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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系打卡考勤制度一、工作要求1、考勤目的:为了进一步完善考勤制度,加强群众监督,严格内部管理,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进一步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特制定本办法。2、考勤适用范围:所有带班的班主任和行政人员、年级主任、实验人员均须按时上、下班打卡考勤、签到。3、考勤管理:(1)考勤工作由学工科统一管理。按月发放考勤卡,安排具体考勤、统计事宜。(2)考勤卡由专人保存,以备查实。学工科每周公布一次刷卡考勤情况,并汇同有关部门对办公秩序进行不定期检查。(3)各部主任负责监督落实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4)凡有事必须提前请假,填写《请假报告表》并逐级上报审批,超过1天以上必须经系主任批准。(5)学工科按月统计《人员出勤情况月汇总表》,系根据考勤结果综合考核、评定。二、考核1、考勤卡严格保管,不得丢失。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打卡、签到者;无故缺勤者。每缺勤一次扣罚10元,当月缺勤超过5次以上者扣罚100元,连续2个月缺勤5次/月以上的,撤消所带班级。3、防止为他人代打、签名。如发现有人代打现象,将其考勤卡当场收缴,并处罚50元。4、处罚金额由各部主任收取后上交系部,并登记造册开出票据。5、学期末,系部根据全体人员考勤情况综合评定,对表现优秀者予以奖励。本办法从2006年9月1日起执行,由经管系书记办公室负责解释。经管系2006年6月6日
本文标题:经管系打卡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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