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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标签标识管理规定【推荐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标签标识管理规定【推荐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分析总结阶段(11月30日前【第一篇】各分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解决措施、典型案例、工作经验等情况进行书面汇总,相关总结请于11月30前上报局食品科。组织实施阶段(11月11日-28日【第二篇】(1)企业自查阶段(11月15日前)。各部门应针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及任务,认真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要将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传达到各食品生产企业,要求企业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进行备案。(2)集中整治阶段(11月16日—28日底)。根据企业的自查情况,结合本方案规定的整治内容和工作重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重处置。整治范围【第三篇】全县范围内的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三、整治内容及工作重点1、重点食品生产企业根据国家、省食药监局、市局食品处的文件精神及县食品产业实际情况,此次标签整治检查的重点为酒类(白酒)、肉制品、粮食加工品和纯净水等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标签标识管理制度,标签标识的内容是否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等相关标准要求,是否存在虚假标注、夸大宣传等行为。对生产的产品在标签说明中涉嫌违规的,要依法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一律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业,并移交稽查部门进行处置。食品标签标识违法行为【第四篇】加大对违法违规标识标注行为的打击力度,突出治理超范围生产、虚假夸张标注、篡改生产日期、伪造产地、虚假标注营养成分及含量等行为;严厉打击企业伪参考资料,少熬夜!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标志的行为;严厉打击非婴幼儿配方食品在标签标识上明示或暗示供婴幼儿食用的行为;严厉打击私自分装、更换包装等违法行为。稽查部门还应把曾因食品标签标识被消费者投诉举报,且证实投诉举报属实的生产经营者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从严从重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本文标题:标签标识管理规定【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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