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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障碍考核实施细则管理规定引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认真执行国电公司颁发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以下简称调规)和省公司《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依据《调规》和《实施细则》的具体条款,结合我厂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阜新发电厂《障碍细则》。1.范围1.1本规定规定了**发电厂障碍考核管理有关事项。1.2本规定适用于全厂各单位。2.总则2.1制定“障碍细则”的目的是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采取预防措施,提高检修、运行、设计、施工水平,规范各级人员安全工作行为,严肃事故定性和考核,切实保证安全生产。2.2事故调查分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事故的调查或隐瞒事故的真相,做到严肃认真,以“三不放过”为原则。2.3事故调查分析不得有弄虚作假、草率从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违反《调规》和“障碍细则”规定行为,一经发现应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调规》和“障碍细则”及隐瞒事故真相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越级反映。2.4各级领导应负责贯彻执行《调规》及“障碍细则”,并积极支持广大职工和安监人员监督《调规》及“障碍细则”的实施。2.5“障碍细则”适用于主业从事发电、供热生产性单位(公司)和职能处室及多经公司所属从事与电力生产、建设有关工作的生产性单位。主业非生产性单位、部门和多经总公司所属非生产性单位、部门可比照“障碍细则”中有关规定执行。3.设备一类障碍3.1锅炉因异常运行被迫关闭主汽门停止运行进行非计划检修或失去备用(包括利用低谷消缺超过8小时)。3.2汽轮机因异常运行被迫关闭主汽门、调速汽门停止运行进行非计划检修或失去备用(包括利用低谷消缺超过8小时)。3.3发电机、主变压器因异常运行被迫拉开断路器停止运行,进行非计划检修或失去备用(包括利用低谷消缺超过8小时)。3.4各种原因造成的浓缩机压耙,影响全厂出力者。3.5经省公司安监部或厂安监部认定为一类障碍者。3.6集控操作站整组死机或黑屏影响机组运行未超过8小时,但未构成事故。3.7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3.8强令违章带病车辆营运,途中故障发生险情。4.设备二类障碍4.1通用部分4.1.1水内冷发电机断水未造成后果。4.1.2发电主设备借调峰停止运行消缺,时间不超过8小时。4.1.3自动装置及设备主保护不能正常投入(考核期内的设备除外)不论设备与人为原因。4.1.4因故障引发,造成发电机组辅机、热工集控设备损坏,修复后投入运行,不能维持运行30天进行重检。4.1.5设备被水淹或厂房漏水,影响设备正常运行,或造成电气设备接地短路。4.1.6由于冬季排汽管影响,造成主厂房顶部结冰较多,未及时消除,超过设计载荷,或威胁厂房安全。4.1.7由于防寒防冻措施不落实,造成设备、管路、阀门冻裂、或表管冻结,仪表指示失常,影响正常运行。4.1.8由于忽视检修质量,使修后的主辅设备不能正常投运,需重新检修。4.1.9污水排放不合格,被地方罚款。4.1.10排灰管泄漏,灰厂跑水,水淹农田造成对外经济赔偿达3000元及以上。4.1.11发电机组主要辅机或附属设备发生故障被迫停运。(发电机组主要辅机包括循环泵、复水泵、高低压油泵、给水泵、调速油泵、射水泵、盘车、密封油泵、中继水泵、低位水泵、顶油油泵、引送风机、排粉机等;附属设备包括压力管道、加热器、除氧器、冷油器、复水器、冷却器、空抽器、减温减压器、机组厂用变、动力盘、闸阀盘等。)4.1.12备用的主要辅机,在事故处理中因故障失去备用作用,影响事故处理。