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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情况介绍民政部救灾司张宇星2013年5月《预案》和《条例》什么关系都属于国家层面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法规制度范畴.条例是前提和基础,预案是必要补充。条例是对整体工作原则性的规范,预案是贯彻条例的具体措施,将条例内容通过具体举措予以细化实化,具有明确的操作性和针对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背景介绍12011年修订预案的简要介绍2背景介绍我国应急预案体系基本情况2003年抗击“非典”后,国家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并于2005年印发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背景介绍我国应急预案体系基本情况《预案》中规定,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预警级别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分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一般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在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中,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列为25个专项应急预案的第一号。背景介绍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预警级别:特别严重严重较重一般背景介绍200720112005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由民政部牵头编制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4号)。民政部制订了《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编制印发了县级以上(含县级)、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框架指南》。所有省、地市、县、89.8%的乡镇(街道)、55.4%的行政村(社区)制定预案,全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10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由民政部牵头修订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11〕120号)。2011年修订预案的简要介绍(一)《条例》关于预案的规定和新修订预案的框架结构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调查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11年修订预案的简要介绍(二)Step1Step2Step3•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队伍•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资金、物资、设备•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和灾情信息的报告、处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等级和相应措施•灾后应急救助和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措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011年修订预案的新增内容(一)预警响应2009年,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首次建立了灾害预警响应制度,即根据气象、水利、地震、海洋等专业部门发布的一省或多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发生自然灾害的风险,并可能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的情形,启动救灾预警响应。2009年共启动救灾预警响应11次。2010年,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启动救灾预警响应10次,主要针对年初我国大部分地区的降温雨雪天气过程、汛期3次暴雨过程和6次登陆我国的台风过程,其中有4次救灾预警响应转为四级救灾应急响应。2011年以来,共启动预警响应9次。2011年修订预案的新增内容(二)旱灾增加了针对旱灾的应急响应及启动标准一级响应:需救助人数占农牧业人口30%以上,或400万人以上;二级响应:需救助人数占农牧业人口25%以上,或300万人以上;三级响应:需救助人数占农牧业人口20%以上,或200万人以上;四级响应:需救助人数占农牧业人口15%以上,或100万人以上;2011年修订预案的新增内容(三)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员•低温雪灾需救助人员(民电〔2011〕3号)–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房屋倒损需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公路和铁路上滞留需救助人员–其他因灾造成生活困难需紧急救助人员•旱灾需救助人员(民电〔2011〕65号)–饮水困难需政府救助人员–因旱灾造成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其他因种植业、养殖业受旱灾影响造成群众收入降低–因抗旱投入增加造成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员2011年修订预案的新增内容(三)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员•洪涝等灾害其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员(民电〔2012〕99号)•指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当下吃穿住等发生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生活,需要给予即时生活救助的人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因灾造成口粮、衣被和日常生活必需用品毁坏、灭失,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因灾造成交通中断导致人员被困,无法购买或加工口粮、饮用水、衣被等,造成生活必需用品短缺;•因灾造成在收作物(例如将要或正在收获并出售,且作为当前经济来源的粮食、蔬菜、瓜、果等作物,以及近海养殖水产等)严重受损,导致收入锐减,当前生活出现困难;•其他因灾造成生活困难需紧急救助人员“需紧急生活救助”指标主要用于反映风雹和雪灾受灾人员需救助情况;“紧急转移安置”指标主要用于反映洪涝、地震和台风(紧急转移)受灾人员需救助情况。