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 转会介绍信【范例4篇】
转会介绍信【范例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转会介绍信【范例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足球运动员转会费的会计分析【第一篇】足球运动员转会费的会计分析足球运动员的转会费,在会计处理上可以认定为一项资产。但是,临时性转会费和永久性转会费的会计处理却不大相同。本届世界杯比赛激战正酣,与世界杯有关的话题近日也成为了微博的热点。关于明星球员的转会费问题,会计该如何处理呢?转会费的会计界定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具体而言,资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根据中国足协对国内转会的规定,转会可分为临时转会和永久转会。经双方协商定期借用运动员的为临时转会,临时转会期限一般为3个月~l年,租借期满运动员必须回到原俱乐部。由于临时转会持续时间较短(少于1年),对该过程中涉及的转会费都予以费用化,不涉及接受俱乐部对转会运动员的拥有或控制的问题。运动员所有权转让为永久转会,永久转会应签订两年以上合同,在合同持续期间,除足协组织国家队进行代表国家对外比赛时有权调用各俱乐部运动员外,运动员必须服从其所在俱乐部对他的调配。在该合同持续期间,足球运动员可视为为足球俱乐部所拥有或控制,由此所引起的转会费可作为俱乐部从事的一项投资活动。2.必须具有可计量性。足球运动员转会时转会费的确定由接受和转出俱乐部双方协商,转会费的定价应当与该球员将给俱乐部带来的未来收益相关。一个球员的身价,在转会的时候就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近日传来球员转会的身价破亿,创造了球员转会费的历史记录,明码标价的高额“转会费”背后的球员人才博弈,将是第20届世界杯后各大俱乐部不惜重金激烈争夺的焦点。我国转会制度下,根据《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对于所有中国足协的在册运动员,其转会费是以运动员转会前的年收入为基数,然后乘以加值系数得到的,其中,运动员的年收入包括:工资、训练津贴、合同中规定的奖金和出场费。而加值系数主要考虑5个方面的因素:(1)俱乐部系数,它等于转出俱乐部系数和转入俱乐部系数的平均值。而实际的俱乐部系数是由中国足协自己定义的,比如甲A第1名为,其他甲A球队按名次递减。(2)运动员年龄。根据规定,对于25岁~28岁之间的运动员,其系数增加1,每减少1岁加(至18岁),每增加1岁减。(3)是否是国字号球员。如果是当年国家队集训名单上运动员则系数增加1,国奥队为,国青队为(3项中只计1项)。(4)其他荣誉。比如,如果是当年全国最高级别比赛的最佳运动员和最佳射手,那么系数再增加1。(5)是否为运动健将,如果是,则系数加。可见,足球俱乐部对运动员进行的转会费的投入,完全是可计量的。3.必须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转会费是否属于俱乐部的一项资产,关键还在于他是否能给俱乐部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球员为俱乐部创造出的价值是他们能力的体现,从另一个侧面来说,俱乐部关心的是球员在未来特定时期内能为球队创造的价值。俱乐部转入(购买)一个球员,实际看重的是他未来能为球队创造的价值,而不是他已经创造的价值。综上所述,对球员的永久转会费,可以认定为俱乐部的一项资产。转会费会计处理根据中国足协的规定,转会费是指凡在中国足球协会及其会员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在变更所属俱乐部或代表其他俱乐部比赛时所进行转会过程中,由接受俱乐部向原俱乐部或培训单位一次性支付的金额。转会费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以下二种方法:(一)永久转会作为俱乐部的一项无形资产进行资本化并在合同存续期内摊销。对于技术使用权,一般适用于无形资产,按照中国足球俱乐部企业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职业足球运动员是足球技术的载体,在无形资产科目下设“球员技术”,并以运动员名称进行明细核算。1.转入球员:以实际支付的转会费入账。2.换入球员:依照有关非货币交易进行会计处理。3.运动员永久转出:运动员转会到其他俱乐部,按无形资产销售核算。4.运动员临时转出:运动员租借到其他俱乐部,依照租金收入核算。5.运动员提前退役:以其所余净值计入当期损益。6.摊销:合同有期限的,按合同处理。合同无期限的,以运动员30周岁退役为计算基础,以30减运动员实际年龄数之差,确定该运动员技术资产的摊销年限。7.由本俱乐部自己培养并与本俱乐部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运动员。因其成本已列入当期损益,故不再核算,仅记载于球员技术台账。(二)临时转会费作为俱乐部的一项开支全部予以费用化。