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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JT∕T 1342-2020 燃料电池客车技术规范
目 次前言Ⅲ…………………………………………………………………………………………………………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技术要求3…………………………………………………………………………………………………5 试验方法6…………………………………………………………………………………………………6 标志、运输及储存7…………………………………………………………………………………………附录A(规范性附录) 燃料电池客车续驶里程试验方法9………………………………………………ⅠJT/T1342—2020前 言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客车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4/SC22)提出并归口。该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理工大学、中汽客汽车零部件(厦门)有限公司、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东风襄阳旅行车有限公司、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志东、刘继红、魏长河、王超、程华、周恩飞、于雅丽、丁传记、姜晓来、李冬梅、蒋永伟、江天波、钱珏、梁丰收、李进、宋光吉、胡伟、房永强、王坚、王钱超、韩锋钢、洪清泉、王保龙、徐彬、邝勇、陈庆娣、杨金华、王燕、陈新弟。ⅢJT/T1342—2020燃料电池客车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燃料电池客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运输和储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M2、M3类氢燃料电池客车的生产、检验和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408—2008 塑料 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GB/T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T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T17676 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 标志GB/T18384.1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第1部分: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GB/T18384.2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第2部分:操作安全和故障防护GB/T18384.3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GB/T18385 电动汽车 动力性能 试验方法GB/T18386 电动汽车 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 试验方法GB/T18387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18411 机动车产品标牌GB/T18487.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18488.1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 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18488.2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 第2部分:试验方法GB/T19836 电动汽车仪表GB/T20042.2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 电池堆通用技术条件GB/T20234 (所有部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GB/T24548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术语GB/T24549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GB/T24554 燃料电池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GB/T25319 汽车用燃料电池发电系统 技术条件GB/T25982 客车车内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T26779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加氢口GB/T26990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 技术条件GB/T27930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T29126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 试验方法GB/T31467.3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 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GB/T31484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1JT/T1342—2020GB/T3148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GB/T31486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32960 (所有部分)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GB/T34872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供氢系统技术要求GB/T35544 车用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GB/T36282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GB/T36288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燃料电池堆安全要求GB/T37154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整车氢气排放测试方法GB/T37244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 氢气GB/T35178—2017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氢气消耗量 