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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兴市民办培训机构2010年度综合考评细则一、办学方向(4分)评估要点:1、贯彻教育方针(2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贯彻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加强师生、学员思想道德法纪教育,师生遵纪守法。达不到每项扣0.5分。2、办学指导思想(2分)。坚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的办学指导思想。不以赢利为目的(不建财务帐,收费不入帐,不按规定将收入占为举办者己有)。达不到扣2分。二、办学条件(20分)评估要点:1、办学资格(5分)。法人举办的教育培训机构其举办者在本地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具有本地法人资格的办学担保;公民个人举办者应具有本地法人资格单位的办学担保。办学者在其办学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办学能力或专长。按教育机构的设置要求,配备专职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财务人员等,负责机构日常管理。达不到每项扣1.5分。其中,第一条不符合条件的年检不予通过。未配备专职校长或主任的倒扣10分。2、办学场地(5分)。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室、办公室及辅助用房,建筑总面积学校不少于1000平方米,中心不少于500平方米。有与办学相适应的图书资料和教学设备设施。租赁办学场地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不使用简易建筑、危房及不2适合教学活动的房屋作为办学场地。达不到每项扣1.5分。其中,第一条不符合条件的年检不予通过。第四条做不到倒扣5分3、办学经费(5分)。注册资金最低限额学校80万元,中心40万元;常年办学经费,学校不少于30万元,中心不少于20万元。达不到每项扣2.5分。其中第一条不符合条件的年检不予通过。4、专职人员(5分)。专职管理人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或相应专业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主要办学负责人具有教师资格,并经核准和通过上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专职人员学校不少于5人,中心不少于4人。达不到每项扣1分。其中,第一条第1和第3项及第2条不符合条件的年检不予通过。主要负责人先任用后核准或未核准倒扣10分。三、办学事业(12分)评估要点:办学规模(12分)。全年教育培训人数学校不少于1400人次,中心不少于800人次。不足但达到1/2扣5分,不足1/2扣10分。四、教学管理(24分)1、履行职责(3分)。实行联合办学的合作者是合法的教育机构,并由主办机构全面负责管理。不将教学任务委托承包或只办不管变相承包给其它组织或个人。第一条达不到扣3分,第二条达不到年检不予通过。32、计划管理(5分)。每学期有工作计划,有校历;专业和学科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课表和教师授课计划;教学业务档案按类别按学年度(或年度)列卷。达不到每项扣1.5分。3、教师管理(5分)。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1人达不到扣0.5分。建有专兼职教师业务档案,没有扣1分。教师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教师工作做到“五认真”(备课、授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查)。达不到每人每项扣0.5分。建立教师(含兼职)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制,执行情况有记录。无制度扣1分,执行较差扣1分。组织教师开展校本培训,参加市以上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每缺席上级组织的培训1次扣0.5分,3次及以上倒扣2分。4、学籍管理(4分)。有学员名册、毕(结)业考核成绩册、学籍卡,有退学、转学和奖惩等文件资料。有在校学员情况变动统计表。学籍档案按有关要求归档。达不到每项扣1.5分。5、日常管理(6分)。各教学班按时足额上课,不提前放课。有值班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达不到每项扣1分。有专人负责,建有学员行为规范细则并发放学员手中,有提高到课率和严肃考风考纪的一整套管理制度。达不到每项扣1分。在市组织的常规管理检查和考试巡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除此栏不得分外倒扣5分。教学、作息安排科学合理,教学秩序良好;教育环境优美、整洁,有育人气氛和社会教育特色。达不到每项扣1分。五、行政管理(10分)41、领导班子(2分)。懂教育、会管理;有敬业精神、开拓能力和协调能力。依法核准成立董事会,机构行政负责人必须为董事会成员或列席董事会议。达不到每项扣1分。2、机构设置(2分)。内部机构(部门)设置与办学规模和承担的教学任务相适应。达不到每项扣1分。3、管理制度(6分)。有健全的行政管理制度,部门和管理人员有明确的职责和考核奖惩制度。达不到每项扣1分。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有书面材料)。达不到每项扣0.5分。各项工作运行秩序良好,未发生直接或间接责任事故。师生无违法和严重违纪行为。达不到除本栏不得分外每项每次倒扣5分。六、财务管理(10分)1、财会人员(2分)。有主办和出纳,具有上岗资格。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按时制作会计报表。达不到每项扣1分。2、制度建设(3分)。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财产管理制度。帐目清楚齐全,做到帐、物、款三统一。定期依法审计。达不到每项扣1分。3、财产管理(5分)。实行独立帐户管理。按规定使用经费,无不合理收支。达不到每项扣1.5分。财产、物资管理有台帐,无转让或校外担保现象。前者达不到扣2分,后者达不到年检不予通过。七、民办教育专门要求(20分)1、遵守法规(2分)。组织办学人员认真学习并掌握国家有5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依法办学,自觉遵守国家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办学态度端正。达不到每项扣1分。2、运行机制(2分)。建立董事会制度,有名单、有会章、有会议活动记录、有决议;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主任、园长)负责制,实行两权分离。达不到每项扣1分。3、变更审批(2分)。变更校名、法人代表、地点、层次、性质、举办者、主要负责人、招生对象、办学范围及设置教学点报审批部门备案、批准。擅自变更每项每次扣1分。4、刊播广告(2分)。刊播、散发、张贴招生广告(简章)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宣传内容真实有效。如违规刊发、内容失实、过期再播,每项每次扣1分。5、办学许可证管理(2分)。按规定办理许可证,正本上墙公示,副本妥善保管,有年检核准记录。无出借、转让、变相转让、涂改许可证现象,达不到每项扣1分。6、证书及食品管理(2分)。严格按规定落实办学项目,颁发各种证书。未按规定执行,每项扣1分。提供食品服务的,必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否则年检不予通过。7、收费管理(2分)。持有收费许可证。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出具合法的正式票据。代办费专款专用,结余如数退还。达不到要求,每项每次扣0.5分。8、保障教职工待遇(2分)。聘任教职工有聘用合同或协议。学费收入优先保障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为专职人员交纳社会保险费。达不到每项扣1分。年度末未依法按规定预留发展基金,6年检不予通过。年内拖欠教职工工资有1次倒扣2分。9、参加年检活动(2分)。服从管理,按时按规定参加常规检查、年检和会议、活动,按时认真填写报送规定的材料和报表。达不到每项每次扣1分。无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年度审计不合格的,年检不予通过。10、服务态度(2分)。坚持诚信服务的原则,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作虚假、夸大宣传和无法实现的承诺,社会反映良好。达不到扣2分。年内有群众投诉并经查实的有1例倒扣10分。八、加分1、主动参与社区建设,提供有效的社区教育服务,效果明显。加3分2、主动组织下岗(转岗)职工开展免费或成本收费的再就业培训达200人次以上。加3分3、独立或联合主办各种公益性社会活动,扩大机构影响,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加3分4、校级领导在刊物(会议)上发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论文(经验),县、市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以上加3分,最多加5分。学校承接县(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县级加2分,市级以上加3分。5、用于硬件、设备等建设的经费每达10万元加1分,最高加3分。
本文标题:宜兴市民办培训机构XXXX年度综合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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