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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督察自查报告8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法治建设工作督察自查报告8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法治建设工作督察自查报告【第一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按照市委依法治县办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实际,现将XX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情况近年来,我县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稳步完善工作机制,大胆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一)进一步夯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20XX年以来,专门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相关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法治XX建设领导小组。20XX年,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及时完成了依法治县工作机构的调整,全面完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建工作,完成中共XX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审议通过了两规则一细则三项制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做好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等文件。各镇(街道)和各县直单位均设立了专门的法治工作机构。同时,认真贯彻《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细则》、《关于在全县各级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XX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着力夯实法治XX建设各项基础。二是强化了经费保障。县、乡两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全县普法经费从20XX年起按照人均元的标准足额预算,自20XX年开始全县人均普法经费上浮元,达到人平年均1元的标准。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每年均落实了3-10万元的法律顾问费用,并呈逐年稳步递增趋势,保障了法律顾问制度的有效推行。积极推行人民调解以案代补制度,全县每年用于矛盾纠纷调解办案补贴和奖励资金达到200万元以上,其中县矛盾中心费用每年的专项预算至少70万元,充分调动了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二)进一步深化了法治示范创建。一是切实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工作。通过对法治宣传教育情况、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的法治培训开展情况、农民普法学校和法律书屋建设情况等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动态管理。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自上而下推动法治XX建设纲要的落实。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县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意见》、《XX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行动方案》等文件,不断夯实依法治理工作基础。三是全面推行镇(街道)和村(社区)人民调委会建设。按照《XX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自20XX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分批完成规范创建工作,确保所有镇(街道)和村(社区)人民调委会达到八有、六统一建设标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将提升到更高水平。(三)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实现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稳步建立健全了科学决策制度,建立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机责任倒查机制,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持续开展案卷评查,在全县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通过发现问题,整改提高,助推全县行政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大排查,在全县所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中开展大排查,发现和梳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督促各执法部门整改提高。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坚决杜绝无证执法现象。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前期建立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执法单位、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探索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综合管理监督体系。在全县执法单位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查人员名录库,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确保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健全双随机监管改革长效工作机制,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严格执法督察;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内部监管实效;与风险评价、信用建设等工作结合,实施分类监管,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高联合监管实效;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督察。(四)进一步完善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完善了实体平台建设。20XX年高标准建成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XX年全面建成17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9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3000个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20XX年,完成了驻公安、检察、法院、看守所、人武部、县妇联等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全县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二是丰富了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服务。近年来,全县组织开展法润三湘公共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场次累计达7000余次,参与公共法律志愿服务人员达2000余人,服务受众达19万余人次。组织全县律所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完成与全县297个村(社区)的法律服务结对,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群和顾问群,实时为全县百姓提供点对点的法律服务。联合相关单位在县工业园区和网岭循环经济园区持续推行了企业免费法律体检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了园区中小型企业的法律风险,大幅提升了企业主的法治意识。三是服务了全县中心大局工作。紧扣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自身法治服务职责职能,主动融入产业项目建设活动、温暖企业行动、三大攻坚行动、征拆征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中心工作,为开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五)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效率。一是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了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中心理论组学法述法制度,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查和年度考评,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宣誓制度,培养其忠诚、干净、担当和依法行政意识。近3年来,全县上下共举办领导干部专题法律讲座(培训班)30余期,每年有近5000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二是突出青少年普法教育重点。全县60多名法制副校长深入40余所中小学校扎实开展法治讲座,教学计划、法律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的目标基本实现。注重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确保在校生接受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20XX年以来,司法干警、法制副校长、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到各乡镇中小学,开展法律征文比赛、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夏季防溺水讲座等系列活动620余次,共编印法律书籍7万余册,受教育师生达2万余人次。20XX-20XX年连续三年分别组织开展了以懂法守法护法,争当文明学生、法育未来、关爱明天、无敌青春、靓丽人生和学习宪法法律、做美守法少年为主题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三是突出主题活动宣传重点。为推动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思路,我县积极组织实施法律六进和送法下乡活动。同时,常态化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农村法治宣传月、世界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专项宣传,使法律知识宣传得到进一步普及。20XX年以来,在县城湘东大市场、攸州公园、沿河风光带、乡村法治小广场、乡镇农贸市场等地共计开展广场宣传活动230余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0余万份,回复各种法律咨询万余人次,现场提供法律援助110余件。四是突出阵地建设重点。投资80余万元,在全市率先建成了占地约360亩的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制作宣传橱窗50余块、卡通宣传标牌300余块、法治宣传文化石40余座。积极打造大众传媒载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作用,在县新闻网站专门开辟七五公益普法专栏。与县交通频道合作,在平安在线节目定期开展法治讲课共110余期。与广播电台合作,利用村村响平台,开设普法小讲堂,每日开展普法宣传5分钟。与县委宣传部联合,以门前三小工程建设为契机,在建成的门前三小示范点基础上,合理嵌入法治元素,完成了60余个乡村法治小广场建设,有力推动了法治阵地建设向基层进一步延伸和覆盖,大幅拓展了普法宣传受众面,有效提升了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观念还不够强。近年来虽然全力推进法治XX建设,出台和施行了一系列依法行政制度,但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还没有完全确立起来,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比较严重,不习惯条条框框约束。这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导致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没有得到重视,政府和部门在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上打了折扣。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的政府法制机构,法制审核作用仍未得到充分发挥。(二)法治政府的相关制度还欠完善。1、政府履职方面。虽然推行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但是宣示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对于清单制度的落实没有有效的监督措施。2、行政决策方面。《XX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五个必经程序,对于决策事项只做了原则规定,XX政府及组成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和标准至今没有出台。决策者通过现场办公会、协调会、文件签批等形式规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3、政府合同方面。全县各级政府和部门存在大量的项目、投资、工程方面的政府合同,但是对政府合同后期履约监督方面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特别是对政府与工业园区企业签订的合同的履约情况监管还未完全到位,导致大量园区土地被闲置。4、行政执法方面。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很多领域的执法体制不顺,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突出,不按基准执行、随意处罚现象仍比较突出。行政执法责任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执法不作为问题比较突出,有的乡镇甚至存在以违法执法方式处理村民违法建房现象。5、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侠运用法治手段处理矛盾纠纷的制度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远远没有发挥,未能及时有效处置行政争议,导致全县因行政争议引发的信访量仍处高位。6、监督问责方面。监察机构在监督履职和监督执法行为上作用发挥不够。行政问责的力度不够,往往在发生重大事故与重大事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和面临很大舆论压力下才启动实施行政问责。(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目前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共有1368人,执法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政府各执法部门中真正从事一线执法的人员一般只有2~3名,无法满足执法覆盖的需要。城管执法人员缺口大,临聘的协管员、辅助人员占50%左右。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重心向县镇下移,现有基层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更加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县执法人员中很大一部分为军转安置人员,正式招录的少,有法律背景的人员更少,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满足严格执法的需要。(四)法治政府建设的外部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体制内的监督体系制约作用发挥不够,外部社会监督体系缺乏制度和程序支撑,内外监督没有形成有效合力,问责工作没有形成威慑力。突破规则、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社会风气盛行,对依法行政制度的落实产生了负面影响。公众调查显示,监督制约不到位是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主要表现有:1、有些监督制度和机制存在
本文标题:法治建设工作督察自查报告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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