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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耳器--耳塞GB5893.1-86UDC614.89Earprotector-Earplugs国家标准局1986-02-28发布1986-10-01实施本标准适用于暴露在强噪声环境中的工作人员为防止听力受到损伤而使用的耳塞的研究、设计、制造和性能检验。1名词术语1.1护耳器earprotector保护人耳,使其避免噪声过度刺激的器件。1.2耳塞earplugs是插入外耳道内,或置于外耳道口处的护耳器。1.3声衰减soundattenuation在一个给定测试信号下,所有受试者戴与不戴耳塞时,两者听阈之差的平均分贝值。2耳塞2.1种类2.1.1耳塞的种类按其声衰减性能分为防低、中、高频声耳塞和隔高频声耳塞,其种类见表1。表1名称种类代号说明第一种FZSE-1从低频到高频都隔声防噪声耳塞第二种FZSE-2只隔高频声2.2结构2.2.1耳塞的结构设计应考虑到在佩戴时容易放进和取出,使用时不容易滑脱失落。2.2.2耳塞的造型应考虑到不能插入外耳道太深,与外耳道各壁应轻柔贴合密封。2.2.3耳塞的结构要使多数人可以佩戴,携带方便。为防失散,可以将两只耳塞用一条细绳连接。2.3材料2.3.1耳塞应选用隔声性能好的材料,在一般使用情况下,不易破损,强度、硬度和弹性适当,容易清洗,消毒。在恶少环境中使用不易产生永久性变形,老化和破裂。与皮肤接触时必须无刺激性。2.3.2对塑料、橡胶及橡塑材料的物理性能按2.5条方法进行试验,应满足表2的规定。表2种类材料性能指标耐热性无显著变形,不发粘、不龟裂、不变色耐寒性无硬化、无破损、不龟裂塑料和橡塑材料耐油性无异常变形比重1.4扯断强度,kg/cm^2150扯断伸长率,%400硬度HS50耐热性无显著粘着性老化系数(100×96h)℃扯断强度和扯断伸长率降低值均不大于20%橡胶材料耐油性无异常2.4性能2.4.1耳塞的声衰减量,按GB5893.3《护耳器主观测量方法》中的规定进行测试,其值必须满足表3的规定。表3声衰减量dB1/3倍频程中心频率,Hz种类500100020004000FZSES-110以上15以上20以上25以上FZSES-210以下15以下20以上25以上2.4.2佩戴耳塞后无明显的痒、胀、疼痛和其他不舒适感,佩戴者能够适应佩戴。2.5材料试验2.5.1范围:试验范围适用于塑料和橡塑、橡胶耳塞的材料物理性能测定。2.5.2内容:塑料和橡塑材料的耐热性、耐寒性、耐油性试验;橡胶材料的比重、扯断强度、扯断伸长率、硬度、耐热性、耐油性和老化系数试验。2.5.3试样:塑料和橡塑材料试样采用耳塞成品;橡胶材料试样采用半成品或成品。每次试样所用的成品试样不少于六个。2.5.4塑料和橡塑材料试验2.5.4.1耐热性:将试样悬挂在60±2℃恒温箱中放置8h后取出,检查有无变形、粘着、龟裂及其他异常现象。2.5.4.2耐寒性:将试样置于-10±2℃恒温箱中,放置10h后取出,检查有无硬化、破损、龟裂及其他异常现象。2.5.4.3耐油性:在室温为20±2℃条件下,将试样涂上一层20号机油放置24h,检查有无异常。2.5.5橡胶材料试验2.5.5.1比重:按GB533-81《硫化橡胶密度的测定方法》测定试片。2.5.5.2扯断强度和扯断伸长率:按GB528-82《硫化橡胶拉伸性能的测定》的规定测定试片。2.5.5.3硬度:按GB531-83《橡胶邵尔A型硬度试验方法》规定测定试片。2.5.5.4耐热性:将成品试样悬挂在120±5℃恒温箱中,放置2h后取出,检查有无粘着。2.5.5.5耐油性:在室温为20±2℃条件下,将成品试样涂上一层20号机油放置24h,检查有无异常。2.5.5.6老化系数:按GB3512-83《橡胶热空气老化试验方法》规定测定试片。3检验规则3.1耳塞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进行鉴定,取得许可证后,方可批量生产。3.2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和制造厂必须对耳塞产品进行抽检和自检,检验按本标准第2.1,2.2,2.3,2.4条的规定。如果检验试件不符合2.2~2.4条要求,应再取双倍数量的产品复验,复验后仍不合格,则该批耳塞为不合格产品。