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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组织及人才振兴的具体实施方案(最新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乡镇组织及人才振兴的具体实施方案(最新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乡镇组织及人才振兴的实施方案【第一篇】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绘就乡村振兴宏伟蓝图,激发党员队伍建设活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现结合本镇实际,制订乡村组织振兴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落实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服务功能、凝聚功能和引领功能为目标,坚持从基础性工作抓起、从基本功练起,以党组织建设带动行政村治理体系建设、以组织振兴促进乡村振兴,着力健全乡村组织体系、制度机制,激发各党组织活力,凝聚乡村振兴的整体力量,夯实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二、基本原则(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工作。找准党建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最佳切入点,以组织振兴,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人才队伍振兴,促进产业和经济振兴,走出一条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互推互促、同步发展的新路子。(二)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注重实效。坚持用时代发展要求审视基层党建工作,准确把握新时期新形势基层党建工作规律,发扬基层首创精神,把创新贯穿于实施组织振兴活动全过程,积极探索新方法,开辟新途径,建立新机制,推动组织振兴活动深入开展。(三)联系实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紧密结合我镇实际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突出抓规范、打基础,抓创建、强能力,抓振兴、促发展,全力打造“党建+”助力乡村振兴的特色党建工作新品牌。三、重点工作(一)选优配强村书记。坚决调整60岁以上、带富能力不强、工作不力的村书记,重点选拔45岁以下年富力强的村书记,实现村书记平均年龄50岁左右的目标。选拔本土致富能手、在外创业能人、返乡大学毕业生、第一书记担任村书记,村级带头人比例达到60%以上。村党支部书记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从带富能力和工作能力上严格加强自身学习建设,达到市场型、创业型、实干型、担当型村党支部书记的标准。(二)发挥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作用,引领乡村产业快速发展。推行“党支部+经济实体+贫困户”模式,鼓励支持党组织和党员领办创办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济实体,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带领农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强保障,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注重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使各村党支部拓宽发展渠道,用好财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补资金,确保所有村新增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0%。(四)发挥选派干部在乡村一线作用。选派干部制定所在村年度工作计划,完成选派干部推动乡村发展项目任务,每名选派干部至少落地1个发展项目。(五)培育助推乡村振兴发展骨干队伍。在优秀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人员、致富能手等优秀群众中发展党员20人以上,实现每个村至少发展1名党员的目标。(六)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建设和巩固提升。确保近三年确定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真转化、真升级全面完成今年确定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任务。(七)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体系中的核心作用。积极创建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实现我镇至少创建成功1个市级标准化规范化示范点的目标。四、工作要求1、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党支部要承担起乡村组织振兴的直接责任,研究细化具体实施办法,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镇组织、纪检、扶贫、财政等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责,明确任务目标,形成推进乡村组织振兴的强大合力。2、搭建载体平台。各村要凝聚多方力量,助力乡村组织振兴。联合域内企业支部积极开展各项组织活动,及时发现、总结推广一批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营造推进乡村组织振兴的浓厚氛围。3、健全考核机制。把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工作情况纳入千分制考核内容中,作为考核村党支部的重要依据,加大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考核。通过集中督导、调研指导、观摩交流等方式,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对推进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导致乡村组织振兴工作滞后的,依规严肃追责问。乡镇组织及人才振兴的实施方案【第二篇】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粤农农规〔2019〕2号文)和《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委办字〔2019〕56号)等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建设目标围绕建设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匹配的美丽乡村,大力发展美丽经济,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农民受益”的原则,通过项目实施,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自2020年开始,连续3年,结合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每年扶持3-5个村创建“一村一品”样板村,样板村“一村一品”主导产业产值增长30%以上;所在村参与项目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未参与项目农民提高10%以上,努力使每一个样板村都具有自己的特色,形成自己的亮点;到2022年全市扶持1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形成2个特色农业产业专业镇。二、建设条件和建设任务(一)建设条件。“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应符合以下条件:1.产业主导性强。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已初步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占比较高,申报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产业总产值30%以上。名特优新产业可适当放宽标准,原则上要在最适种养区发展。2.新型经营主体强。具有正常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承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任务。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及农村致富带头人等优先支持。3.组织保障有力。区、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镇村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推进工作机构,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扶持政策。(二)建设任务。各区要依托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立足本地资源、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依托种养业、绿水青山、田园风光、沙田水乡和乡土文化等,发展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乡村产业,打造一批新型乡村产业特色村、镇,专业村、镇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各区要从产业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建设任务包括但不限于:1.做精做特做强一批特色产业。各区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壮大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特色产业。2.培育一批新型主体。加快培育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的功能,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民”“合作社+专业市场+农民”等经营模式,支持发展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组织化程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3.推广一批绿色生态技术。建设一批绿色高效生态循环生产示范基地,形成一批标准绿色生产技术规范。围绕资源高效利用,示范推广肥药减量控害、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突破资源环境瓶颈,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围绕生产效能提升,示范推广节本降耗、轻简高效等技术,提高农业综合效益。4.打造一批知名品牌。推行标准化生产,开展“三品一标”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对认定为专业村、镇的产品,实施“三统一”: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LOGO,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提高我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5.推动一批产业融合。要大力扶持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组、包装等初加工设备设施,开发一批特色精深加工产品,拓展运销服务等相关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在发展特色产业基础上,与美丽乡村建设、南粤古驿道活化、乡村慢行道建设、农事体验、乡村节庆活动等乡村振兴举措相结合,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康养等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推进农业与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提档升级和特色产品优质优价。三、职责分工(一)市级职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方案、认定办法与资金使用管理、对约束性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绩效考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对各区推荐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候选专业村镇进行评选,达到认定办法要求的,纳入市级专业村镇,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二)区级职责。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总体责任,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和审批监管,组织项目验收。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本区入库项目,报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批,并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组织、审核、汇总辖区专业村、镇认定有关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三)镇级职责。镇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发展特色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制定总体项目申报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并申报入库,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专业镇认定。(四)行政村职责。组织开展“一村一品”示范村申报、主导产业确定、实施主体遴选、土地流转、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收益分配等工作,并提供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表决书;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专业村认定。(五)实施主体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向镇人民政府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绩效自评。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镇人民政府作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人员,加强项目日常监督管理,选好产业、选强实施主体,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按时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建立完善项目管理档案,组织好项目自验和绩效评价等工作。(二)提前谋划布局,严格程序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各区、镇要遴选一批产业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能够代表当地农业特色,符合市场需求,带动农户增收效果好的项目,严格按照要求筛选审核入库项目,落实公开公示、审核把关等程序。区、镇责任部门要扎实做好项目的组织、入库、审核、审批、备案等工作,确保入库项目科学、精准。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推荐专业村、镇的认定工作。(三)做好绩效评价。各区要负责组织项目所在村镇和实施主体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的绩效自评和验收考评。市农业农村局年终对约束性任务开展绩效考核,市财政局视项目推进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四)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创新示范工作,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营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典型剖析,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五)鼓励多方投资。加强金融支农创新,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推进普惠金融“村村通”,积极培育村镇银行、涉农投资和担保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动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投放方式,切实解决“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鼓励将主导产业农产品纳入地方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开展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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