4.1.13由于各种原因,引起运行的电机进水受潮停止运行或失去备用,需重新干燥。4.1.14停用的水泵,因出口门、逆止门不严、引起泵体倒转,造成轴瓦磨损。4.1.15各转动机械由于缺油,或冷却水中断,造成轴承温度升高,超过运行规程的规定值或轴承损坏。4.1.16一次障碍原因不明,如涉及二个单位时,各报一次障碍。4.1.17发电主设备按调度要求晚投入运行1小时以上。4.1.18厂领导或安监人员有权认定性质比较严重的异常为障碍。4.2经济部分4.2.1生产设备、生产场所发生火灾,造成直接损失达5000元以上,但未构成一般事故者。4.2.2检修设备,由于措施不当,使带有压力的汽、水、碱、酸、油损失5000元以上,但未构成事故者。4.2.3各种设备、仪表、仪器、零部件由于人员过失造成损坏,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构成事故的按事故考核。4.3燃运部分4.3.1输煤设备(卸煤机、内燃机车、铲车、推土机)、损坏停用超过8小时,或修复费用超过3000元及以上。4.3.2碎煤机、磁铁分离器停用超过8小时。4.3.3输煤皮带撕划达20米需重新胶接,或横向撕断。4.3.4上煤不及时,煤仓漏眼给煤中断,或混煤不好影响锅炉出力下降,30分钟尚未恢复原出力。4.3.5厂内铁路故障,造成线路堵塞,中断行车,影响调车超过4小时。6、机车闯信号。4.3.6机车、煤车脱轨掉道,需重新就位。4.3.7车辆自滑超过20米,或车速过快,发生冲撞,造成车辆及设备损坏,修复费用超过5000元。4.3.8输煤皮带附近积粉自燃,未及时清理。4.3.9卸煤机械闭锁失灵。4.3.10机车联络信号或通讯工具不好用,应使用旗语而未用者。4.3.11输煤皮带不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或非常拉线设备损坏3小时内不能恢复。4.4锅炉部分4.4.1参数规定:4.4.1.1锅炉水位±100mm;4.4.1.2主汽温度:高550℃或低515℃10分钟未降回;4.4.1.3主汽压力母管制考核低于8.0MPa连续运行10分钟;4.4.1.4磨煤机出口温度超过70℃;4.4.1.5转动机械振动、串轴超过运行规程允许值;4.4.2安全门拒动,或动作后不回座,影响锅炉正常运行;4.4.3制粉系统爆炸,防爆门开未损坏设备;4.4.4主给水电动门、主汽门、事故放水门及配套电机损坏;4.4.5主给水调节门漏量过大,影响给水自动投入超过4小时;4.4.6除灰系统或设备故障,影响锅炉出力;4.4.7一次风管堵或燃烧器积粉,造成燃烧器或一次风管烧红;4.4.8供油管路凝结、冻结或供油泵故障,影响锅炉点火超过1小时;4.4.9油泵房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报警极限;4.4.10磨煤机供油系统故障,影响磨煤机造成停止运行;4.4.11吹灰器故障无法退出炉外,造成吹灰器烧损;4.4.12锅炉灭火;4.4.13电除尘停用1/2以上电场;4.4.14锅炉并汽机侧混合蒸汽温度低于490℃;4.5汽机部分4.5.1汽轮机调速系统异常,使机组出力摆动造成锅炉安全门动作。4.5.2给水压力、脱氧器水位、低于现场运行规程的允许值。4.5.3汽轮机运行中任何一轴承温度超过现场运行规程的允许值,但未构成停机条件。4.5.4汽轮机轴承及其油系统漏油,引起冒烟着火,未影响机组正常运行。4.5.5氢油压差超过或低于规定值,漏氢威胁机组安全运行。4.5.6汽轮发电机定子内进油。4.5.7汽轮机在起停过程中调速汽门或主汽门卡涩,引起拒动,影响机组正常起停。4.5.8汽轮机主油箱油位低于运行规程规定的允许值。4.5.9交直流密封油泵,交直流润滑油泵、给水泵、射水泵、循环水泵、凝结水泵、低位水泵、疏水泵等联动装置失灵。4.5.10调速油泵与主油泵切换过程中,造成油压降低或断油,无后果者。4.5.11调速汽门门杆断裂、或调速汽门卡涩,影响机组正常运行。4.5.12给水泵运行中,因油泵及油系统故障影响主泵正常运行。4.5.13汽轮机起停过程中造成汽缸进水。4.5.14运行中脱氧器压力升高,达到动作压力后,任一安全门拒动。4.5.15汽轮机运行,真空下降6.67千帕,导致出力降低10分钟内不能恢复。4.6电气部分4.6.1低压电气设备发生下列情况者:4.6.1.1误拉合开关、刀闸、铅丝。4.6.1.2保护整定值小,造成开关频繁跳闸。4.6.1.3电源铅丝匹配不符合要求,造成电机烧损。