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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红鹰软件学院教职员工考勤制度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建立正常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院风,加强组织纪律性,调动全体教工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学院各项的完成,根据甬红教团[2003]10号文特制定本制度。一、考勤是对每一个教职员工任务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自觉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上班时间不迟到、早退和旷工。二、学院教职员工一律实行坐班制。任课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早退和旷课由教务处统计报办公室,其它出勤均由办公室按考勤统计。三、病假1.教职工因病休假,需出具定点就医医院的病假证明(其他医院出具的证明须经本集团医务室负责人签署意见)。请假2天(含2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请假3天以上的(含3天)由院领导审批后报办公室、集团人事部门备案,并通知财务部门。教职工患病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须先来电通知部门领导,事后补办手续。2.当月病假在3天以内的(含3天),不扣发奖金;3天以上者每增加1天扣当月奖金10%;在一个月到三个月之内的,除不发奖金外,基本工资按70%发放;三个月以上发给基本生活费(根据当时宁波最低生活保障线确定)。在本院工作一年以上且成绩突出者,经领导同意,可给予一定的补助。3.教职工因工负伤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4.因打架、斗殴造成伤病不能上班者,不发给工资并按旷工处理。四、事假1.教职工因处理私事不能正常工作的,可请事假。2天以内(含2天)的,由部门审批,报办公室,并通知财务部门;3天以上的,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院长审批,报办公室备案并通知财务部门。2.若教职工的直系亲属、配偶及配偶的父母病重、病危住院,而医院提出确需本人陪床护理的,经院长批准,最多可请5天假,期间不扣工资,计入考勤,每天扣发月奖金2%。3.当月累计事假在1天之内的,不扣发奖金;每增加1天扣发月奖金10%;在20天以上的,当月工资按日工资发给。有特殊原因的,经院领导同意可酌情考虑。五、婚假1.教职工婚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及节假日。如需在工作期间请婚假的,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由院长审批(婚假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报办公室备案,并通知财务。2.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酌情发放。六、产假、哺乳假1.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已达到晚育年龄,正常分娩的女教职工,给予产假3个月(临产前休息天数计算在内)。难产或双胞胎以上的,增加15天假期。女教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奖金酌情发放。2.教职工因做计划生育手术请假,按男节扎7天,女节扎20天(产后产假顺延),放环5天,超出时间按病假处理。一般人工流产请假按照病假处理。3.对哺乳期的女教职工,每天给予两次哺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七、丧假教职工的父母及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需由本人料理丧事的给丧假3天(不含路程时间),路费自理。丧假由部门审批,报办公室备案,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八、关于旷工的处理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1)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2)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3)准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岗工作者;(4)请假理由经查实是欺骗组织者;(5)不服从组织调动,经教育仍不到新岗位工作的,或无理拖延超过报到日期者(包括校内调动)。教职工在请调工作期间至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之前,不坚守工作岗位者。2.当月累计旷工1天以内者,当月奖金、全勤奖不发,旷工期间的工资不发。3.当月累计旷工2天及以上者,当月工资中的津贴、职务(岗位)津贴、奖金不发,旷工期间的工资不发并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当月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学期内累计旷工15天者集团将予以除名。九、公假及进修假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考察等,应办理请假手续,并妥善安排好教学和工作。在此期间不扣发工资、津贴,奖金由学院另定。十、请假与晋升工资及学期奖、全勤奖、年终奖的关系,凡当年累计事假15天或病假1个月者,其当年不能正常晋升工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不影响正常晋升工资)。一年中累计事假20天或病假40天者,不发给年终奖。凡当月请事假2天或病假4天,扣发当月全勤奖一半;当月事假3天及以上或病假一周,扣发本月全勤奖。全年累计15天事假或病假,全勤奖不发。十一、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累计5次以上者,按旷工1天处理,经教育屡教不改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十二、关于病、事假及旷工的日期计算。本规定以天数形式表示的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以月数形式表示的,均包括法定节假日。十三、本院考勤实行打卡制,每天由本人打卡两次(早8:00前,下午4:30后),有课教师可在课后打卡。每月的考勤汇总工作由办公室在下月5日前统计完成。十四、请各类假的教职工需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影响教学秩序的按教学事故处理。十五、本规定即日起执行,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规定与集团有关规定冲突之处按集团有关规定执行。宁波大红鹰职业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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