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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汽车与挂车照明和信号装置GB/T7360—87的工作电压及其测量Workingvoltagesandtheirmeasurementforlightsandlightingsignaldevicesfittedtomotorvehicleandtotowedvehicles本标准规定了新汽车与新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工作电压范围,还规定了测量这些工作电压的方法。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3559—1976《道路车辆—机动车辆及其挂车装用灯具的工作电压》。1适用范围1.1本标准适用于以内燃机为动力并且装备铅酸蓄电池的新汽车与新挂车。1.2本标准规定的方法用于测量:a.汽车上安装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中白炽灯泡电连接端的工作电压;b.牵引挂车的汽车上安装的电连接器插座接线柱上的工作电压,注:本标准同样适用于汽车上安装插头,挂车上安装插座的情况,只需要把插座换成插头,把插头换成插座,本标准涉及的电连接器应该符合GB5053.1—85《汽车和挂车之间24N型电连接器》和GB5053.2—85《汽车和挂车之间12N型电连接器》。c.挂车上安装的外部信号装置中白炽灯泡电连接端的工作电压。2术语2.1关于白炽灯泡的术语2.1.1标称电压标记在灯泡或它的包装上的电压。2.1.2测试电压使灯泡达到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所规定的光电参数和平均寿命的灯泡端电压,它的数值在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中规定。2.1.3工作电压在灯泡电连接端或者在电连接器插座(或插头)接线柱上的实际电压。2.1.4工作电压范围本标准规定的工作电压的数值范围,包括最大值和(或)最小值。2.2关于汽车和挂车电气系统的术语2.2.1汽车试验电压在本标准规定的测量条件下,在蓄电池接线端的实际电压。2.2.2挂车试验电压按照本标准规定由外部稳压电源器供电时,在试验用插座(或插头)接线柱上的实际电压。2.3其它术语其它术语引用:GB3730.1—83《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车辆类型》;GB4785—84《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与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GB3949—83《实验室直流电阻器》;GB5008.1—85《起动用铅酸蓄电池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3测量程序3.1汽车和挂车的准备3.1.1在所有的电压测量中对要测量工作电压的灯具,使用等效电阻器或者经过标定的白炽灯泡替换原来装用的白炽灯泡,在试验报告中要记录采用的方法,若有异议,以使用等效电阻器的方法为决定性的方法。等效电阻器或者经过标定的白炽灯泡的电阻值必须符合表1。若使用的白炽灯泡型号未包括在表1中,则它的等效电阻值按照其测试电压时的平均功率消耗确定。3.1.2每个等效电阻器应该连接于一个与被替换的灯泡相符合的测量用插头上,等效电阻器的电阻和工作电压在测量用插头的连接端测量(图l)。3.1.3对于安装电连接器插座的牵引挂车的汽车,等效电阻器应该近似地模拟挂车的典型负载,它的等效电阻值必须符合表2规定。在整个测量过程中,等效电阻器通过电连接器插头与插座连接,但是在3.3.3中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等效电阻在插头的接线柱上测量,工作电压在插座的接线柱上测量(图2)。3.1.4允许用等效电阻器替换风挡玻璃电动刮水器,该等效电阻器应该在按3.3.2.1中f的规定下,模拟电动刮水器的平均功率消耗。3.1.5对采用串联电阻方式的两个照明级的信号灯,电路不通过串联电阻器,对转向信号灯,电路不通过闪光器,仪表板的照明使用普通的白炽灯泡,并把它们调节到最大亮度。3.1.6蓄电池应充足电,若有争议,按GB5008.1—85中蓄电池完全充电处理。3.1.7若使用按外界温度手动控制调节电压的电压调节器,必须把它控制在平均的调节电压位置。3.2测量汽车试验电压3.2.1起动按3.1准备妥当的汽车,使发动机按如下规定进行预热注:测量时如果需要,应该按制造厂规定采取适当措施使发动机有正常的冷却条件。恒温器控制的电动冷却风扇应该由独立的外部电源供电。a.以发动机额定转速的50%运转15min;b.在发动机怠速转速下运转约5s;c.以发动机额定转速的50%运转5min。3.2.2预热时间内电路负载状况3.2.2.7所有的汽车必须接通以下电路:a.各远光灯;b.各前位灯;c.各后位灯;d.各牌照灯;e.各仪表板照明灯;f.各风挡玻璃电动刮水器,它们的刮片应该在潮湿的玻璃上以最大刮扫频率运动;g.暖风风扇以最低转速运转。3.2.2.2安装电连接器插座的牵引挂车的汽车还必须同时接通表2中的一组等效电阻器。3.2.3在发动机的预热完成后,立即测量蓄电他的端电压,这个测量值就是汽车试验电压,此时发动机继续按照3.2.1中c的规定运转,电路仍处于3.2.2规定的状况。记录汽车试验电压后,使发动机停机并且断开点火电路。3.3在汽车上测量工作电压3.3.1在测量了汽车试验电压后的上述车辆上,把一台外部直流稳压电源器连接在蓄电池的接线端,随时调节稳压电源的电压,使蓄电池接线端具有按照3.2.3测得的汽车试验电压。3.3.2在所有汽车上测量工作电压,必须接通3.2.2.1之b、c、d、e、f和g的负载。3.3.3在所有汽车上,按照表3测量工作电压,但是在安装电连接器插座的牵引挂车的汽车上测量工作电压时,插座不接通负载。3.3.4在牵引挂车的汽车上,按照表4测量工作电压,这是一项附加的测量。测量时,电连接器插座接通符合3.1.3及表2规定的负载。3.4在挂车上测量工作电压3.4.1外部直流稳压电源器通过测量用插座的接线柱向挂车供给电流,测量用插座应该与挂车上插头耦合。挂车试验电压在测量用插座的接线柱上测量。对于标称电压为12V的挂车,挂车试验电压为13V,对于标称电压为24V的挂车,挂车试验电压为27V。3.4.2按照表5测量工作电压。4测量环境和测量用仪器、仪表4.1在汽车上测量,环境温度为23±5℃,在挂车上测量,环境温度为23±10℃。4.2外部直流稳压电源器应该输出需要的电流和电压,它的内阻不太于0.003Ω,波纹电压不大于25mV。4.3测量电压的仪表至少为0.5级,内阻不小于1000Ω/V。在指针式仪表上选择量程时,应该使读数占满刻度的二分之一以上。使用数字式仪表时,它的不准确度不大于指示值的0.5%。5工作电压范围5.1对于汽车,工作电压范围必须符合表6规定;牵引挂车的汽车还必须符合表7规定。5.2对于挂车,工作电压范围必须符合表8规定。附加说明: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提出,由上海汽车拖拉机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上海汽车拖拉机研究所、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起草。本标准起草人:上海汽车拖拉机研究所陈蔼明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王立琳
本文标题:GB T 7360-87汽车与挂车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工作电压及其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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