测量方法QC/T413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QC/T741 车用超级电容器JT/T230 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TSGR0009 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ZF001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ISO16232 道路车辆 流体回路部件清洁度 第3部分:压力冲洗萃取污染物的方法(Roadvehi-cles—Cleanlinessofcomponentsoffluidcircuits—Part3:Methodofextractionofcontaminantsbypressurerinsing)3 术语和定义GB/T15089、GB/T24548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24548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3.1燃料电池客车 fuelcellelectricbus以燃料电池系统作为单一动力源或者以燃料电池系统与可充电储能系统作为混合动力源或主动力源的客车。3.2燃料电池动力系统 fuelcellpowersystem燃料电池系统、燃料电池用升压DC/DC变换器、驱动电机及其控制系统和车载储能装置的总称。[改写GB/T24548—2009定义3.4.2]3.3燃料电池系统 fuelcellsystem包括燃料电池堆和燃料电池辅助系统,在外接氢源的条件下可以正常工作。[GB/T24548—2009定义3.4.3]3.4车载氢系统 vehicle-mountedhydrogensystem燃料电池汽车上氢燃料经过的储氢系统、供氢系统(含压力调节装置及管路)和加氢系统等相关零部件的集合。3.5低可燃极限 lowerflammabilitylimit可燃气体可以在空气中燃烧的最低体积浓度值。注:氢气的低可燃极限为4%。2JT/T1342—20204 技术要求4.1 一般要求4.1.1 燃料电池客车(以下简称“客车”)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1.2 客车零部件应符合设计要求,经整车厂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检验规程及检验文件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4.1.3 客车应安装能实现和监控平台数据通信、性能满足GB/T32960要求的车载终端。4.1.4 客车在环境温度-30℃~40℃、空气最大相对湿度不超过90%、海拔不超过2000m的环境中应能正常运行。4.1.5 客车仪表应符合GB/T19836的规定。4.2 性能要求4.2.1 客车动力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动力性能项 目要 求加速性能(从0~50km/h的加速时间)(s)≤30最大爬坡度(%)M2、M3中的A级、Ⅰ级客车≥12M2、M3中的B级、Ⅱ级、Ⅲ级客车≥154.2.2 客车在40km/h等速工况时,续驶里程应不低于300km。4.2.3 燃料电池系统的总额定功率与驱动电机的总额定功率比值应不低于50%,且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应不小于30kW。4.2.4 客车车内噪声应符合GB/T25982的规定。4.2.5 客车电磁兼容性能应符合GB/T18387的规定。4.3 整车安全4.3.1 客车B级电压系统部件、容易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罩等部位应有高压警告标志,高压警告标志应符合GB/T18384.3的规定。B级电压系统中电缆和线束的外皮应用橙色示警,外壳里面或遮挡后面的除外。4.3.2 客车应在驾驶区便于驾驶员操作的位置装备能够断开动力电源和切断氢气供给功能的主开关。4.3.3 客车动力接通程序应通过驾驶员不同方向的两个动作完成从关闭到启动状态;仅需一个动作即可从可行驶状态到动力切断状态。4.3.4 客车应通过连续或间断的声或光信号指示,提示驾驶员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当前工作状态。4.3.5 燃料电池动力系统通过自动或手动切断后,只能通过正常的动力接通程序重新启动。4.3.6 客车搭载的燃料电池系统和燃料电池用升压DC/DC及其他B级电压系统设备最低点距地面距离应不小于500mm;当距地面距离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满足GB/T4208规定的IP67防护等级要求。4.3.7 燃料电池系统最外边界距车身外围距离(不含到车顶距离)应大于300mm,否则应采取防护装置进行保护。4.3.8 整车应安装导静电拖地带,其性能应符合JT/T230的规定。3JT/T1342—20204.3.9 任何情况下,任何部位因氢气泄漏导致的氢气积聚浓度应不超过50%低可燃极限值(LFL)。4.3.10 整车氢气排放应符合GB/T24549的规定。4.3.11 客舱、燃料电池系统仓﹑储氢装置仓﹑加氢装置仓等密闭封闭舱内部应设置氢气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且当氢气积聚浓度达到25%LFL时,信号能够传输并在整车仪表上对驾驶员进行警示,该警示包含但不限于声、光报警;当氢气积聚浓度达到50%LFL时,应能自动切断氢气源、供气系统控制电源等。当客舱与燃料电池系统和储氢系统完全隔离,且客舱无氢气管路转接装置时,客舱可不安装氢气泄漏检测报警装置。4.3.12 客车的加氢系统在进行燃料加注时,客车应不能通过自身的驱动系统移动。4.3.13 客车供氢系统在任何情况下均应无泄漏。4.4 燃料电池系统4.4.1 基本要求4.4.1.1 燃料电池系统应符合GB/T25319的规定。4.4.1.2 燃料电池系统应有泄漏防护装置,防止因故障引起阀门、管路失效而发生燃料泄漏。4.4.1.3 燃料电池堆的性能应符合GB/T20042.2的规定。4.4.1.4 燃料电池堆的安全应符合GB/T36288的规定。4.4.1.5 燃料电池堆冷却介质应为电导率小于5μs/cm的去离子防冻冷却液。4.4.2 空气供给系统4.4.2.1 整车的进气口应布置在车厢外侧,防止热回流。4.4.2.2 燃料电池系统空压机或鼓风机宜采用B级电压,以减少高压转化的损失。4.4.2.3 燃料电池系统空气过滤器应满足系统峰值功率下空气流量的要求,同时在相应流量下背压不大于4.5kPa。4.4.3 散热系统4.4.3.1 散热系统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下,且上风口处不宜设置发热元件。4.4.3.2 散热器满足以下要求:a) 散热器除应满足燃料电池堆常态功率下散热需求之外,还应考虑燃料电池堆性能衰减后发热功率增大带来的影响;散热器在最大冷却液流量下的阻力值应满足燃料电池堆的流阻要求。b) 散热器的芯体、水室以及其他附件应采用离子析出率低、散热性能高的材质。c) 散热器表面的防腐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散热器内部清洁度应符合ISO16232的规定,粒度等级为G,清洁度等级为19,残留微粒杂质小于250μm。4.4.3.3 膨胀水箱应采用热稳定性好、化学性能稳定、离子析出率低的材料。4.4.3.4 水泵应具备良好的防水、防尘性能,防护等级应满足GB4208规定的IP67等级要求;与冷却液接触的部件不会离子析出,宜能根据散热系统不同散热量调整水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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