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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员工的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保障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公司另有特殊规定或与员工有特殊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第二章考勤管理第三条考勤管理公司的考勤工作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和执行。第四条考勤表考勤表是记录员工出勤情况的主要凭据,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统一制定。第五条考勤的汇总与上报公司对考勤工作实行按月汇总,行政人事部应于每月10日前三个工作日内,将公司上个月考勤情况进行汇总,报公司财务部。第六条考勤档案的的保存每月的考勤表经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后,连同有关请假审批单据,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保存,保存的年限不低于一年。第七条考勤工作的检查公司董事会成员,负责对公司行政部门的考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考勤不实的情况进行处理。第三章假期的使用和处理第八条年休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员工除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外,还可根据工作年限享受带薪年假。(一)休假条件和天数年休假休假天数按员工工龄计算,工作已满一年不满10年的五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是十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十五天。(二)休假规定1.员工连续使用带薪年假,休假期间适逢公休日和法定假日的,休假天数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2.每年的年休假只能在当年度使用。3.员工在一年内病假和事假累计超过二十天的,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已经享受了当年度年休假的,其休假天数,在下一年度可享受的年休假期中予以扣除。4.新进员工进公司当年不享受年休假。(三)年休假期间工资福利等照发。第十条婚假(一)休假条件和天数1.员工依法登记结婚的,给予三天假期。2.男员工满25周岁的初次结婚为晚婚,女员工满23周岁的初次结婚为晚婚,符合晚婚条件的,增加至十五天假期。(二)休假规定1.员工的婚假必须一次性连续使用,休假期间适逢公休日和法定假日的,休假天数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2.员工的婚假应该在依法登记结婚之日起一年内使用,确有特殊情况的,由公司酌情予以考虑。(三)婚假期间,工资福利等照发。第十一条产假(一)休假条件和天数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员工,按下列规定予以假期。1.正常生育的女员工(指生育后三个月内领取《独身子女优待证》),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假期为十五天,女员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需要继续休养的,经医院证明,按病假处理。2.已婚女员工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符合晚育条件的女员工,增加晚育假三十天。3.女员工难产的,增加参加十五天,女员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4.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产假四十二天。5.女员工的配偶符合晚育条件的,给予男员工护理假八天。(二)休假规定员工的产假(含产前假、晚育护理假)必须一次性连续使用,且包括休假期间的所有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三)假期处理女员工按照第一款1-4项的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符合社会生育保险部门领取生育保险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报销费用,工资福利等照发。第十二条哺乳假(一)休假条件和天数1.女员工产假期满,每天给予2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2.女员工产假期满,如确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全天哺乳假的,经人事行政部审核,并报公司同意后,可给予不超过六个月的哺乳假。(二)休假规定1.员工的哺乳假必须连续一次性使用,且包括休假期间的所有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2.请长病假的女员工不得享受哺乳假。(三)假期处理1.女员工每天两次哺乳假的,工资福利等照发。2.女员工休全天哺乳假的,月基本工资计发,奖金福利等奖励性工资停发。第十三条丧假(一)休假条件和天数员工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死亡的,分别给予三天假期。(二)休假规定1.员工的丧假必须连续一次性使用,休假期间适逢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天数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2.员工如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人事行政部报公司同意后酌情给予一定的路程假。(三)假期处理丧假期间,工资福利等照发。第十四条事假(一)休假条件和天数员工原则上应利用业余时间或节假日处理个人私事,如果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工作岗位办理私事的,可请事假。(二)休假规定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三)假期处理事假期间,工资福利按日扣发。第十五条病假(一)休假条件和天数员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治疗或休养的,可请病假。员工的病假天数,依据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确定。(二)休假规定1.员工的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2.员工因进行违法活动而受到伤害,其病休期间不得作为病假处理。(三)假期处理病假期间,工资福利按日折半扣发。1.长病假后的处理员工因连续病假超过一个月后即为长病假,长病假员工要求恢复工作,需凭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证明,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恢复工作。第十六条工伤假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则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后,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可申请工伤假,工伤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请假手续第十七条一般假期的审批权限(一)请假在三天(含)以下的1.一般员工请假一般员工请假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备案。其中,财务和技术中心履行主要职责的人员请假,还需经董事长同意后报人事行政部备案。2.部门经理请假部门经理请假,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人事行政部备案。3.总监,副总裁请假总监,副总请假,由总裁审批,人事行政部备案。(二)请假在三天以上的1.一般员工请假一般员工请假在三天以上的,请假审批权限与前款相同。2.部门经理请假部门经理请假在三天以上的,由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公司总裁审批,交人事行政部备案。3总监,副总裁请假总监,副总裁请假在三天以上的,由董事长,总裁会签审批,人事行政部备案。第十八条特殊假期的审批权限下列假期,无论申请时间长短,均需事先报人事行政部审核(1)根据第九条的规定,申请年休假的(2)根据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婚假的(3)根据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产假的(4)根据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丧假的(5)根据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哺乳假的(6)根据十五条的规定,申请长病假的(7)根据十六条的规定,申请工伤假的第十九条请假员工请假应事先申请,填写《天纵科技请假单》,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依据审批流程经准并办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事先向有关领导请假说明理由,并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请假(续假)不满半天的,按半天处理。第二十条销假员工假期期满或提前到岗的,应至人事行政部及时办理销假手续,补齐一切申请休假所需的手续和材料,并做好工作交接。第五章违反考勤规定的处理第二十一条迟到、早退员工未经批准,晚于规定的时间到岗为迟到,早于规定的时间离岗为早退。1.员工在一个月内迟到三次的,每次由部门负责人给予批评,做警告处理;迟到四次(含)以上的,从第四次起,每次做事假一天考勤。2.员工早退一次,按旷工一天考勤。3.员工经常迟到、早退的,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另行给予处分和处理。第二十六条旷工(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做旷工考勤。1.未办理请假,续假手续或请假,续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勤的。2.慌报或伪造证明,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的。3.工作期间擅自离岗的。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应做为旷工处理的。旷工的天数以实际旷工期间所占用的工作时间计算,不满半天的部分按半天处理。(二)旷工的处理1.员工旷工的,工资福利等按日扣发。2.员工经常旷工的,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另行处分和处理。3.员工全年累积旷工超过三天的,公司做辞退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特殊岗位的处理实行特殊工资制度的岗位,其假期和违反考勤处理的办法,根据该岗位薪酬结构的特点,比照本方法实行第二十八条法律法规冲突处理1.本办法与员工工作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工作地所在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2.今后政府颁布新的规定,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政府的新规定执行。
本文标题:考勤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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