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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关效能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干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建立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机关。特制定**机关科室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一、考核依据和原则以年度工作任务及各科室的工作职责为依据,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围绕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和招投标管理目标,突出重点,兼顾公平,努力体现考核工作科学、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二、考核对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三、考核内容(一)共性目标60分:包括工作作风、廉政建设、规范服务、安全卫生节能减排等四大项。1、工作作风(20分)严格执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工作效率高,服务态度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得满分。出现下列情况的,扣除相应的分数(扣完为止)。(1)上班时间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每人次扣2分,旷工的每半天扣5分。由办公室每月5日前统计考勤机考勤记录。(2)**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迟到的,每人次扣2分;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5分。由办公室每月5日前提供会议考勤情况来评定。(3)无故不参加**组织开展的各种集体学习和网上学习,每人次扣2分,没有及时完成布置的体会文章的,每人次扣1分。由办公室每月5日前提供学习情况来评定。2(4)无故不参加**工作、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领导任务安排或久拖不办、对临时安排的工作不接受,一次扣2分。由领导酌情评定。(5)违反**财务管理、保密工作、车辆管理等各项日常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规定的,每次扣2分。由办公室提供违纪违规记录来评定。(6)首问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第一个接待的干部,有义务对提出的询问进行解答,或帮助联系相关人员(来电询问的应告知联系科室和联系电话),尽力给服务对象一个满意的答复,经查实违反首问责任制的每人每次扣2分,造成一定影响的(群众投诉)扣4分,被效能督查组查处的按第8条规定扣分。根据考核小组巡查情况、群众举报记录、各级效能督查查处记录来评定,由督查科和交易办公室提供相关记录并查实。(7)限时办结制落实不到位。各科室在职责范围内能自行处理的日常性工作,应明确完成时限,若有人投诉科室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无故未办理,慢作为、乱作为,经查实每人每次扣2分。故意久拖不办或遗忘办理的每查实一次,相关人员分别扣5、3分,科室负责人减半扣分。根据督查科和交易办公室提供群众投诉记录并查实。(8)上班时间有违反“四条禁令”等机关效能规定的内容,被考核小组查处的每次扣3分,被县效能办或行风监督员查处的每次扣5分,被市级以上效能监察部门查处的每次扣10分。根据督查科和交易办公室提供有关查处记录评定。2、廉政建设(10分)勤政廉政、干净干事,无不廉洁行为,得满分。出现下列情况的,扣除相应的分数(扣完为止)。(1)发现本人及配偶、子女收受服务对象、业务联系单位礼金、礼卡、礼券、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及宴请;(2)发现与服务对象有任何形式的不正当来往;(3)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招投标、土地3和矿产权出让、政府采购等事项为本人及配偶、子女、亲友谋取利益;(4)发现从事兼职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各种便利;(5)发现参与色情、赌博和各类封建迷信活动及公款支付的消费娱乐活动;(6)发现应由本人和亲友承担的任何费用到相关单位或服务对象中报销。(8)发现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以及工作调动、乔迁、过生日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9)发现接受服务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和用公款配备的家庭电器。(10)其他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科室工作人员违反以上10条及其他廉政规定受诫勉谈话的每人每次扣5分,因违反廉政准则被有关机关查处的,每人每次扣10分。根据上级组织提供的或群众举报经核实的情况来评定。3、规范服务(15分)工作态度端正,精神面貌良好,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得满分。出现下列情况的,扣除相应的分数(扣完为止)。(1)工作日各科室至少应留有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如确实需要全科室人员外出的,必须征得分管领导的同意,违反的科室负责人每次扣2分、相关人员扣1分。(2)坚持亮牌上岗,亮明本人身份和岗位职责,违反的每人每次扣1分。(3)上班时间未按**统一着装管理办法要求着装的,每人次扣1分。(4)离开本办公大楼的,要按级告知去向,下乡或去外单位办事必须要有实质性内容,外出时正确调好去向牌,违反的每人每次扣2-4分。4(5)严格执行**制定的《文明工作用语规定》,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电话时,态度生硬没有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每发现一次扣2分。以上1-5条根据**考核小组巡查、行风监督员检查、各级效能监督的情况来评定。4、安全卫生节能减排(15分)安全防范、节能减排、卫生保洁措施落实到位,得满分。出现下列情况的,扣除相应的分数(扣完为止)。(1)做好办公室卫生,保持办公室清洁、整齐,资料摆放有序,未做到的每人每次扣1分。(2)卫生包干区不打扫、长野草、卫生状况差,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分。(3)下班后不关闭电器、门窗的,每次扣1分。(4)违规使用自带电器的,每次扣1分。(5)违反各级节能办规定的和**《用电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节能措施如空调温度超过规定标准、使用空调不关门等等,每次扣1分。(6)违反《计算机管理制度》,发生信息失密、失窃或因违规操作导致数据丢失、系统瘫痪,每次扣5分。(7)故意损坏公共财务,造成损失的,每次扣10分,并做出相应处理。以上卫生、节能减排、安全、保密等工作分别由相关分管工作人员提供检查情况或违规记录,并结合**考核小组巡查、行风监督员检查、各级效能监督人员检查的情况来评定。(二)工作目标40分1、各科室和工作人员应根据《**主要工作计划分解表》,明确岗位职责,积极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2、每个科室负责人必须按时填报各科室当月(周)工作任务及上月(周)工作完成情况,每月(周)没有填报的扣3分,虽列出,但表述笼统、含糊的扣2-3分。53、各科室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和**领导布置的工作(包括受领导委托办公室转达),无故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或完成工作任务不到位的,每起扣3分;因工作完成不及时、不到位或没有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县级及以上部门公开批评的,经核实,当月至少扣10分以上。