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薪酬管理 > 宁波市共青团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实施意见
1宁波市共青团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了建立健全信息工作考核奖励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市共青团信息工作,更好地为全市团工作的深化和发展服务,根据市委办公厅和团省委办公室对信息工作考核奖励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宁波市共青团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如下: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注重质量、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开展共青团信息工作考核、奖励,进一步发挥团的信息工作在总结经验、交流情况、服务领导决策和推动工作落实方面的积极作用。二、目标要求1、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充分认识信息工作在推动共青团工作深化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把信息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2、要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团的重点工作,在主动收集上报各类信息的同时,按要求切实完成团市委交办的信息收集、报送任务。3、要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要求,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信息员队伍。4、要建立健全一系列的工作制度。通过建立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信息录用通报和每月下发信息报送要点等制度,形成规范、科学的工作制度。25、要充分重视信息化建设。加强网络信息阵地建设,不断健全团的信息网络,善于运用网络、QQ等平台报送信息,展示工作。三、考核范围1、考核对象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属单位团组织。省信息工作站接受团省委单独考核的同时,其信息采用情况仍接受团市委的考核通报。团市委机关各部门信息工作实行通报制,计分标准与其他单位一样,但不纳入考核评比。2、列入考核范围的信息载体(1)团属各类信息载体团中央办公厅、团省委和团市委主要信息刊物及网站。团中央:《中国共青团杂志》、“中国共青团”网站;省委办公厅:《浙江信息》;团省委:《浙江团情》、《青年工作专报》、《浙江青年工作信息》、《浙江青年动态》、“浙江共青团”网站;市委办公厅:《宁波信息》;团市委:《宁波团情》、《宁波青年工作信息》、《青年工作专报》、《舆情专报》、“宁波青年网”网站等。(2)各类报纸媒体主要涉及从中央到县(市)区的党政机关报和部分重要报纸媒体。四、记分办法1、刊物信息记分办法信息刊物录用的信息,视信息稿件的内容及质量分为一类稿、二类稿、综合稿三类。一类稿主要指具有调研性、经验性或理论思考性的信息;二类稿主要指反映日常动态动作及活动开展3情况的信息;综合稿主要指反映各地工作动态的信息。图片信息根据录用信息载体的综合稿标准进行记分。(记分标准详见附件)2、网站信息记分办法(一)“中国共青团”网站(1)对各县(市)区团委有硬性要求,每季度6条,按要求任务数记30分,未完成任务数的,不足一条扣5分。每超过任务数一条加5分,最多加15分。(2)市直属单位团组织信息被“中国共青团”网站录用的,每条加5分。(二)“浙江共青团”网站,(1)作为省信息站直报点的县(市)区团委,每季度30条,完成任务数的记30分,未完成任务数的,不足一条扣1分。录用信息超过任务数每30条加10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其余各县(市)区团委,每季度15条,完成任务数的记30分,未完成任务数的,不足一条扣2分。录用信息超过任务数每15条加10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2)市直属单位团组织,每季度6条,完成任务数的记30分,不足一条扣5分。录用信息超过任务数每6条加10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3)“浙江共青团”网站每篇信息录用的照片另计1分,每季度最多不超过10分。(三)“宁波青年网”网站(1)县(市)区团委,每季度60条,完成任务数记30分,不足一条扣0.5分,录用信息超过任务数每30条加10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4(2)市直属单位团组织,每季度20条,完成任务数记20分,不足一条扣1分,录用信息超过任务数每10条加10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3)“宁波青年网”网站每篇录用信息的照片另计0.5分,每季度最多不超过5分。3、领导批示信息记分办法团中央领导及省领导在上报信息上作出批示的,每篇加50分。团省委领导及市领导在上报信息上作出批示的,每篇加30分。4、报纸宣传报道记分办法根据刊出信息报纸的类别、级别和宣传报道的位置、篇幅等,分为头版头条类、头版类、专版类(一般要求800字以上)和其他四类分别计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五、评比表彰1、每季度团市委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属单位团组织的信息录用情况进行通报。2、年终根据各地、各单位信息积分情况,评选表彰一批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单位和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六、附则本意见由团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列入考核范围的信息载体名单及报送方式2、信息刊物录用信息记分标准3、报纸宣传报道记分标准共青团宁波市委2010年4月7日5附件1:列入考核范围的信息载体名单及报送方式一、团中央办公厅1、《全团要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乙23号团中央办公厅调研处邮编:100006E-mail:diaoyanchu@sina.com电话:010-85212143、852121412、《中国共青团》杂志地址:前门东大街10号团中央(南楼)《中国共青团》杂志社邮编:100006E-mail:zggqt@163.com电话:010-010-67017248、670166173、《中国青年动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乙23号团中央办公厅综合处邮编:100006E-mail:zonghechu@sina.com电话:010-85212149、852121444、“中国共青团”网站域名:二、省委办公厅《浙江信息》地址:杭州市省府路行政中心3号楼省委办公厅信息处邮编:300025电话:0571-87058313、87057173三、团省委1、《青年工作专报》E-mail:zjtswbgs@126.com62、《浙江青年工作信息》地址:杭州市安吉路21号团省委办公室邮编:310006E-mail:zjtswbgs@126.com电话:0571-851742863、《浙江团情》地址:杭州市中河路69号《浙江团情》编辑部邮编:310003E-mail:tuanqingzj@163.com、tuanqingzj@126.com电话:0571-4、《浙江青年动态》E-mail:zjtswbgs@126.com5、“浙江共青团”网站域名:电话:0571-85174274四、团市委1、《青年工作专报》E-mail:tswbgs@126.com电话:871866772、《宁波团情》E-mail:tswbgs@126.com电话:871866773、《宁波青年工作信息》E-mail:tswbgs@126.com电话:871866774、《舆情专报》E-mail:tswxcb@163.com电话:871866905、“宁波青年网”网站域名:电话:871866777附件2:信息刊物录用计分标准信息载体类别稿件类别分数(分)团中央《全团要讯》、《中国青年动态》、省委《浙江信息》一类稿60二类稿40综合稿30团中央《中国共青团》杂志一类稿40二类稿30综合稿20团省委《青年工作专报》一类稿30二类稿20综合稿10团省委《浙江团情》、《浙江青年动态》、《浙江青年工作信息》市委办公厅《宁波信息》一类稿20二类稿15综合稿10团市委《青年工作专报》《舆情专报》一类稿20二类稿15综合稿10团市委《宁波青年工作信息》一类稿15二类稿10综合稿5团市委《宁波团情》一类稿15二类稿10综合稿58附件3:报纸宣传报道记分标准级别范围类别分数(分)中央级《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头版头条80头版50专版60其他30省级《浙江日报》《青年时报》头版头条60头版40专版50其他15市级《宁波日报》头版头条40头版20专版30其他10《宁波晚报》《东南商报》《现代金报》头版头条30头版10专版20其他5县(市)区级《余姚日报》《慈溪日报》《奉化日报》《今日象山》《今日宁海》《今日镇海》《鄞州日报》《海曙通讯》《北仑新区时刊》《新江北》《今日江东》头版头条10头版4专版6其他1
本文标题:宁波市共青团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实施意见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4409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