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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员工考勤及加班规定一、员工考勤1、员工需着当班制服,凭员工证打卡。2、叫人或替人打卡的员工,一经发现,双方将被予以书面警告一次,并罚款50元。3、员工上、下班都需打卡记录考勤,缺其一者,当天作旷工论处。4、员工电脑卡损坏、忘带卡或因电脑打卡机发生故障,应在保安部留下打卡的时间和签到登记,并即写明原因得到当班部门经理的签署证实,送交人事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方为有效,否则概以电脑记录做出相应处理。5、因部门公事外出未能依时打卡的,应填写《外出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后交人力资源部。6、严格依电脑记录及各部门的签到签离的记录计发工资,因不按规定打卡或电脑未记录,而引起的工资误差,由其本人负责。二、加班规定:1、加班制度:1)讲究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本职工作应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员工若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份内工作的超时工作,不作加班论。2)特殊工作需要,部门经理可提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表》,报总经理审批,送人力资源部备案,临时应急加班,部门经理可先安排人员加班,但必须在第二天补填《加班申请表》,报总经理审批,送人力资源部备案。3)原则上,国家法定假期不加班,因工作需要而加班的,部门经理应严格把关,规定加班人数及时间,填写加班表格,报总经理审批,送人力资源部备案。2、加班处理:1)当月的加班在当月以同等时间予以安排补休,无法补休的,需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总经理批准方可累计补休或补薪。2)未能安排补休的,国家法定假期加班以补薪计酬方式发给员工
本文标题:员工考勤及加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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