科室负责人减半扣分。4、因工作不细致、粗心,导致工作发生差错,每人每起扣1-3分;属明知故犯的扣6-10分,造成一定后果的至少扣10分,后果严重的直接确认当月考核为“不合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5、信息报道工作按《**信息报道制度》考核,未完成月度和年度任务的结合以上第3条和该制度扣分,其他单项工作另行有明文规定的也结合以上第3条和相关规定参照执行。6、各科室和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局观念,各项工作要紧密配合、团结协作、及时衔接。出现下列情况的,扣除相应的分数。(1)由于配合科室配合不力、衔接不及时,致使工作任务不能及时完成的,配合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照责任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同样扣分。(2)科室内部由于配合工作人员配合不力、衔接不及时,致使工作任务不能及时完成的,配合工作人员参照直接责任人同样扣分。附加分(年度加分):(1)单项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省市县表彰的,分管科室和分管工作人员每次分别加4分、2分、1分,科室负责人减半加分。(表彰时间,以当年受表彰下文时间为准;同时受到省市县表彰的,按最高分统计,不重复记分;各科室协办工作受表彰的,各科室分别加分;个人受到表彰的按该标准减半加分)(2)单项工作经验和做法被省、市、县介绍推广的,分管科室和分管工作人员每次分别加4分、2分、1分。(受到省市县分别推广的,按最高分统计,不重复记分;各科室协办的工作,各科室分别加分。)(3)按下文的《**信息报道制度》等加分。6(4)临时性工作和其他工作加分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四、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运用以个人为单位,以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为重点,按月考核,各科室与工作人员捆绑考核,月度考核结果运用到年度考核。(一)个人月度考核个人月度考核成绩,由月度共性目标考核成绩和月度工作目标考核成绩组成。月度考核结果确定后,由考核办公室负责在**内网公示,并在一楼大厅内设置意见箱,接受全体干部职工和群众监督,对发现科室弄虚作假经查实的,取消当月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1、共性目标考核成绩,依据共性目标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根据各责任科室或责任人提供的考核依据,结合考核小组巡查、行风监督员检查、各级效能监督检查的情况,由考核办公室汇总统计,经考核小组审核后产生。效能督查、考勤、学习、节能减排记录等考核依据原则上谁具体分管谁提供,并且确保真实无误。2、工作目标考核成绩,由科室自评、分管领导审核、考核小组核定等程序产生。(1)申报。各科室对照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对全年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排出工作计划,每月由科室负责人按照月度工作计划和进度逐月申报,每月5日前申报上月考核成绩,同时申报本月主要工作任务目标,申报工作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每个科室一表,具体任务落实到人。(2)自评。各科室工作人员按照月度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完成月度工作目标,并对月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原因和存在问题,申报本月度自评成绩,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核汇总,报分管领导再审核。分管领导要根据当月科室工作人员工作状态、工作完成情况,认真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3)核定。各科室月度工作任务和考核成绩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提交考核工作小组研究,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工7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督查情况,对各科室工作人员考核成绩进行核定。(二)科室月度考核科室和工作人员捆绑考核,科室得分取当月该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平均分。(三)科室和个人年度考核科室和个人年度考核分数分别取科室和个人月度考核分数的平均分。1、年度满意科室的评选按照年度科室得分进行排名,按核定名额确定满意科室数量(出现并列情况的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年度先进个人的评选按照年度个人得分进行排名,按核定名额确定先进个人数量(出现并列情况的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四)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不能评为优秀等次:1、各科室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被有关机关查处的,该同志当月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2、群众举报有违法违纪行为、科室或个人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经查实的,该科室或个人当月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3、因工作不细致、粗心,导致工作发生差错,造成严重后果的,该同志当月确认为不合格等次,并按有关规定处理。4、其他班子认为不能评定为优秀的情况。(五)评两头每月**机关科室和个人分别按考核分数高低排序,得分在85分(不含)以下的末位干部和末位科室的负责人均应接受谈话。年终在**机关各科室评选出若干名优秀干部和1名末位干部;同时按照全年考核分数高低评选出若干个满意科室和一个末位科室,并实行“末位表态制”,即末位科室、末位干部年度考核得分在85分(不含)以下的,末位干部和末位科室负责人要8在年终会议上上台表态,查摆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目标。84分以下的末位干部年度综合考评奖按标准的80%发放。连续两年排名末位且得分85分(不含)以下的科室,其负责人在下轮竞选中层干部时,将不作为推荐中层干部的人选;连续两年排名末位且得分85分(不含)以下的干部,其年度综合考评奖按标准的50%发放,并原则上待岗学习三个月,待岗学习期间原岗位、原职责不变,只发待岗工资,三个月期满后,由考核工作小组投票决定是否需要继续学习或重新上岗。(六)督察督察以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为重点,运用**考核小组巡查、行风监督员检查、各级效能监督等多种方式,全面督查工作态度、工作过程、工作进度、工作配合、工作成效、工作纪律,以及廉政承诺书的履行和各项禁令的执行情况。考核工作小组每月制定督查计划,实行“1+X”督查制度,进行明察暗访,即每月由考核工作小组成员集中对各科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督察一次;另外每月由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结合主任周巡查或日常巡查等,自行确定督查对象和督查内容,不定期、不定次数进行督察,并把督察的情况在月度考核成绩中予以体现。六、其他
本文标题:机关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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