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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量化考核办法一、教师量化考核办法(满分100分)(一)师德5分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严格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学校领导评议占60%,教师互评占40%。(二)出勤10分每月请假两天以内的不扣分,请假每晌0.1分、每天0.2分,累计请假4节课按请假一晌计算;学校查岗不在岗的每次扣0.5分;迟到一次扣0.2分,旷职一次扣1分;上级部门查岗不在岗者每次扣2分;值班时不在岗经查实的每次扣0.5分。婚、丧、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扣分,超出部分按事假对待。每学期事假超过20天,病假超过60天,或旷职一次的取消评优选模资格。(三)教学常规20分1、制定教学计划与撰写教学总结(1分)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教师根据本人所任的学科,按年级,分学科,制定本学期教学计划,总结好上学期工作,要符合编写要求和自身实际,以书面形式交教导处。不按时上交扣0.5分,凡雷同的一律扣0.3分,编写不具体的扣0.2分,不交者不得分。2、备课(3分)教师要严格按着局教研室要求,做到超周备课,语文、数学每周不少于4篇,其它学科每周不少于2篇,教学设计书写工整规范,项目齐全,反思及时,真实,对教学有改进作用。每周五下午将下周教案交到教导处审批。每周五检查超周备课及反思情况,不按时上交扣0.1分,不能完成超周备课篇数的每缺一篇扣0.1分,不及时反思每次扣0.1分。3、上课(3分)查课主要查迟到、拖堂、空堂等。即准备好上课所需的各种教学用具如:教具、教材、教学设计(导学案)等;上课铃响前5分钟必须在教室门口候课、中途不得退出、不得拖堂;课堂上不得抽烟、不得接打手机、不得坐着上课(孕妇及特异体质除外);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私自更改课程等,每发现一次扣0.2分,空堂一次扣1分。课堂秩序良好,学生无玩耍、睡觉、做其他与教学无关现象。每发现一人次扣0.1分。4、作业(5分)每学期查作业,每班每次按学生数抽1/3作业,从学生书写到批改两方面评价。(1)学生书写①作业本封面写明科目,班级,姓名。②作业不乱涂乱画,无卷角。③文字、数字,符号书写规范。④对教师指出的错误能及时改正。发现一处不到位扣0.1分。(2)教师批改①教师对学生作业要全批全改,批阅正确,书写认真,每周至少对学生有一次针对性、激励性、指导性、总结性的批语,有批改日期。一人次缺一项扣0.1分。②语文学科:一、二年级每周不少于4次,三至六年级每周不少于3次,作文两周1篇。数学学科:每周不少于4次,其它学科每周至少批两次作业。少一次扣0.1分,5、教研(6分)(1)教研学习1分每位教师要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教研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0.1分。(2)教师听课1分。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40节,每次听课都要写出自己的意见或评语,随笔评注对每个知识点,每个环节都有评价。总评要从精彩点、存在问题、我的建议三个方面评议。每少一项扣0.1分,记录不详的酌情扣0.1—0.5分。(3)教研组公开课2分。每学期至少上一节,不上此项不得分。(4)教学反思1分每周每位教师撰写教学反思一篇,每少一篇扣0.1分,要求有得有失有改进措施,记录不详的酌情扣0.05—0.3分。(5)小课题1分每位教师每学期要研究一项小课题,过程性资料要齐全,不全适当扣分,不研究不得分。6、测评(2分)认真组织单元、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服从学校考试安排,有成绩单,有样卷,有试卷分析和改进措施,每少一次扣0.2分。(四)教学成绩占40分根据每学期局或联办小学联考成绩计算。计算公式:教学成绩积分=本学科综合率÷联办组同年级同学科第一名综合率×40(如任教多学科,取各学科积分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五)“十个好”24分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读好书、写好字、上好课、体育运动好、音乐素养好、校园环境好、日常行为好、安全教育好。(六)临时性工作1分由领导结合平时安排的临时性工作进行打分,不服从学校安排发现一次扣除此项得分。二、加分规定(本学期所取得并经学校认定的荣誉)1、教学基本功比赛(包括:三笔字、简笔画、普通话、课件制作、教学设计等)。获得校级、县(局)级、市级、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分别加0.5分、1分、3分、4分,每降低一个等次加分按上一等次的二分之一计算。同一奖项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2、优质课评选:获校级、县(局)级、市级、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每降低一个等次加分按上一等次的二分之一计算。同一奖项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3、正式比赛或校、县(局)级举办的活动中辅导学生获奖:获得校、县(局)级、市级、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每降低一个等次加分按上一等次的二分之一计算。同一奖项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两名或两名以上辅导教师得该分的平均分)4、在县举办的运动会中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得团体总分第1—6名的分别对辅导教师加5分、4分、3分、2分、1分、0.5分(不获奖不得分,学生个人名次不与教师个人挂钩)。5、教师参加比赛(除教学基本功、优质课以外),获校级、县(局)级、市级、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每降低一个等次加分按上一等次的二分之一计算。同一奖项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6、教师征文:经学校上报获得局级、市级、省级以上,一等奖分别加1分、2分、3分,每降低一个等次加分按上一等次的二分之一。同一奖项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7、教育系统表彰的荣誉:镇(校)级、局级、县级、市级级以上分别奖励1分、1.5分、2分、3分。同一奖项以最分值高加分,不累计积分。8、邱县教育:凡发表一篇材料加0.2分,辅导学生的一篇加0.1分,累计加分。9、个人成绩加分:满分5分以县组织的考试为准。满分按100分计算,计算公式为:个人成绩=成绩分/20。符合不参加考试条件的人员此项得分为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得分的平均分,私自不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分。县不组织考试此项不加分。10、上级检查来听课的,每节次加0.1分。局“十个好”检查,被听课教师按照我校在局联办组排名,第一名每人加0.3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加上一等次的四分之三。校级公开课每上一节奖励0.2分。二、学校管理及工勤人员量化考核办法(满分100分)(一)师德5分学校领导评议占60%,教师互评占40%。(二)出勤10分每月请假两天以内的不扣分,请假每晌0.1分、每天0.2分,累计请假4节课按请假一晌计算;学校查岗不在岗的每次扣0.5分;迟到一次扣0.2分,旷职一次扣1分;上级部门查岗不在岗者每次扣2分;值班时不在岗经查实的每次扣0.5分。婚、丧、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扣分,超出部分按事假对待。每学期事假超过20天,病假超过60天,或旷职一次的取消评优选模资格。(三)本学期工作目标85分由教职工结合其本学期实际工作进行评议(学校领导评议占60%,教师互评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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