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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教育活动方案(案例)(精编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集中教育活动方案(案例)(精编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党风廉政集中教育月活动方案1《廉政准则》学习心得体会璧山县北街幼儿园:岳秀兰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2010年2月24日,《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颁布施行,标志着党的反腐败工作进入了制度化建设的新时期,体现了党中央推陈布新、取信于民的信心和决心。贯彻实施好《廉政准则》,对于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的有效机制,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保证领导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北街幼儿园的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践行《廉政准则》,我认为应切实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一是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动摇,不断强化自身的党性意识。党员领导干部腐败行为的产生,根源在于理想信念动摇,党性意识淡化。由于思想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导致行动上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是中国共产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具体要求。如果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能时刻牢记自己的公仆身份,强化自身的党性意识,自觉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切实做到“不因一己私利而失信于民、不因一时妄为而失德于民”,党风廉政建设就一定会深入扎实的开展下去并取得实效。二是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规定的“8项禁止和52条不准”,时刻注意维护党员领导干部形象。《廉政准则》第一章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8项禁止和52个不准”涉及领导干部履职、生活、家庭、作风、干部任用等各个方面。这一规范的提出,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市场经济的认识与把握逐步成熟,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自律的基本从政规范。遵守《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是基本要求,是必须执行的行为法则。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应深入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内容,切实将“8项禁止和52个不准”熟记于心,真信真用,做到一切言论和行动以《廉政准则》为准绳,从实际工作做起,从点滴做起,构筑防腐之墙,堵塞腐败漏洞,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体现“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三是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做廉洁自律表率。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防护栏,是关爱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的“防火墙”。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监督机制有效运行,贪腐风险必然增大,贪腐之心必然收敛;监督机制缺位失灵,贪欲必然膨胀。因此,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要求每个党员干部不仅要自觉接受党内党外监督,更要自觉维护和促进监督机制健康运行。要积极为实施有效的廉政监督创造条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否符合“52个不准”的要求,群众最有发言权。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来自党内和党外的监督,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模范。党风廉政集中教育月活动方案2璧山县北街幼儿园2010年党风廉政集中教育月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贯彻落实《党风准则》、优化璧山发展环境”为主题,大力开展廉政意识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通过党风廉政集中教育活动,引导全校教师特别是领导干部崇廉洁、知荣辱,转作风、促发展,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二、活动对象参加党风廉政集中教育活动对象为: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党员干部,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三、活动主要内容(一)加强学习集中教育月活动期间,要结合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活动的开展,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有针对性地分层次开展集中学习教育。重点学习胡锦涛同志、贺国强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及相关法规、学习问答、释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实行)》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监督制度。同时,还要进一步学习我县发展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文件、领导讲话等内容。通过学习,达到提高素质、改进作风、严格要求、树立形象的目的。在学习教育中要做到“五有”:学有制度,学有检查,学有资料,学有氛围,学有时间。要通过听党课、座谈会、讨论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二)开展活动一是组织“看片思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在线观看《大法官》、《人生败笔》等警示片,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意识,树立学校教师的良好形象。二是开展党课辅导活动。坚持党政领导同志上廉政党课制度,并将集中教育月党政领导上廉政党课的讲课材料报送县教委监察室。三是开展读廉政书籍写廉政心得活动。积极组织幼儿园全体教师在网上看《古镜百鉴》廉政书籍,并结合工作实际写好1000以上廉政心得。四是开展传唱红歌比赛活动。精选红歌在全园进行传唱,并进行卡拉OK比赛。五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根据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适时组织干部职工到市内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四、具体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集中教育月活动,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活动、有检查、有特色、有实效。要切实加强领导,领导班子成员既要担负起领导和组织这次活动的责任,又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学习,自觉接受教育。