3.3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有权直接对产品技术性能进行不定期抽验,有权对不按标准生产和产品性能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提出警告或吊销生产许可证书。3.4生产许可证书两年核发一次。4标志4.1耳塞产品应有下列内容的永久性标志:a.制造厂名称及商标;b.产品型号;c.制造日期;d.许可证编号。4.2耳塞产品应附有使用说明书(包括声学性能在内)。《耳塞标准》编制说明本标准的编制任务由劳动人事部82年劳人字6号文下达给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主编。纺织工业部纺织科学研究院、武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北京市八十二中学参加了编制工作。并得到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北京市耳鼻喉研究所、北京七九七厂、汉口3506厂大力支持和协作。本标准的编制过程,自1982年1月举行第一次工作会议以来,经过二年多的调查研究、做了大量科学试验,编制组先后在北京召开了两次工作会议,讨论了编写内容、起草了标准条文的讨论稿。在1984年3月将该稿分发全国54个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各单位提出的意见,逐条进行修改,而形成审定稿。1984年11月由劳动人事部保护局主持召开了标准审定会。根据审定委员会和与会代表的意见,编制组和有关人员再一次对标准条文作了进一步修改。最后确定为报批稿,经劳动人事部保护局审核后,报国家标准局批准颁布。一、标准编制的指导思想本标准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根据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局颁发的(1982)096号文《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及国标发(1984)056号文的要求,“要优先采用国际标准”和“技术先进国家标准”,“要把国外标准中的先进技术订入我国自己标准中,以保证新制定的国家标准达到七十年代或八十年代的国际标准水平”。因此,我们在制定本标准时,参照采用日本护耳器工业标准(JIST8161-78),并根据我国国情,在耳塞性能的评价与材料试验方面做了补充。本标准适用于暴露在强噪声的环境中的工作人员为防止听力受到损伤而使用的耳塞的研究、设计、制造和性能验收。为便于审定和使用本标准,现将有关标准技术条文的编制依据和情况说明如下。二、标准条文的说明耳塞产品标准,从七十年代起就形成了。目前,国外公布的国家标准,有日本、联邦德国和苏联三个国家。这三个国家制定的标准各有特色。第2.1条种类目前国外护耳器的种类以性能来分类的有德国、苏联等多数国家。一部分少数国家是以护耳器材料来分类的。日本护耳器工业标准(JIST8161-78)对耳塞的种类规定是以性能来分类的。本标准种类是按性能来分。第2.3条材料本条对材料的选择必需满足耳塞在常温下和恶劣环境中使用时性能的要求。耳塞使用寿命的长短不但与材料有关,而且与结构形式密切相关。同一种材料,由于结构形式不同,在使用寿命上是有差异的。如壁薄易破损,壁厚就耐用。目前,耳塞材料主要有塑料、橡胶以及玻璃纤维等四种材料。第2.3.2条关于塑料和橡胶材料的物理性能制定的依据,是编制组根据日本护耳器工业标准(JIST8161-78)的要求,并参考国内情况,对国内七种耳塞如82-3A,82-3B,玻璃棉型,94中型,耳研-5型,65型,TFZF-2纺科院型选用的材料进行物理性能试验的结论:1.塑料和橡塑材料的耐热性,是在温度为60±2℃,8小时的条件下,进行试验,均未发生变形、发粘、龟裂、变色等异常变化;橡胶材料的耐热性,是在温度120±5℃,2小时条件下进行试验,也未发现粘着、变色等异常变化。2.塑料和橡胶材料的耐寒性,是在温度-10±2℃,10分钟的条件下,进行了五种耳塞的材料试验,均未发现硬化、破损、龟裂等异常现象。3.塑料、橡塑和橡胶材料的耐油性试验,是将耳塞分别涂上一层20号机油,放置24小时后,除耳研-5型外,在外观上均无异常变化。