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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代码:000517证券简称:荣安地产公告编号:2010-019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关联交易概述2010年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永元置业有限公司与陈红叶女士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将“荣安花园”项目第16幢10号楼代码为1386***的商铺(建筑面积80.08平方米),以人民币437,077.00元的总价出售给陈红叶女士。陈红叶女士系公司董事蓝冬海先生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及信息披露。2010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议案》,关联董事蓝冬海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事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此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二、关联方基本情况陈红叶,女,公司董事蓝冬海配偶。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荣安花园”项目位于宁波北仑区。项目占地面积约4.93万平方米,项目由12幢多层和4幢高层组成。该项目于2008年5月开工建设,商铺于2010年3月26日开盘销售。上述关联人购买的商铺位于该楼盘的10号楼。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按楼盘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陈红叶女士作为公司内部2员工,享受公司内部员工购房优惠政策和开盘首日优惠,合计优惠400元/平方米。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无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关联交易。关联自然人未利用其关联关系,在与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目前,关联自然人已按银行按揭要求付清首付款,按揭手续正在办理当中。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影响。七、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37077元。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此项关联交易已事先获得三位独立董事认可,三位独立董事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九、备查文件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意见;3、独立董事意见;4、商品房买卖合同。特此公告。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文标题: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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