2、各尽其责,协同动作。学校领导要积极主动担负起责任,精心筹划,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努力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各项活动落到实处。活动期间,学校要组织召开活动座谈会或学习交流会,围绕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加强“自重、自醒、自警、自励”修养,自觉做廉洁从政的带头人。3、切实保证质量。要把党风廉政集中教育月活动同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在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活动收到实效。4、广泛开展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教育活动要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完成统一部署的各项任务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和廉政文化六进活动。5、认真搞好总结。活动结束后,应认真搞好总结,将活动总结及时上报教委监察室。璧山县北街幼儿园2010年6月机关党支部遵纪守法集中教育活动方案3文章标题:机关党支部遵纪守法集中教育活动方案机关党支部遵纪守法集中教育活动方案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公司党委和机关党委安排,从10月下旬开始到11月份,纪委(监察室)机关党支部决定集中一个多月时间,在支部全体党员中开展遵纪守法集中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集中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起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国务院信访条例》、《湖南省信访条例》、《企业职工奖惩办法》等。二、集中学习教育的主要形式(一)组织支部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10月24日已组织了1次)。(二)党支部组织一堂法制党课、政策与形势讲述会,着重讲清加强党员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的意义和基本要求。(三)11月份,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每周集中学习规定内容1次(暂定每周五下午)。同时,各党小组组织学习不得少于2次,其学习情况与支部明星党小组评比挂钩。(四)11月底,各小组组织1次座谈会进行学习交流。要求各小组于25日前将本组座谈会的情况、党员反映的意见和问题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报告。(五)在党员中组织一次以《企业职工奖惩办法》为主要内容的考试。(六)根据各序列党员的特点,在领导干部党员中开展“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廉政勤政”活动,要求领导干部党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切实维护好企业和职工利益;在管理人员党员中开展“带头学法、履行职责、爱岗敬业”活动,要求管理人员党员知法、守法,牢固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强烈的敬业精神,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程序办事;在青年党员中开展“兴学法之风、行守纪之举”活动,要求青年党员广泛宣传法制知识,创新学习形式,做学法、守法的积极推动者。三、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要求(一)各党小组要广泛发动党员,按照支部要求,及时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二)支部、小组要把学法、用法、守法作为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作为评议党员的重要标准,作为党内创先争优、考核党员的重要依据。(三)领导干部党员要带头学习,带头遵纪守法,充分认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带头结合工作实际学深学透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四)支部党员要全力维护公司的生产经营秩序,改进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并运用学法成果,帮助做好已退休(内退)人员的思想工作,共同构建和谐企业。机关党支部《机关党支部遵纪守法集中教育活动方案》来源于,欢迎阅读机关党支部遵纪守法集中教育活动方案。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方案4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方案根据院活动下发的《全市法院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现将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省法院“廉政监督创新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关于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部署,以及院活动办下发《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进一步查摆机关党委工作人员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落实制度,制定措施,确保严格、公正、廉洁、文明司法。二、方法步骤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从2011年9月10日开始,到2011年11月末结束,四个阶段进行。(一)学习教育阶段(9月10日至9月20日)。主要任务是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一是学习省法院《全省法院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省法院院长在省法院“廉政责任集中教育月”和“廉政监督创新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市中院院长今年5月23日在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院党组关于当前法院突出问题解决中注重解决“三案”问题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全省优秀法官”和“十大廉洁法官”的先进典型事迹、最高人民法院编印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二辑)》。通过部门组织学习,使本部门人员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严峻事迹、更加深刻理解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参与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并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一份心得体会文章。(二)剖析查摆阶段(9月21日至10月25日)。部门党支部会、集中上党课、组织心得体会交流。通过自查、互查,剖析本部门人员自身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领导干部按照院《方案》部门长对6个方面进行剖析。其他人员剖析7个方面的问题。个人要有剖析材料,并在部务会上进行报告,接受大家评议。(三)集中整改阶段(10月26日至11月10日)。部门对查摆出的问题,从主观、客观方面深刻分析原因以及可能产和的危害,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并严格按照院制度、部门制度办事。(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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