4.橡胶材料的耳塞比重测试结果:耳研-5型为1.289;65型为1.264;日本硅橡胶材料的耳塞比重都小于1.4表11/3倍频程中心频率(赫)声衰减频量dB率种类与型号63125250500100020003150400063008000X12.311.3513.7512.8514.627.1534.229.6521.522.75SX6.656.587.727.187.416.86.688.48.7711.64TFZF-2纺科院M11.51214.512172734.528.52020.5X8.411.4512.8512.2514.823.5527.922.220.2517.8SX6.546.756.66.347.137.465.896.47.086.93原耳研-5型M7.59.511.51215.525.528.5221918X5.867.8514.313.3524.4525.424.622.521.5SX3.863.954.264.174.526.074.136.488.15582-4型M55.591311.525.524.52323.522X11.3511.8515.3516.519.228.631.523.7519.2522.1SX4.976.055.15.035.265.86.35.195.295.582-5型M11111516.51929.532.5251821X12.5141414.6516.9527.429.527.2626.9525.35SX6.57.785.555.54.66.234.7458.138.6982-3型M13.511.515.51517.527.531.52826.526X6.058.1811.611.718.719.9517.0520.221.8SX5.15.143.995.76.436.55.875.498.228.8682-10型M5.587.5111119.52115.520.523X14.9513.6512.4512.416.326.430.227.7522.4522.9SX5.656.435.484.894.866.16.476.934.96.7改耳研-5型M151413.512.51626.529.5292321.5※X-声衰减平均值;SX-标准偏差;M--中间值。第2.4条性能关于耳塞的声衰减量的规定,日本护耳器工业标准对耳塞声衰减量规定两级,第一级是在频率500~4000赫其值为10~25分贝以上;第二级是在频率500~1000赫其值为10~15分贝以下,在频率2000~4000赫其值为20~25分贝以上。是用四个倍频带(500、1000、2000、4000赫)的声衰减量来作性能的评价。联邦德国护耳器标准(DIN32760)对耳塞声衰减量可以用两种方法所测得的结果。如果用DIN45611的方法,或用ISO/DP8353的方法测量时,必须具有17分贝隔声指数。苏联标准(ГOCT12。4051-78)对耳塞的声衰减量规定了三级。一级是在频率125~500赫其值为10~15分贝,在1000~8000赫时为17~30分贝。二级是在频率125~500赫其值为5~10分贝,在1000~8000赫为12~25分贝。三级是在频率125~500赫其值为5分贝,在1000~8000赫为7~20分贝。从这三个国家对耳塞的声衰减量规定表明,日本标准较为简单可行,因而本标准采用日本护耳器工业标准规定的护耳器性能。根据上述规定,本标准编制组,按照ISO4869的方法,进行国产几种耳塞的测试,得出的结果见表1。从表1看,国产一般耳塞声衰减值在频率500~4000赫时,其值为10~25分贝以上;在频率500~1000赫时,其值为10~15分贝以上;2000~4000赫时,其值为20~25分贝以上。这些数值表明,耳塞的声衰减量都能满足该标准的规定。第2.4.2条关于舒适度规定的依据,是编制组同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厂及汽车配件厂协作进行了国内七种耳塞佩戴过程中的反应观察得出的结果。第一组观察是在织布车间内进行的。其车间内的噪声级是103~108分贝(A),温度为22~2
本文标题:GB 5893.1-1986 护耳器-耳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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