运用这种方法,接受俱乐部支付的转会费就不作为该俱乐部资产负债表中的一项无形资产,而在签订合同之时,作为当期发生的费用,列支于利润表中。相应地,转出俱乐部则把该项转会费作为签订合同当期的收入,一次性计入损益。因此,对永久转会费,可进行资本化并在合同存续期限内合理摊销;对临时转会费,可全部予以费用化,作为费用一次性扣除。案例解析假设球员A由EFG俱乐部转会到ABC俱乐部,花费了转会费2400万元。A与ABC俱乐部签订合同,签字费40万元,合同期限为4年。ABC俱乐部球员转会费相关会计处理(单位,万元):借:无形资产——球员技术——A(转会费、签字费等)2440贷:银行存款2440采取直线法摊销当期发生额。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610(2440÷4)贷:累计摊销610假设EFG俱乐部核算球员A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金,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2400贷:无形资产等1000营业外收入1400五人制足球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则【第二篇】附录6: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则五人制足球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则目录英文版法文版西班牙文版德文版定义附录61.总则2.适用范围3.协会球队球员的放行和资格4.注册5.五人制国际转会证明6.纪律处罚的执行7.尊重合同8.未成年球员保护9.培训补偿10.联合机制补偿11.国际足联裁决权12.未尽事宜13.官方语言14.执行生效定义本规则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1.五人制足球需遵循由国际足联和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小组委员会共同制定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2.十一人制足球比赛是按照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批准实施的《足球竞赛规则》进行比赛的。3.国际足联关于《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则》是根据国际足联于2003年10月19日颁发的《国际足联章程》第5条而制定。4.前协会:指原俱乐部隶属的协会。5.前俱乐部:指球员离开的俱乐部。6.新协会:指新俱乐部隶属的协会。7.新俱乐部:指球员新加盟的俱乐部。8.官方比赛:指在组织足球框架内的比赛,如各国联赛锦标赛、国内俱乐部杯、国际俱乐部杯,但不包含友谊赛和测试赛。9.有组织的足球赛事:由国际足联、联盟以及协会主办的英式足球和五人制足球。10.保护期:指三个完整赛季或三年,无论何者为先,根据合同的有效期,且该合同在在职业球员28周岁前签订。或,两个完整赛季或两年,无论何者为先,根据合同的有效期,且该合同在职业球员28周岁后签订。11.注册期:由相关协会根据《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则》第6条所规定的时间。12.赛季:指相关国家联赛的第一场正式比赛到该国联赛最后一场比赛间的时间。相关定义部分也可参见《国际足联章程》。NB:任何人称的使用适用于男性及女性。任何单数的使用亦适用于复数情况。附录6第一条总则本规则为国际足联制定《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则》的一部分,即附录6部分。第二条适用范围1.《五人制足球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则》是世界范围内针对所有五人制足球球员具有约束力的规定,同时适用于五人制足球球员的参加组织足球的资格及他们在不同协会间的俱乐部进行转会。2.《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则》应完全适用于五人制足球球员,除非附录6中另有针对五人制足球的说明。3.五人制足球球员在同一协会内不同俱乐部之间的转会由协会按照《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则》中第一条所制定的规定执行。4.《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则》中下列条款在国家层面对五人制足球具有约束力,无需修改、完全包含在协会规则内:第2-8条、第10条、第11条和第18条。5.各协会应在各自的协会规定中应包含保护合同稳定性的方法,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尊重劳资谈判协议。特别应考虑《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则》的第一条第3款(b)中的规定。