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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Anne_Zhao2013-12-10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讲解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讲解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讲解其他新政策申报个税的实际操作(以7月份薪资为例)一、个人所得税法相关基础知识征税对象以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分为以下11个税目征税项目具体内容劳动所得工资、薪金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劳务报酬所得包括个人兼职所得稿酬所得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的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资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包括将自己的作品原件、复印件拍卖利息、股息、红利国债利息、国家发行金融债券利息免税财产转让所得股票转让暂不征税;财产租赁所得其他所得偶然所得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取得的所得。不扣除任何费用其他所得提供担保获得的报酬等11个税目税率累进税率比例税率工资薪金生产经营所得7级超额累进税率5级超额累进税率其他征税项目,单一税率20%存款利息:2007.8.15—2008.10.95%;2008.10.9后暂免;个人出租房屋:2001.1.1起,10%;劳务报酬一次收入畸高,加成征收;新税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月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将原来工资薪金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级数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3505个人所得税税率表(7级税率。2011年6月30日通过,9月1日起实施)2011年个人所得税新税率表一(适用工资、薪金)级数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1超过15000元的50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1075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20375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30975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35147502011年个人所得税新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二、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应纳税所得额=工薪收入-免税收入-扣除费用-按照规定缴付的五险一金-捐赠工薪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工资薪金收入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是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其他支付形式(比如奖励旅游、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除此以外,单位以现金形式发放职工的补助、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免税收入免税的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福利费: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救济金: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以下所得也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各种补贴、补助;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扣除费用按照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五险一金自2011年9月1日起,用于计算我市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基数的限额为五险和公积金金最高缴费额;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金、补充养老保金;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作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捐赠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一是看捐赠的实质是否属于公益性捐赠二是看捐赠政策是全额扣除还是按一定比例扣除三是看捐赠机构是否具备税前扣除的资质和资格四是看捐赠取得的票据是否符合要求应纳税所得额30%: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应纳税所得额100%:农村义务教育;红十字事业;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等全额在下月、下次或者当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的;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老算法,新税率”“老算法”A: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的商数据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B: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特别提醒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年终奖金的办法执行。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新税率”9月1日(含)以后当月实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适用修改后的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法一、如果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3500元,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3500的余额,除以12,其商数按照修改后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工薪所得适用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薪所得-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二、如果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3500元,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以其商数按新个税法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某公司职员朱先生2011年12月14日取得工资、薪金所得4500元,当月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30000元。其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4500-3500)×3%=30其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朱先生当月工资薪金所得4500元高于3500元,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除以12,按照修改后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工薪所得适用税率表,按其商数2500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10%,105。应纳税额=30000×10%-105=2895元全年奖的无效纳税区间由于个人所得税税率有七档,因此每个临界点与平衡点之间形成了6个“盲区”。分别为:[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不能在以上区间发放奖金,否则将会出现一次性奖金数额高税后收入低的现象。举例说明序号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税后收入15400054000*10%-105=529554000-5295=4870525400154001*20%-555=1024554001-10245=4375536000060000*20%-555=1144560000-11445=4855546020060200*20%-555=1148560200-11485=487155420000420000*25%-1005=103995420000-103995=3160056420001420001*30%-2755=123245420001-123245=296755四、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减去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2011年我市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标准为39614元),再减去按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社保等,用此余额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实际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然后再乘以年限数,就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在该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实例:例:张某在中山我司某公司工作20年,2011年12月因企业不景气被买断工龄,厂方向张某支付一次性补偿金16万元,同时从16万元中拿出1万元替张某缴纳“五险一金”(未超过规定的限额),张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免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39614*3+10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160000-?=110386(元);将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分摊,张某虽在该企业工作20年,但最多只能按12年分摊.应纳税额=[(110386÷12-3500)×20%-555]×12=7017.2元。五、其他新政策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的处理自2011年1月1日起,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的处理例如,2011年2月某企业的叶女士如果提前5年退休,将取得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按公告中的新计税公式,叶女士在取得一次性补贴后应纳税额为:[(300000÷60-2000)×15%-125]×60=19500(元)。如果叶女士是在于2010年办理提前退休,也是提前5年退休,将取得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那么个税的计算要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058号)执行,使用的个税税率虽然仍是15%,但按1999年规定计算,30万元一次性补助应缴(300000-2000)×15%-125=44575(元),相比现在会多缴25075元。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的处理向个人赠送礼品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向个人赠送礼品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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