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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治理工作方案范例【汇集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宗教治理工作方案范例【汇集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第一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全镇宗教工作的有效管理,确保宗教和睦、宗教信仰自由,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省、市、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新特点和新任务,扎实有效开展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二、目标任务通过建立镇、村“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协调有力的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宗教事务管理到位,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三、工作内容建立健全镇、村宗教事务管理网络,纳入综治维稳网络体系,我镇配备统战委员、统战干事,村设宗教联络员。(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第六条规定,我镇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对全镇、村委会所建立的宗教工作网络及宗教工作责任制进行督查和管理。(二)明确设立专兼宗教工作委员所承担工作任务,细化宗教工作方案。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三)有信教群众以及宗教活动场所的村委会要设立宗教工作联络员,签订责任状。四、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经开会研究,决定成立镇“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领导小组:五、工作要求(一)将基层宗教工作网络纳入社会管理网络体系中。将宗教工作网络建设与社会管理网络体系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二)选好配强宗教工作专职委员和联络员。要选配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综合素质高、党性和政治意识强的人员做为宗教工作专兼职委员。各村委会要选配掌握本地情况、在群众中有威信、具有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一定工作经验的不信教人员担任宗教工作联络员。(三)加强对宗教工作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服从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同时,不断加大对“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熟练掌握、运用法律法规管理和解决宗教事务的能力。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第二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绥阳县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绥综领发〔202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宗教领城突出问题风险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凤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题导向、标本兼治、纵横结合、实事求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整治个性问题,又要解决共性问题,确保全面整治到位,有效维护全县宗教和谐稳定,社会长治久安(二)目标任务。针对全县宗教领域突出问题风险,认真对照、举一反三、逐一梳理、建立台账、逐一分解、逐一分析、逐整治、逐一销号,根据工作职能职责,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措施,全面深入整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守土有效,确保问题整治到位,从根本上解决全县宗教领域突出题风险。二、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整治进度,确保整治成效,特成立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及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高联友局长副组长:高志刚副局长陈稳副局长王谷副局长成员:各执法大队、乡镇分局、股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王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银同志为联络员,负责资料收集及上报。三、整改内容(一)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整改措施:1.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宗教势力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拆除宗教非法建筑物。2.严厉打击售卖、播放非法宗教出版物及音像制品,依法对违法当事人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街道)分局完成时限:3月12日前(二)境内外势力利用宗教不断渗透的风险。整改措施: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情报信息共享。各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加大对境外势力和邪教组织的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积极查办其他部门移交关于宗教及境外势力活动的行政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宗教非法活动行为。责任部门:各大队、分局、股室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三)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泛滥,管理不规范的风险。整改措施:加大宗教活动场所的排查力度,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协助各乡镇、统战部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建筑设施。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街道)分局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四)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地质灾害、信众群聚的风险。整改措施:协助住建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做好宗教场所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和地质安全。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政环卫股、各乡镇分局整改时限:3月12日前(五)宗教活动场所滥塑宗教造像,信仰不纯的风险。整改措施:协助各乡镇(街道)对滥塑宗教造像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查处各乡镇(街道)移交的宗教活动场所违法建设案件。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分局整改时限:3月12日前(六)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和烧高香的风险整改措施:协助各乡镇(街道)对滥塑宗教造像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查处各乡镇(街道)移交的宗教活动场所违法建设案件。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分局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七)佛教道教商业化治理成果反弹的风险。整改措施:协助其他部门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等问题,及时办理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移交的违法建设、高价销售物品等案件。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大队、各乡镇分局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四、整改要求(一)各部门高度重视,根据方案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二)加大排查力度,举一反三,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长期坚持。(三)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按时报送信息资料。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第三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长沙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市安委会的工作安排,决定从2020年5月起至2022年12月,在全市深入开展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12•4”等事故教训,在全市宗教领域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力促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推动建设“现代化”新长沙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二、基本原则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原则:1.坚持聚焦重点。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着力狠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聚焦省级、市级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和重点时段,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对社会有严重影响事故地发生。2.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充分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确保把所有影响安全稳定地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对发现的隐患以及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并从中吸取教训,确保不发生类似事故,举一反三防范好其他安全生产事故。3.坚持点面结合。各区县(市)统战、民宗干部必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本地区宗教活动场所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认真制定有针对性整改举措并狠抓落实。市各宗教团体必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突出专业性和精准性,全面梳理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加强工作指导,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各宗教活动场所必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机制,全面梳理本场所安全隐患,逐条过堂、逐项整改、逐一消号,确保主体责任落地落实。4.坚持齐抓共管。区县(市)、镇(街)、村(社区)三级民宗工作系统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联动,消除监管的空白和盲区,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5.坚持治理实效。进一步夯实整治过程、强化结果导向,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真正把专项整治的成效体现到发现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来,体现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来,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整治范围全市佛教活动场所、道教活动场所、天主教活动场所、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基督教活动场所等。四、整治重点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规定,特别是全面落实省民宗委《湖南省宗教活动场所公共安全管理办法》和长沙市安委会《2020年长沙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全面落实《长沙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突出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场所主体责任“三个责任”的落地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取得整治成效。(一)安全生产方面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和职责。2.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3.建筑墙面、围墙、地面是否有下沉、断裂情况。(二)消防安全方面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2.门窗有无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栅栏。3.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4.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5.是否对烧纸、焚香采取防火措施。6.举办祭祀、庙会等活动是否报公安部门审核。7.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三)食品安全方面1.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制度。2.食堂相关证照是否齐全。3.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制度。4.饮用水水源是否清洁、卫生。5.餐饮工作人员有无健康体检和健康证明。五、进度安排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长沙市有关要求,部署专项行动。民宗部门及宗教团体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分析本地区、本系统所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通过橱窗、图板、横幅、标语、传单、网络传媒等手段,营造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良好氛围。(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区县(市)民宗部门、各级宗教团体要结合本地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推进方案,抓好组织实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所有宗教活动场所要建立涵盖所有层级和所有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适当位置进行公示。各区县(市)民宗部门、各级宗教团体要采取普查、互查或抽查的方式,邀请消防、卫生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对场所开展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指导、推动场所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场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地落实。(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能够马上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防止和克服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一般性问题变成严重性问题,并建立问题隐患底册。对当场解决不了需要一定时间
本文标题:宗教治理工作方案范例【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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