第三条协会球队球员的放行和资格1.《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则》中的附录1和附录2关于协会球队球员的放行以及球员加入协会球队资格的规定具有约束力。2.一名球员只能代表一个协会参加五人制以及十一人制足球比赛。任何一名球员一旦代表某一协会参加任何级别官方的五人制或十一人制足球比赛(无论全场还是部分),则不可代表其他协会球队参加国际比赛。此规定除《国际足联章程》第15条第3-5款的规定应用外。第四条注册1.五人制足球球员如需参加职业联赛或业余比赛,则必须按照《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则》第2条的规定在所在协会进行注册。只有注册球员方有资格参加有组织的足球赛事。通过注册,球员同意遵守国际足联、联合会和协会的章程及规定。2.一个球员一次只能注册在一家五人制足球俱乐部。然后,该球员可同时注册在一家十一人制足球俱乐部。而五人制足球俱乐部和十一人制足球俱乐部不必同属一个协会。3.从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球员可最多注册在3家五人制俱乐部。在此期间,球员只能代表其中2家俱乐部参加正式的官方比赛。从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该球员可注册的十一人制足球俱乐部数在《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则》的第5条第3款中有特别规定。第五条五人制国际转会证明1.只有在新协会收到五人制国际转会证明(以下简称IFTC)的前提下,已经在前协会注册过的五人制球员方可注册在新协会一家五人制足球俱乐部。IFTC免费发放,且无任何条件或时间限制。任何与此相违背的条款均无效。发放IFTC的协会应向国际足联提交一份复印件。发放十一人制足球的国际转会证明(ITC)行政步骤与此相同。相关步骤参见《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则》附录3。IFTC必须与十一人制足球的ITC有明显区别。2.年龄在12周岁以下的球员无需IFTC。第六条停赛纪律处罚的执行1.针对球员在五人制足球比赛中或与五人制足球比赛相关活动中出现的违例行为的停赛处罚(参见《国际足联纪律条款》第20条第1、2款),只影响该球员代表五人制足球俱乐部比赛。同样的,对球员在十一人制足球比赛中的违例行为的停赛处罚,仅影响该球员参加十一人制足球俱乐部。2.无论球员的违例行为出现在五人制足球比赛中或是十一人制足球比赛中,针对球员的停赛时间处罚将同时影响该球员代表五人制足球俱乐部以及十一人制足球俱乐部比赛。3.如果球员注册的五人制足球和十一人制足球的俱乐部隶属于两个不同的协会,则球员注册的一个协会应将球员的停赛处罚通知该球员注册的另一个协会。4.所有在球员转会前对球员的纪律处罚将继续用于该球员新注册的协会。在发放IFTC时,前协会有责任书面通知新协会球员所受到的纪律处罚。第七条遵循合同1.球员只有在得到所在十一人制足球俱乐部书面批准的情况下,该十一人制足球俱乐部的签约职业球员方可与另外一家五人制足球俱乐部签署第二份职业合同。同样的,球员只有在得到所在五人制足球俱乐部书面批准的情况下,该五人制俱乐部职业球员方可与另外一家十一人制足球俱乐部签署第二份职业合同。2.关于合同稳定性的条款参见《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则》第13-18条。第八条保护青少年国际球员转会的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例外情况参见《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定》第19条。第九条培训补偿关于培训补偿的条款参见《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则》第20条和附录4,这些条款不适用于五人制足球俱乐部之间的球员转会。第十条联合机制补偿关于联合机制补偿的条款参见《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则》第21条和附录5,这些条款不适用于五人制足球俱乐部之间的球员转会。第十一条国际足联裁决权1.在与合同相关的争议提交民事法庭之前,争议双方应在五人制足球球员及俱乐部权利均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寻求解决办法。国际足联有权按照《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则》第22条规定解决争议。2.球员身份委员会或法官应按照《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则》第23条规定,对所有争议进行裁决。3.争议解决庭(DRC)或DRC法官应按
本文标题:转会介绍信【范例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49806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