4.6.23千伏及以上开关和6千伏及以上隔离刀闸,因故障或操作机构失灵,未造成事故者;或3千伏及以上开关断不开未造成事故。4.6.33千伏及以上电气设备与系统非同期并列或未经同期检定合闸未造成后果者。4.6.4发电机起动升压过程中,空载电压超过额定电压10%以上者。4.6.5电气设备因试验接线错误,未造成后果,发电机、主变压器耐压试验,电压超过试验电压标准。4.6.63千伏及以上线路断导线(引流线)或杆塔倾倒或折断,3千伏及以上线路断地线、瓷瓶串断开和脱落未造成事故者。4.6.7充油电气设备油位下降到油面计指示以下。4.6.840千瓦及以上电动机烧损。4.6.9电气设备保护装置脱离或误投(包括误整定、误接线、保护压板误投,忘投或误退、忘退)。继电保护试验过程中,造成主要辅机联动。4.6.10电气设备连锁装置失灵。4.6.11自动励磁调节装置停用超过72小时。4.6.12故障录波器工作不正常或非计划停用或没有及时更换录波纸。4.6.13发电厂主要电气仪表失灵或停用时间超过4小时,主要仪表是:发电机静、转子电流表,电压表,有功、无功电力表,线路有功电力、电流表,同期装置盘上的任一表记失灵。4.6.14配电线路的横担、拉线接地带电,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4.6.15机炉电控制室,网控室及主要生产场所夜间工作照明中断30分钟,或事故照明切换失灵。4.6.163KV及以上的电气刀闸,因检修质量不良,经运行验收后合闸不到位,需超工期重新检修处理。4.6.17厂用高压开关及刀闸,使用时拉不开,合不上影响机组起停达1小时以上。4.6.18励磁机检修后投运,发现极性接反,或运行操作不当,产生逆励磁。4.6.19给粉电源中断,造成锅炉灭火,未构成事故。4.6.20检修后的电气设备,发现一、二次回路漏接,错接线,未构成事故。4.6.21CT二次开路,PT二次短路,未构成事故。4.6.22由于监视、调正、操作不当造成发电机端电压过低,引起强磁动作或发电过负荷来信号。4.6.23检修中,由于工作不慎造成6KV及以上充油设备的高压套管、瓷管损伤。4.6.24电气防误闭锁装置故障停用时间超过7天。4.6.25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总钥匙进行解锁,未造成后果者。4.6.266KV、3KV、380V以上厂用母线瞬间失电造成部分机械跳闸。4.6.27六氟化硫电气设备的气体压力低于额定值以下。4.6.28发电机运行中瞬间失磁,工作励磁机故障,被迫改备用励磁机运行。4.7通讯部分:4.7.1交换机故障15分钟;调度总机故障10分钟。4.7.2载波与无线通讯设备故障停用时间超过10分钟。4.7.3架空明线通讯设备故障停用时间超过8小时。4.7.4电缆通讯设备故障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4.7.5通讯电源全部中断时间超过10分钟。4.7.6遥控装置失灵时间超过24小时。4.7.7电池维护不当,影响正常使用。4.8热工部分4.8.1热工保护拒动、误动、未构成事故。4.8.2主要热工保护停用超过2小时。主要热工保护是:锅炉灭火保护、汽机的轴向位移、低真空、低油压、超速、瓦振、抽汽门联关、相对膨胀差保护,发电机的断水保护等。4.8.3主要辅机热工保护停用超过24小时。主要辅机热工保护是:高加保护、脱氧器水位高、给水泵低油压、磨煤机低油压、密封油箱补排油保护等。4.8.4运行中热工自动或联动装置失灵,停用超过8小时。4.8.5主要热工仪表失灵,或停用超过8小时。主要仪表是:主、再热蒸汽温度表、压力表、流量表、汽包压力表、水位表、炉膛负压表、排烟温度表、给水压力表、流量表,供油压力、温度表、调速油压表、速度级压力表、脱氧器水位表、压力表、复水压力表、流量表、密封油压表等。4.8.6由于热工仪表失灵,延误机组起动时间超过1小时。4.8.7运行中机、炉热工仪表电源中断,失去监视。4.8.8运行中热工操作电源中断,无法进行远方操作30分钟内不能恢复。4.8.9各种热工执行机构电动机损坏,故障时间超过24小时。4.8.10机组大小修正常起动并网后,热工主要自动装置在24小时内不能投入。主要自动是:给水、热负荷、减温水、脱氧压力、轴封压力等。4.8.
本文标题:发电厂障碍考核实施细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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