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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供水应急预案【引语】小编为您整理收集的“城区供水应急预案”精编优质文档,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用哦!喜欢就下载吧。1.1目的1.2工作原则1.3分类分级1.4适用范围1.5编制依据1.6城市供水概况2.组织指挥体系2.1组织机构2.2应急指挥部职责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2.4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3.预防预警3.1监测与预警3.2报告制度4.应急响应4.1一般(Ⅳ级)供水事故的响应4.2较大(Ⅲ级)供水事故的响应4.3重大及以上(Ⅱ级、Ⅰ级)供水事故的响应4.4应急终止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理5.2征用赔偿6.保障措施6.1通讯及信息保障6.2应急支援和装备保障6.3技术储备与保障6.4经费保障7.奖惩8.预案管理8.1宣传培训8.2应急演练8.3监督检查8.4预案管理与更新8.5预案生效期9.附件1.总则1.1目的为正确、有效和快捷地处理大面积停水和水质污染事故,提高供水行业应对突发供水事故的能力,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1.2工作原则1.2.1统一领导原则鄠邑城区区供水应急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紧急情况下城区区供水人员、技术、设施与设备调配等工作。1.2.2依法规范原则依法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人员的责任,规范紧急情况下城区供水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保证紧急情况下城区供水安全。1.2.3分工负责原则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职责,负责城区应急供水工作,落实应急责任,并根据不同等级的供水事故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必要时可请求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支援。1.2.4以人为本原则发生供水事故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首先保证群众生活用水、食品生产及重点、特殊企业用水,兼顾一般工业及其他方面用水。1.2.5快速高效原则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发生后,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应根据应急供水要求快速做出反应,及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尽最大努力避免或减少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造成的影响。1.3分类分级参照《陕西省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按照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供水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即:特别重大(Ⅰ级,用红色表示);重大(Ⅱ级,用橙色表示);较大(Ⅲ级,用黄色表示);一般(Ⅳ级,用蓝色表示)。1.3.1特别重大供水事故(Ⅰ级)由于地震、滑坡、泥石流、干旱等自然灾害,导致水源、水厂或输配水管网损坏,造成城区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城区供水影响人口在10000人以上。1.3.2重大供水事故(Ⅱ级)供水事故发生后,在启用备用水源的情况下,日供水能力为前三年同期平均日供水能力的20%-30%(含20%)的,造成部分区域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城区供水影响人口在5000-10000人。1.3.3较大供水事故(Ⅲ级)供水事故发生后,在启用应急水源的情况下,日供水能力为前三年同期平均日供水能力的30%-40%(含30%)的,造成部分区域停水48小时以上,城区供水影响人口在3000-5000人。1.3.4一般供水事故(Ⅳ级)供水事故发生后,在启用备用水源的情况下,日供水能力为前三年同期平均日供水能力的40%-50%(含40%)的,造成部分区域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城区供水影响人口在2000-3000人。1.4适用范围本预案是在辖区内水源地及供水管网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时,开展抢修救援和处置工作、防止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紧急行动方案。主要包括:1.城区集中饮用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2.输水管等发生垮塌、断裂导致供水水源中断。3.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损毁。4.消毒、输配电、净化构筑物等设施设备发生爆炸、火灾、倒塌等严重事故。5.城区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发生灾害,影响大面积甚至区域性正常供水。6.传染性疾病爆发。7.恐怖活动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水压减小等。8.发生在本行政区域以外,但可能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区供水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害的事件等。1.5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供水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1.6城市供水概况鄠邑区自来水管理处是鄠邑区水务局下属的国有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现有在职职工74名,资产总额5000万元。鄠邑区城区供水始于1966年,经过几十年发展,目前管网总长已达113千米,供水覆盖范围为南至余下镇、白虎、北至韩村十字、东到西成高铁鄠邑站、西通渼陂湖景区供水面积35余平方公里。供水服务人口接近20万人,供水普及率98%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99%。水源为经石井水厂净化处理的黑河源水,目前平均日供水为33000立方米。城区供水管网形成以人民路输水主管网为依托,兆丰路、沣京路、古城路、草堂路、娄敬路、车站路、渼陂路、吕公路及开发区等为框架的树枝状、环状结合的供水网络。2.组织指挥体系2.1组织机构区政府成立鄠邑区城区供水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供水事故抢修救援工作。组成人员如下: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水务局局长成员:区政府办(区应急办)、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发改委、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供电分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鄠邑区分公司、区石井水厂主要负责同志。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局长兼任。2.2应急指挥部职责(1)贯彻落实省市城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决定,及时逐级向区政府和市政府汇报我区城市供水事故隐患和事故应急救援情况。(2)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指导、组织各成员单位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实际需要,紧急调集各方力量和物资,尽一切力量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3)建立有关部门联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事故预防救援工作。(4)根据事故发展状态,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其他事项。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负责设立应急抢险指挥(值班)机构,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抢险准备。(2)加强对突发供水事故的预测和预警,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供水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3)按照应急抢险的实际需要,组建和管理应急抢险和专家队伍,协调、组织专家对供水事故进行分析、会商,提出预防、控制、抢险等应急措施。