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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范例(4篇)【前言导读】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的“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范例(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呢!领导干部学习四项监督制度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心得体会1干部选拔任用中是否落实《有关事项报告办法》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看党委(党组)是否存在隐瞒情况、该报告未报告的问题;要同“一报告两评议”结合起来,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时,要报告贯彻落实《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等制度的情况,看全委会是否履行了监督职责;要同组织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结合起来,认真分析影响组织工作满意度的因素,看是否存在应报告未报告而出现违反组织原则和人事纪律的问题,从具体细节上防止选人用人上失察失误问题的发生。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个人学习认识2随着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出台实施,从严治党不断以各种形式向纵深发展,脚步铿锵有力。以下是三一刀客写作整理的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个人学习认识,欢迎阅读参考。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个人学习认识(一)近日,领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出台新规,要求抓住“关键”少数,明确“如实”底线。从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切实牵住了干部廉洁从政的“牛鼻子”。随着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制度之篱越扎越紧。然而,仍有少数干部“任性”填报,房屋平方填个大概,股票资产囫囵瞎报,甚至财产房产总是“遗忘”、护照在手“说走就走”、家属定居国外“毫不知情”。不报、漏报、瞒报,归根结底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有干部认为个人事项属于私事,填起来有所保留、避重就轻;二是一些“带病”干部心中有鬼、心存侥幸,于是不如实汇报或是干脆隐瞒不报。《党章》规定,“党员要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可连实话实说都做不到,何谈“对党忠诚”,又哪来廉洁干事?瞒报个人重大事项,并不是无伤大雅的“小事、小节”,广大领导干部应把“8项家产”、“6项家事”参考资料,少熬夜!的申报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在“私事”的填报上,做到“零”保留,体现忠诚、“报”出平安。个人事项报告“零”保留,体现的是忠诚。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是检测一个干部是否忠诚、干净的试金石。作为党员干部,应站在对党和组织忠诚的高度,对出台的新规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对个人、配偶、子女等各项情况要逐一核对、如实填写,做到不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做个讲政治、守规矩的明白人。个人事项报告“零”保留,报出的是平安。不少问题干部是从隐瞒个人事项这种“小微”违法乱纪事件开始,一步步从“小苍蝇”堕落成为“大老虎”。广大干部要把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当成自查,在如实填报的同时,善于揽镜自照、举一反三,及早发现苗头性问题,进行自我检查、自我修复、自我提升,从而真正“报”出平安。“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广大党员干部应带头从小事做起,在细节上保持对党忠诚无保留,切实维护好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的权威性,让报告个人事项成为廉洁从政的“护身符”。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个人学习认识(二)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新制定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办法》的出台彰显了我们党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恒心,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员干部落实规定要“守信不欺”,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守信不欺要对党绝对忠诚。习近平同志指出:“对党绝对忠诚要害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检验干部成色的“试金石”,是对党是否忠诚的直接体现,守信不欺就要求如实填写报告,老老实实、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向组织报告自身情况。填报中,一些人思想麻痹,将填写当成“小事”;心存侥幸、避实就虚填报,漏报、隐瞒真实情况,这就是对党的不忠诚,要坚决纠正,坚决制止,坚决处理,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守信不欺要强化纪律底线。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曾说“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要把纪律作为党员干部行为的底线、红线、高压线。《办参考资料,少熬夜!法》为今后严肃处理如实报告的行为划出了底线,亮出了红线,为更加有效地强化查核结果运用提供了遵循,党员干部一定要唤醒心中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执纪先于执法,党纪严于国法,在实际填报过程中,头脑不要糊涂,行为不要犯错误,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只有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才经得起组织监督检验。守信不欺要提升道德修养。先秦的荀子早就有言:“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守信约是事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事,事关国家兴亡,小则关系到个人操守信誉。党员干部务必高度重视道德修养,将诚信作为立身处世,干事创业之必须,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十分重要的人生必修课。如实填写报告是对干部道德修养的基本要求,口是心非,言行不一,隐瞒不报,对组织忠诚就是一句空话。有谚曰:“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党员干部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对组织的庄严承诺,要修正和摒弃麻痹心理、侥幸心理,把据实二字落到实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知识问答3《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知识问答问:请您介绍一下出台两项党内法规的背景和意义。答: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采取一系列新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就是从严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抓手。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组织以钉钉子精神,狠抓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使其成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一把利器,取得显著成果。