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 维修企业自查报告(精编5篇)
维修企业自查报告(精编5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维修企业自查报告(精编5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企业自查报告1企业自查报告致:##########################兹有我企业在持证期间未受到药监部门的处罚、经营期间抽检的产品均属于合格产品。我单位在经营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质量管理上绝不放松,发现质量问题第一时间经营进行自查、自纠确保质量合格后再进行投入使用。特此声明。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盖章)2014年05月14日维修养护自查报告22011年度田林县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管理自查报告项目实施单位:田林县水利局二0一二年八月审定:陆建振审核:蒙洲校核:罗祖安编写:覃志章目录一、项目概述二、自查组织三、自查内容(一)项目申报与审批1、项目实施技术方案2、项目申报和审批3、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情况4、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及资金到位情况(二)项目实施1、组织实施2、合同管理3、资金使用管理(三)项目验收1、验收组织2、验收成果3、验收资料归档管理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四、整改措施五、下一步工作建议一、项目概述田林县城驻地乐里镇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距百色市71km。乐里河流经田林县城城区,是右江一级支流,发源于田林县潞城乡,流经潞城、乐里镇两个乡镇,于乐里镇新建村东关屯出境,进入百色市汪甸乡,全长130公里,田林县城以上集水面积571km,河长79公里。乐里城区防洪堤防工程自2001年至2008年逐步完善建设,已建成km河道防洪堤,河道防洪堤防修建以来,对城区防洪减灾害方面发挥巨大作用,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水库及防洪堤防工程运行维护经费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目前,本县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列入统一规划,为此,本年水库工程维修养护不列入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乐里城区防洪堤防工程属Ⅳ等工程,按4级建筑物设计,设计洪水为20年一遇,工程已经验收使用;在工程日常运行养护方面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乐里河防洪堤防工程原Y1+600-Y1+850段为旧堤加固,由于地势较低,一到暴雨季节,洪水暴涨暴落,因原施工原因,Y1+600-Y1+850段受洪水冲刷掏空河堤基础,使之防洪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且出现堤防墙面、外坡草皮护坡局部缺损、杂草丛生等问题,不仅影响到工程的美观,也影响了工程的正常运行。因此,为了消除工程运行隐患,保证工程安全、正常的运行,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对防洪堤防工程进行局部维修和做好日常养护是十分必要的2012年3月16日,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以《关于广西201142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桂水管[2012]63号)联合批复了项目的实施计划,投资概算22万元。工程于2012年4月10日正式开工建设,2012年5月20日工程项目完工,基本具备验收条件。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原有扶壁式防洪堤右堤Y1+600-Y1+800堤脚混凝土加固,、堤顶维修、堤坡维修、附属设施维修,设计主要工程量:(1)河卵石开挖工程:;(2)堤坡修整土石方工程:240m;(3)防护墙面清理工程:3000m²;(4)人工抛石护底工程:m;(5)堤顶修整土石方工程::315m;(6)C15砼墙:m;(7)草皮更新工程:1350m;(8)宣传牌更换工程:6面。5333333二、自查组织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管理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为加强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管理的监督检查,我县成立项目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陆建振县水利局局长副组长罗绍壮县水利局副局长彭祖明县财政局副局长蒙洲县水利局副局长成员罗祖安县水利局总工程师姚晶晶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覃志章县水利局工管站站长潘林波县水利局财务股会计黄善科县水利局工管站技术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蒙洲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项目自查日常工作。工作要求:按照水利部监督检查内容要求,开展2011年度项目自查工作,重点检查项目申报、审批、实施和验收等情况,特别是进一步核实地方财政安排的维修养护资金落实情况,完善地方资金拨付文件和到账凭证补助。三、自查内容(一)、项目申报与审批1、项目实施技术方案;维护项目内容:根据对所管护工程普查的实际情况,按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对照“定额标准项目构成”确定维修养护项目,本维修养护项目为堤防工程4级,定额标准项目包括堤顶养护、堤坡养护、附属设施养护、防洪墙维修养护。施工方案(1)堤顶养护土方:对因雨水冲刷、车辆行驶等形成的堤顶凹陷、坑洼、冲沟及时进行人工土方压实按原设计标准修复;(2)堤坡养护土方:堤坡维修养护土方为修整堤坡残缺、填垫雨淋沟所需要的土方。草皮养护及补植:部分旧草皮不能持续繁茂,降低保护坡面的作用和功能而需要剔除进行补植、更新,除杂草,保持美观;干旱时,适宜洒水养护。石护坡、防洪墙面清理:人工清理防洪墙、坡面杂草等,清理单价按市场价元/m。(3)附属设施维修养护:根据有关规定,更新警示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4)防洪墙养护:内容为对防洪墙脚局部损坏进行修复,做法:开挖至原基脚底后,按1:1放坡挖米深,外坡1:,浇筑C15混凝土厚米,1:1厚米至基顶,回填卵石对防2洪墙养护加固。2、项目申报及审批根据区水利厅《关于下达田林县2011年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技(2011)360)号文要求,2012年2月15日田林县水利局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田林县2011年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查,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关于广西2011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桂水管2012(63)号)批复了项目实施计划。3、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情况;根据田林县财政部门拨付文件、县水利局到账凭证,2011年度共落实的公益性水利维养护经费万元,其中水库、堤防工程费用39万元,人工费用万元。4、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及资金到位情况。