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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欠薪工资创建工作汇报(精编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无欠薪工资创建工作汇报(精编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无欠薪项目部工作内容1无欠薪项目部工作内容一、总承包单位组织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劳务分包公司、各施工班组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部署创建工作要求;二、总承包单位成立无欠薪项目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岗位职责(项目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小组组长,项目部管理人员、分包公司管理人员均要在领导小组内);三、建立“无欠薪项目部”工作方案,制订欠薪处置应急预案,责任到人;四、在工地显著位置设立维权告示牌,公布无欠薪项目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公布相关维权部门维权方式;五、班组长签订《入场承诺书》和《退场承诺书》;六、工人签具《知情反馈书》、《工资结清确认书》;七、工人上岗前,班组长应将工人身份信息报项目部,建立《员工花名册》,由公司办理用工就业失业登记及有关手续;八、及时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九、各班组应每天配合做好考勤工作,项目部每月汇总考勤记录及制作工资表报;十、项目部公示当月工资支付表和考勤表以便工人核对。十一、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签具相关证明。欠薪工作汇报2欠薪工作汇报目前我镇列入日常监管单位的共有91家,租赁企业共计18家,在建工程项目三个,目前已核查的有一个。通过这次的排查,大部分企业都能按照《劳动法》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按月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但仍有一家企业未按时支付员工工资。1、欠薪单位:(1)华辰印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磊(82396888),人力资源负责人劳积勇(15851359888),检查日在职职工55人,目前拖欠工资月份为八、九、十,三个月,涉及金额31万元,已纳入政府重点企业监管范围内。2、在建工程:(一)已列入在建工程监管台账:(1)**市金玉花苑,发包方为**市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华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负责人为邱剑波(13815221100),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二)未列入在建工程日常监管台账(1)**市正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隆苑,开发商:**兴江建建安集团有限公司(2)**市粮食局四甲粮管所骨干粮库改扩建工程,开发商:**竑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针对此次的专项行动,我们通过走访的方式,向企业发放《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核查表》,并认真检查各企业提供的员工工资表,力求准确有效地排查企业欠薪情况。司法局“三条线”助推“无欠薪”创建3司法局“三线齐发”助推“无欠薪区”创建司法局立足自身行政职能,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三线”齐发助力“无欠薪”创建工作。一是普法宣传引导,划出方向线。在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等重大节点,组织律师、法律服务者、司法工作人员联合总工会、人力社保局等单位深入劳务市场、用人单位、工业园区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优化营商环境等主题宣传教育。利用洞头普法微信、车载LED、法制宣传栏、《温州日报》等平台开展农民工法律法规宣传。邀请律师结合法律六进,到企业中为管理者和工人开展劳动法治宣传讲座。为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通过走访企业、服务商协会成员单位、当场调查问卷、法律咨询等形式,检测企业管理、合同签订等存在的法律风险。广泛宣传“123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尊法守法的法治氛围,引导农民工、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二是矛盾纠纷化解,筑牢防火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与街道乡镇、村居工作的密切度,织就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在人民调解触角100%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示范点”建设,推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从“有”到“优”。组建司法、综治、劳动监察基层矛盾“排雷”小组,定时深入工地、企业、工业园区等矛盾一线,积极开展欠薪纠纷隐患大排查。定点成立工业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公共法律服务站,拉进工人与法律服务之间零距离,实现矛盾不出园。搭建人民调解员学习提升平台,举办业务学习培训班,组织调解员参与司法部召开的人民调解大讲堂,提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水平。三是法律资源倾斜,守护尊严底线。坚持法律服务“快、准、稳”原则抢先一步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建立农民工讨薪公共法律服务快速反应机制,创建“一研判二调解三法援”三步走法律服务模式,由司法工作人员、律师、法律服务人员、人民调解员对大致案情进行证据材料梳理和分析研判,准确判断案件轻重缓急,针对案情简单、证据清晰、双方有调解意愿的案件启动“援调对接”模式,直接引入人民调解程序,节省当事人时间精力成本,节约诉讼司法成本,提升法律服务效率。针对可案情复杂、异地欠薪等特殊案件,以“稳”字当头,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联合相关部门联合处置,同时贯彻执行“最多跑一次”,启用农民工讨薪快速维权绿色通道,缩短审查时限、免经济困难证明,当日受理案件、当日指派律师,同时密切与法院、工会、劳动、工商联等多部门协作联系,加强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共通互补,构建农民工法律援助联席会商机制。创建无欠薪浙江行动方案4创建“无欠薪浙江”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浙委〔2011〕2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重要意义“无欠薪浙江”是指全省各类企业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无故拖欠和克扣工资;各地建立健全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工作机制,一旦发生欠薪事件,确保在短时间内得到妥善处置,劳动者工资得到足额兑现。有效防范处置企业欠薪问题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内容。创建“无欠薪浙江”,对于建立良好就业环境、提升就业质量,实现劳动者劳有所得、体面劳动,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务求取得实效。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通过健全防范机制、强化处置力度、促进企业自律,有效防止和减少企业拖欠工资行为,实现全省各类企业工资支付规范化,努力打造“无欠薪浙江”,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发展。(二)基本原则。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解决企业欠薪问题由所在地政府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实行分级考核。2.坚持有效防范、依法处置。完善防范处置机制,注重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和欠薪行为,同时要加大对欠薪行为的依法打击力度,着力提高欠薪事件处置能力。