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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工作制度1、遵守上下班时间,无故不迟到早退。2、上班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校,遇特殊情况与分管校长打招呼。3、除学校布置的统一加班时间外,各处室、教师需要加班的,经分管校长同意批准,加班时间可在病事假中抵扣,加班登记归属办公室管理。4、请病事假半天及以上的,需向分管校长提出申请并开具“病事假登记单”,交教科中心安排课务。5、教职工结婚、分娩、探亲、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超过规定时间,作病事假处理。6、病事假期间,应按学校有关规定扣发相应经费,病假一天扣发学期考核奖50元,事假一天扣发学期考核奖100元,连续病假一月以上只享受基本档案工资,病假累计一月以上,事假累计7天以上,当年不得评为先进。7、周一参加升旗仪式,按时参加学校通知的有关会议,会议点名由办公室负责。
本文标题:考勤工作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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