2011年12月21日区水利厅《关于下达田林县2011年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计[2012]360)号文下达投资计划。2012年2月15日田林县水利局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2011年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查,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关于广西2011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桂水管[2012]63号)进行资金计划批复,投资概算22万元。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1]342号下达了中央资金,2012年2月17日项目资金足额落实到水利局账上。(二)、项目实施1、组织实施;项目组织:建设任务下达后,田林县水利局成立2011年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程领导机构,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建立了责任制度和岗位职责,明确各部门在维修养护中的职责,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共同做好维修养护工程工作。质量控制:工程实行监理制度,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确保质量控制体系的良好运行,加强对维修养护工程的检查、考核、验收,完善各种检查记录和质量评定。养护工程按照项目管理进行质量量化和目标考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条件:本项目是乐里河防洪堤防维修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在城区内,交通便利,工程所需的建材均可就近解决。施工队伍选择:本工程由田林县水利局负责建设管理,施工队伍由田林县水利局选定有相应施工资质及经验的施工队伍。材料组织:为确保所需材料的供应及采购质量,做好各种材料的管理工作,加快施工进度,所需建筑材料如块石、碎石、水泥均由施工队伍采购,并按有关规程、制度统一验收,不合格材料不予进场。工程计划施工期为30天,工程建设内容简单,在建设中,水利部门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及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和施工安全措施、质量等作好监督。2、合同管理:田林县水利局按照有关规定选择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签约监理服务合同与施工合同。该项目由田林县水利局委托广西钱江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施工图设计,田林县水电建筑安装公司承担施工任务;2012年2月10日田林县水利局与广西钱江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勘测设计合同;2012年4月9日田林县水利局与广西隍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田林分公司签订监理合同;2012年4月10日田林县水利局与田林县水电建筑安装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万元;工程于2012年4月10日正式开工建设,2012年5月20日工程项目竣工。3、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要求,维修养护资金从拨出到使用的全过程都要置于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之下,项目安排由项目法人组织实施,项目实施依据已经批复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调整,工程价款的支付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支付程序支付,加强和规范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项目验收1、验收组织:根据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11年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计[2011]360号)及有关文件精神,2012年5月20日工程项目竣工,基本具备了验收条件。田林县水利局于2012年6月5日向百色市水利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要求对田林县2011年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进行竣工验收。2012年06月7日,百色市水利局组织对该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单位有:百色市水利局、财政局,田林县水利局、财政局、审计局、广西隍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田林分公司、田林县水电建筑安装公司等单位。验收工作组在现场查验工程外观和建设质量,认真审查工程有关资料,在田林县党校会议室召开会议,形成工程验收鉴定证书。2、验收成果:根据百色市水利局、财政局《田林县2011年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鉴定证书》:验收范围:原有扶壁式防洪堤右堤Y1+600-Y1+850堤脚混凝土加固250米,、堤顶养护土方、堤坡养护土方、草皮更新、防护墙坡面清理、宣传牌更新等批复内容。实际完成工程量:河卵石开挖工程:³;堤坡修整土石方工程:m³;防护墙面清理工程:3000m²;人工抛石护底工程:m;堤顶修整土石方工程:0;C15砼墙:m;草皮更新工程:m²;宣传牌更换工程:11面。投资完成情况:项目批复投资22万元,其中土建维修养护费万元,其他费用万元,其他费用(勘测设计、监督费等)万元,实际完成万元,其中土建维修养护费万元,其他费用(勘测设计、监督费等)万元。113333工程质量评价: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工程外观质量较好,工程运行正常,工程质量合格。验收遗留问题:无。验收结论:经查看现场、工程资料,验收小组认为该工程已按批复的设计内容和下达的投资计划完成了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资金使用与上级批复的实施计划相符,工程建设资料基本齐全,工程运行正常,同意工程通过验收。3、验收资料归档管理:工程相关验收资料数据齐备,根据规定收集装订归档。三、存在问题及原因主要存在问题:1、2011年度项目未完成工程审计,需尽快完善;2、2011年度项目上报规划资金量过小,不能满足维修养护项目要求,覆盖面小,没有把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列入常态管理。原因分析:1、因工程资料需完善,未能尽快完成工程审计。2、对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重要性理解不够。四、整改措施针对田林县2011年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程实施存在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对田林县2011年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程审计问题:2012年7月12日,田林县审计局以《田林县审计局关于田林县2011年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程造价认定的函》(田投审函[
本文标题:维修企业自查报告(精编5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44708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