3.坚持服务引导、企业自律。强化服务企业各项措施,引导督促企业履行法律责任,自觉规范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积极参与创建行动。(三)工作目标。通过创建行动,在“十二五”期末基本实现如下工作目标:1.全省各类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各市、县(市、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达到“三个确保”要求,即确保春节前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拖欠工资案件数年均下降10%,控制在较低水平。2.全省各地欠薪案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实现突发欠薪事件和群体性欠薪事件60分钟现场应急响应;基层调解个体欠薪问题1天内回复,群体欠薪问题7天内解决;行政执法调查周期从原来的60天缩短为15天,元旦至春节期间查处时间缩短为7天。3.全省各地普遍建立完善的防范处置欠薪工作机制。主要包括基层网格监管预警机制、特殊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政府应急处置保障机制、行政执法机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司法绿色通道机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查处机制、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政府责任考核机制。三、行动步骤(一)启动准备阶段。2012年8月至12月各地制订实施办法,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经费,分解考核指标,实施企业培训计划,开展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二)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1月至2015年7月各地全力推进防范处置企业欠薪机制建设,不断提高防范处置能力,确保实现年度工作目标。(三)巩固深化阶段。2015年8月至12月各地对创建行动进行考核评估,巩固深化创建成果,将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四、创建内容(一)健全防范机制。1.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基层网格化管理。以建立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所(监察中队)为基础,按200家用人单位数量划分劳动保障监察基层网格,每个网格明确1名专职监察员负责,同时配备2名监察协管员,对网格内企业的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各地要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所需经费、设备和场地,加强业务培训,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基层监管基础。2.实行基层预警监控机制。乡镇(街道)监察基层网格要在所辖企业建立联络人制度,将已发生工资拖欠的显性欠薪企业和生产经营不稳定的隐性欠薪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对连续2个月不能正常支付工资的,乡镇(街道)政府要及时预警,报告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并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3.建立特殊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各地在严格要求建筑、交通施工两类特殊企业预存工资支付保证金的基础上,要督促所辖区域的租用场地经营企业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要尽快实现市级范围内预存通用。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可对易发生欠薪的其他特殊用工企业推行预存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加快制订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努力构筑完善的特殊企业工资支付保障体系。4.完善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政府欠薪应急周转资金规模,切实增强政府的应急保障能力。市、县(市、区)按不少于200万元,企业在职职工总数1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按不少于50万元的标准安排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办法,在确保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的前提下,可酌情垫付工资。对政府垫付的资金应依法予以追偿。5.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各地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市、县(市、区)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每人每年检查服务企业不少于60家,监察基层网格监察员和协管员不少于100家。元旦、春节等特殊时期,各地要集中力量联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二)强化处置力度。1.提升欠薪事件处置应急响应能力。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制订处置欠薪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预案,并报上一级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对欠薪逃匿案件或欠薪群体性案件,应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与人民法院建立司法绿色通道,依法采取企业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各级人力社保部门门户网站开辟网上举报投诉专窗,各监察基层网格设立举报投诉接待服务窗口,全省启用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应急呼叫电话96309。切实强化应急处置协调机制,省、市要建立指挥系统,县(市、区)要组建监察网格指挥中心。建立规范的日常12小时值班和元旦至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欠薪举报实行首问责任制。加强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反应、及时查处、及时公开。2.强化处置欠薪行为行政执法措施。人力社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支付的,要坚决责令用人单位按规定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要坚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3.完善欠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加大简易案件仲裁和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处理力度,集体争议案件要当天立案、先行调解,7日内无法调解结案的,应及时作出裁决。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乡镇(街道)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力争企业和基层调解组织达到全覆盖。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要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无偿服务。4.坚决打击恶性欠薪涉嫌犯罪行为。对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或通过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案件,人力社保部门应按规定核实案情,及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各地人力社保和公安部门要
本文标题:无欠薪工资创建工作汇报(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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