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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蔺县丹桂镇岩湾初级中学教职工请假管理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健全、完善教职工请假制度,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妥善解决教职工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省人事厅《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职工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川人工[1994]3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川人办发[2006]360号)、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古蔺县教职工请假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请假审批权限与办理程序1、请假审批权限(1)、乡(镇)中心校教职工病假三天、事假一天以内由所在学校校长审批;病假三天以上、十五天以内,事假一天以上、七天以内由中心校校长审批;病假十五天以上,事假七天以上由县教育局审批。(2)、小学校长、乡(镇)中学校长请假一周以内由乡(镇)中心校校长审批;小学校长、乡(镇)中学校长请假一周以上由县教育局审批;乡(镇)中心校校长、县直属中学校长请假三天以上由县教育局审批。(4)、婚丧假由乡(镇)中心校校长;生育假由县教育局审批。(5)、乡(镇)中心校校长,必须报告县教育局同意后方能外出。-2-(6)县教育局审批权限:原则上一个月以内的请假,人事股审批。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请假,人事股审核,分管局长签批。三个月以上的请假,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请假手续办理程序教职工请假按审批权限,逐级签具意见,完善相关手续方能有效。属县教育局审批的假,请假人应具备书面申请由所在学校领导签具意见经中心校审核签章后报县教育局审批。住院病人请病假属乡镇中心校审批者应具乡镇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及住院证明等;未住院病人请病假属乡镇中心校审批者应具乡镇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票据。住院病人请病假属县教育局审批者应具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及住院证明等;未住院病人请病假属县教育局审批者应具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票据。诊断证明应明确诊断结果、症状程度和并发症,并由诊断医生明确医疗方式和建议诊治时间。所有证件复印件乡镇中心校经办人须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因重病、急事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时,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或打电话请假,但返校后一周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非特殊情况不允许代为请假或补办请假手续。请病假一个月以上的,由县教育局通过社会调查核实或者指定到县内或县外指定医院复检后,病情属实准予请假,并由原单位报销复检所产生的费用;如复检后病情不属实的,不予请假,之前未上班的时间作为旷工处理,并由本人承担复检所需一切费用。请假人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时本人应书面申请销假,属乡镇中心校-3-审批的假,销假申请由乡镇中心校收存备案;属县教育局审批的假,销假申请由中心校经办人报县教育局备案。请假期满,同一缘由需要续假,再按以上程序重新办理。系市县以外教师在外地生病的可在当地县级医院出具证明。二、请假类别与工资待遇1、培训学习假教职工因参加各种培训学习面授或参加考试须请培训学习假。由本人写出申请,持培训学习面授、考试通知,到乡镇中心校办理请假审批手续。请假期限根据通知要求确定,请假期间工资全发。2、事假每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3(含3天)天者,事假一天扣出日基本工资的50﹪;超过三天的扣除日基本工资。3、病假(1)凡因病需治疗者必须请病假。学期累计三天以内不扣除基本工资,超过三天的,第四天开始扣除10元,第五天20元,第六天30元,以后每天扣除30元。(2)如因病情严重须长期病假的按县教育局的指示办理。(3)、如确系癌症病或精神病等特殊危重病人及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者(均凭县级以上医学证明、住院证明),工资待遇问题由本人申请,基层单位审核后报县教育局审定。(4)、因公负伤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原单位工资福利照发。(5)、凡因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累计请假满一年者,县教育局指定相-4-关医院进行检查,确实不能工作的可以续假。(6)、因病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病退。4、生育假(1)、正常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女24岁)增加产假30天;纯母乳哺养增加产假30天。工资照发。(2)、女职工怀孕流产、上环、节育手术者,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给予7至42天一定时间的休假。工资照发。以上指生育一胎,计划内生育二胎以上生育按计划生育政策执行。5、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在本市内结婚,婚假7天;若一方在外地就业并在外地结婚的可给路程假。初婚年龄男24周岁以上,女22周岁以上可增加晚婚假20天。工资照发。6、丧假教职工的父母(包括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可休假3-5天,需到外地料理丧事者,可根据实际续假。工资照发。7、探亲假学校教职工休探亲假,原则上在寒暑假期间进行,无特殊情况,学校不另行给假。外地教师工作满一年后可以享受市外教师每年补助200元,县外市内教师每年补助100元的探亲假路费。8、工伤假-5-教职工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经学校核实,医院证明,由学校报县教育局按国家规定的工伤待遇审批。病假、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假日、法定假日在内;婚假、丧假、事假(15天以内)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三、违犯请假制度的处理办法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1)、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到岗工作者;(2)、借用外单位未经县人事局及主管部门同意者;(3)、私自请他人顶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者;(4)、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5)、委托他人代为请假或打电话请假,返校后未补办请假手续者。(6)、请假人所提理由经查与事实不符者;(7)、任课教师(包括自习、辅导、试验课等)未经学校批准而擅自停课者,停课1节按旷工1天计算;(8)、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到岗工作者。旷工期间不发基本工资、津补贴。连续旷工达10天,全年累计达20天者,按聘用制管理办法予以解聘或辞聘,2、全年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全年因病休息累计超过半年以上者,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3、教职工在病养期间,必须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治病和养病,每月必须向单位汇报疾病治疗情况。凡借养病之名从事第二职业者,扣回病休期间的全部工资,经教育不改,则按聘用制管理办法处理。-6-4、对违犯请假制度人员除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进行批评教育外,必要时可视其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备注:1、以上条例中关于扣款的代课教师减半执行,关于奖的项目所有教师同等对待。2、所有请假必须自己联系代占课,否则以旷工论处。古蔺县丹桂镇岩湾初级中学校二0一0年九月
本文标题:古蔺县丹桂镇岩湾初级中学教职工请假管理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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