修订出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新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报告工作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出台两项党内法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指示要求和中央新精神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高度重视,几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在有关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有机结合,将执行和完善报告制度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加以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参考资料,少熬夜!《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了明确规定。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和中央的新精神,为修订和制定两项党内法规指明了方向。出台两项党内法规,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执行报告制度实践经验的制度成果。一是报告制度日益深入人心,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广大领导干部普遍认识到,是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对党忠不忠诚、老不老实的具体体现,瞒报非小事、说谎有代价,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工作措施不断改进,推进力度越来越大。个人有关事项从只报不查到又报又查,从部分查核到“凡提必核”,随机抽查比例提高到10%,两项合计年查核率达到25%。三是查核结果运用从严从实,作用发挥越来越好。全国因查核发现不如实报告等问题被暂缓任用或者取消提拔重用资格、后备干部人选资格9100多人,因不如实报告等问题受到处理的共万人,有力强化了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这次出台两项党内法规,认真总结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长期坚持下去,凸显了抓制度执行的久久为功。出台两项党内法规,是与时俱进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现实需要。2010年出台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管党治党形势的发展变化,原来的规定有一些方面已不能很好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通过完善制度来解决。比如,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干部管理监督需要更加科学化、精准化,对报告对象范围作适当调整势在必行。再比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就业从业形式多样化,投资渠道多元化,从防范利益冲突、促进领导干部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角度,亟待对报告的家事、家产有关事项予以进一步明晰和完善。中央出台两项党内法规,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回答和解决了制度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彰显了中国特色的制度自信。两项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必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使领导干部对党忠诚、遵规守纪、诚实守信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问:请您谈谈修订和制定工作坚持的基本原则。答:出台两项党内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内有关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重要依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要把握这样几个原则:一是坚持突出重点,以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报告对象,以与领导干部利益和权力行为紧密关联的家事、家参考资料,少熬夜!产为重点报告内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报告和查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报告事项的范围、内容及查核等进行调整和明确;三是坚持依规依法,与相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相衔接;四是坚持实事求是,以更加符合实际,更为精准科学。问:请您介绍一下此次修订《规定》的主要内容。答:新修订的《规定》共21条,3300余字。主要规定了立规的目的和依据、适用对象、报告内容、报告程序和报告材料的查阅、汇总综合、抽查核实及违反规定的处理等。与2010年印发实施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相比,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报告主体进一步突出了“关键少数”。修订后的《规定》,对报告对象的范围作了适当调整,主要是对企事业单位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作了进一步区分。概括起来讲,就是“一突出、两调整”:“一突出”,就是突出党政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党政机关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都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报告对象,范围同党政机关一致。这充分体现了对党政领导干部从严管理的要求,对公共权力从严监督的要求。“两调整”,就是将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报告对象范围调整为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管理机构领导人员,将国有企业的报告对象范围调整为中央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省管和市管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这样调整,更好地体现了分类管理的原则、精准科学的理念、重点监督的要求。二是报告事项内容更加突出与领导干部权力行为关联紧密的家事、家产情况。修订后的《规定》,总体上还是报告8项家事、6项家产共14项内容,但有的项目作了进一步明晰、补充完善,个别项目作了合并调整。家事包括婚姻、因私出国(境)证件和行为、移居国(境)外、从业、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家产包括工资收入、劳务所得、房产、持有股票、基金和投资型保险、经商办企业以及在国(境)外的存款和投资等情况。三是增加了抽查核实的规定。这是此次《规定》修订的一个重点,在《规定》中专列了5条,对开展查核的方式、比例、对象以及查核结果运用等作出规定。对家庭财产来源合法性验证、查核结果的运用等作了原则性规定。同时,明确了查核联系工作机制和抽查核实纪律。新增加的这些条文,充分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的实践成果。特别是此次修订《规定》时,一并研究制定了《领参考资料,少熬夜!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为今后严肃处理不如实报告的行为划出了底线,亮出了红线,为更加有效地强化查核结果运用提供了遵循,必将促进报告制度得到更好地贯彻执行。问:您刚才谈到,修订《规定》时一并研究制定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请您介绍一下《办法》的主要
本文标题: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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