所测得的涂料中存在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得含量。注1:所需考虑的化合物的性质和数量将取决于涂料应用的领域。对于每个应用领域来说,测定或计算的方法以及限量值是通过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见ISO4618:2006]注2:如果术语VOCs是指以最高沸点定义的化合物,则将沸点低于限定值的化合物看作为VOCs含量的部分,而沸点高于该限定值的化合物看作为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4要求T/CNCIA01005-20183高固体分、超高固体分和无溶剂环氧涂料产品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要求分类不挥发物体积分数/%不挥发物质量分数/%VOCs含量/(g/L)建议检测项目不挥发物体积分数不挥发物质量分数VOCs含量高固体分环氧涂料≥70≥80250√—√超高固体分环氧涂料≥85≥88150—√√无溶剂环氧涂料≥95≥9760—√√注1:目前对于高固体分环氧涂料通常采用不挥发物体积分数的方法计算,但对于超高固体分环氧涂料和无溶剂涂料,为得到不挥发物体积分数和VOCs含量一致性的测试结果,宜采用不挥发物质量分数的方法计算。注2:高固体分环氧涂料的不挥发物质量分数,超高固体分环氧涂料和无溶剂环氧涂料的不挥发物体积分数为选择性测试指标,非强制要求。注3:高固体分环氧涂料的不挥发物体积分数和VOCs含量必须同时满足对应分类的要求,方可按其分类定义。注4:超高固体分环氧涂料和无溶剂环氧涂料的不挥发物质量分数和VOCs含量必须同时满足对应分类的要求,方可按其分类定义。5试验方法5.1取样按GB/T3186规定取样,也可以按商定的方法取样,取样量根据试验需要确定。5.2试验环境产品应在(23±2)℃,相对湿度(50±5)%条件下放置24h后进行性能测试和样板制备。除另有规定外,试板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应符合GB/T9278的规定。5.3不挥发物体积分数按GB/T9272—2007中7.2.3板片法的规定进行。其中液体涂料密度的测定按照该标准中所规定的GB/T21862.4-2008压力比重杯法测量。注:因为高固体分、超高固体分和无溶剂环氧涂料内气泡含量的影响,所以用压力比重杯测试。5.4不挥发物质量分数高固体分环氧涂料、超高固体分环氧涂料和无溶剂环氧涂料的不挥发物质量分数按表2的规定进行测试。表2不挥发物质量分数测试方法编号分类测试方法1高固体分环氧涂料a将主剂和固化剂按比例混合均匀后立即称量,取样量(2±0.2)g。称量好的试样可在(23±2)℃和环境大气压下放置1h,按GB/T1725规定进行测试。试验条件:(105±2)℃/1h。T/CNCIA01005-20184表2(续)编号分类测试方法2超高固体分环氧涂料将主剂和固化剂按比例混合均匀后立即称量,称样量为(2±0.2)g。称量好的试样在(23±2)℃和环境大气压下放置24h后,按GB/T1725规定进行测试。试验条件:(105±2)℃/1h。3无溶剂环氧涂料a如试验样品在加热过程中会发生任何异常分解或降解,经有关方商定后,试样可在(23±2)℃和环境大气压下放置24h后测试。5.5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按GB/T23985—2009中8.3或GB/T23986—2009中10.3规定进行。6检验规则6.1检验分类6.1.1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1.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所列的全部要求,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对于高固体分环氧涂料和超高固体分环氧涂料及无溶剂环氧涂料,本标准中表1所规定的项目,每两年进行一次。6.2检验结果的判定6.2.1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8170数值修约值比较法进行。6.2.2应检项目的检验结果均达到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样品符合本标准要求。7标志、标签、包装和贮存7.1标志标志应符合GB/T9750的要求。7.2标签涂料包装容器应附有标签,注明产品的标准号、型号、名称、质量、批号、贮存期、生产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7.3包装包装应符合GB/T13491中一级包装的要求。7.4贮存贮存时应保证通风,干燥,防止阳光直接照射并应隔离火源,远离热源。产品应根据类型定出贮存期,并在包装标志上明示。A
本文标题:T∕CNCIA 01005-2018 低VOCs含量高固体分、超高固体分和无溶剂环氧涂料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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