(4)负责现场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有效控制事件蔓延和扩大。(5)负责对辖区内供水设施开展安全检查,及时传达省市有关决策和指令。(6)加强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为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提供准确、全面的基础资料,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处置情况和有关信息。(7)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和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4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区政府办(区应急办):负责供水事故抢险救援的指导、协调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及有关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做好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及时报道处置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区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地部队及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区发改委:负责对应急供水项目的立项及审批。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学校供水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学校防灾指南,做好学校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震的监测、预报,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负责组织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秩序维护和警戒、交通管制及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查处破坏供水设施的案件。区民政局:负责灾情调查,组织转移、安置、救助、慰问灾民,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和分配工作,并组织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审查应急治理项目用款计划,及时拨付应急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地质灾害警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负责水环境应急监测,及时发布水环境污染灾害警报,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事故发生后,做好城市排水系统的疏通,以及城市道路及其他设施的修复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修复破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保障道路畅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运力。区水务局:负责对供水项目的审批;监测、接收城区突发供水事故报警、预警信息;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组织有关力量对供水隐患进行经常性排查,做好重大节假日、会议、庆典的供水安全工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开展卫生医疗抢救和卫生知识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类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的发生、蔓延。区文体广电局:负责播发气象灾害预报信息,开展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区城市管理局:负责修复受损市政设施;利用洒水车进行小范围的供水工作。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及时上报调查报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食品餐饮和药品监管,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区供电分局:负责电力设施抢修工作,保障电力供应。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鄠邑分公司: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西安市水务集团石井水厂:负责城区供水水源水质、水量的监测;配合区水务局制定应急送水、集中供水和备用水源供水方案;组织实施供水设备、管线抢修工作。3.预防预警供水应急处置工作以预防为主,通过建立预警预防机制,分析预警信息,判断危险程度,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3.1监测与预警区水务部门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城区供水信息监测、报告和分析制度,及时组织供水应急专家对监测、收集、接收到的各类信息进行会审。根据会商结果,及时通知成员单位采取相应的对策和行动,预防事件发生,控制事态发展。3.2报告制度(1)供水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拨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白天值班电话:029-84882152、029-84882193;晚上、节假日值班电话:029-84882510)(2)接到报告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做出应急反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前往现场对应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前期处置。并在1小时之内,按程序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和区政府。4.应急响应4.1一般供水事故(Ⅳ级)的响应当区域内生Ⅳ级供水事故预警级别时,区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Ⅳ级应急程序,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当发生水源性供水事故时,区水务局立即组织供水单位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并在30分钟内将事件主要情况报告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2)当发生管网破损性供水事故时,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并及时将处理进展、措施、建议等相关情况报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3)24小时内抢修工作无法完成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相关情况报指挥部总指挥,由总指挥召开相关部门领导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制定临时供水方案,并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告知停水区域群众,临时供水工作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4)区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相关解释、宣传工作,区公安部门指派警力做好临时供水现场秩序维护工作。(5)区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采取其他措施,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区政府。4.2较大供水事故(Ⅲ级)的响应当区域内发生Ⅲ级供水事故预警级别时,区应急指挥部进入备战状态,指挥部总指挥立即将情况报告区政府,由区政府宣布启动Ⅲ级应急程序,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1)当发生水源性供水事故时:①水务部门立即组织供水单位开启自备应急水源井供水,开展先期处置,并在30分钟内将事件主要情况报告指挥部总指挥,1小时内向指挥部提供可征用企事业单位自备井名单。②应急指挥部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征用相关企事业单位自备井,指派区卫生部门进行水质化验合格,并经区政府
本文标题:城区供水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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