准确理解主要灾情指标2011年修订预案的新增内容(四)过渡性生活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的相关规定“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根据不同时段受灾群众生活所需,国务院及时出台了临时生活救助、后续生活救助、“三孤”人员救助安置等政策,即2008年6-8月3个月内向受灾“三无”人员每人每天发放10元钱和1斤粮、向受灾“三孤”人员每人每月发放600元钱;2008年9-11月间对地震灾区“三孤”人员等生活困难仍需救助的受灾群众平均每人每月补助200元。青海玉树地震和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也延续了过渡期救助政策。2011年修订预案的新增内容(五)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组织指挥体系专家委员会国家减灾委设立专家委员会,对国家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国家重大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提出咨询意见。为增强科学技术在减灾领域中的应用,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减灾委于2005年成立了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目前由38名委员和62名专家组成。1上下左右不衔接2各地预案编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实用3实际操作性不强工作指导性不强预案编制需注意的七方面内容1.把握定位将救助应急预案列为本级政府的专项预案,争取以本级政府名义印发,预案覆盖的自然灾害种类要全面。2.确保要素齐全完整的预案应当包括预案制定依据和目的、适用范围、组织指挥机构、应急准备、灾情信息管理、预警响应、应急响应、灾后救助、民房恢复重建和预案管理等内容。3.科学设定启动指标设定的指标要具体、量化、完整,要设定特殊情况下启动预案的条件。预案编制需注意的七方面内容4.合理划分响应等级省级救助应急预案最好设四个响应等级,市、县两级最好不少于三个响应等级5.注意相互衔接在响应等级、启动条件以及响应措施等方面,要与同级其他预案和上下级救助应急预案相衔接7.规范文本体例按照国内外通行惯例,规范预案文本的章、节、款、项体例结构和标题6.细化响应流程和措施明确各项应急救助工作内容,详细规定各响应级别工作流程1将安排资金和预案启动相挂钩,将本级投入和上级支持相配套2对各地预案编制的几点建议3固化演练机制,以县为单位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预案演练(至少是桌面推演)定时修订预案,不断完善预案体系关于灾情统计报送要求快报及时评估科学核报准确发布规范灾情管理近年来,民政部门的灾情报送时效性、准确率和完整性明显提高。20102012降/增幅度平均上报时延9.3天2.3天64.5%勘误申请条数2525条1894条25.0%上报灾情条数7167条10215条42.5%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1993200620082011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内容政策调整完善近年来巨灾重灾多发连发,救灾实践中探索出很多好的做法,政策不断调整完善,如增加旱灾救助、雪灾救助、其他需紧急生活救助、过渡性救助、严重和一般损房户补助等。与此对应,灾情统计指标从44个增加到54个。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灾情管理要求提高目前来看,救灾已成为国家快速反应能力、综合保障能力甚至国防动员能力的集中展现,考验的是国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中央对灾情管理的时效性、规范性提出更高要求。按照要求,统计制度对灾情报送的时效、程序都进一步明确规范。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内容救灾工作关注度提高在网络等现代媒体传播能力大大增强的背景下,救灾工作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媒体议论的热点,以往可由政府独立决策的事,现在需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经受社会评判,困难度和复杂性大大增加。适应形势,统计制度中关于救灾工作统计指标从6增加到19个,并对文字和图片作出要求。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内容1.报灾时效方面2.灾情准确方面3.审核把关方面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报灾时效性方面2013年1月11日上午8时20分许,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发生山体滑坡,造成46人死亡。灾害发生后,民政部根据网络信息要求地方核实,云南省民政厅了解有关情况并在灾害发生后3小时左右报送了信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例1报灾时效性方面2013年3月29日,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发生山体滑坡,造成83名工人被埋。由于灾害现场偏僻、通讯中断、联系不畅,当地民政部门未能在事发后及时向民政部报告。在获知相关情况后,西藏自治区民政厅下午16时向民政部报告,但当时强调只作一般灾情判定,对后续工作造成一定影响。19时后,国办根据媒体信息责成民政部了解情况,由于民政厅救灾处人员已赴现场联系不上,经与后方指挥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了解,才得悉相关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例2报灾时效性方面2011年9月17日14时许,陕西西安市灞桥区发生特大山体滑坡灾害,导致瑞丰空心砖厂和奇安雁塔陶瓷公司部分车间被埋,造成32人死亡。18时,部里针对陕西省9月上中旬连续强降雨造成的洪涝等灾害启动四级响应并通知省民政厅,当时还未得到滑坡消息。省厅在向省政府报告响应情况时得悉此次滑坡,当时省应急办认为此系“滑坡事故”。18时30分许,省厅救灾处责成西安市民政局了解情况;19时许,电话通报国家减灾中心值班室。据了解,灞桥区民政局在了解灾情后赶往现场,但现场处置工作由政府统一部署,当时民政部门未获准进入。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例32012年7月20-21日,华北地区出现大范围强降雨过程,北京、天津、河北等地遭受多年罕见的严重洪涝灾害,造成上百人死亡或失踪。河北省民政厅及时上报了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情况;北京、天津等常年自然灾害发生较少的地区,在灾害突发后灾情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方面都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当天部里启动响应的判定依据是从国办反馈回来的北京市政府上报数据。灾情准确方面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例12012年6月30日,新疆新源县和静县交界发生6.6级地震,自治区民政厅上报4.8万人紧急转移安置,7500余间房屋倒塌,6.4万间不同程度受损,但厅里通过系统上报的分县灾情数据与文字报告中数据不一致。灾情准确方面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例22012年8月,江苏省民政厅在2012年第11号强台风“海葵”灾情报送中,存在对遇难人员死亡原因掌握不准确等情况(8月9日续报数据中1人死亡,后认定为意外,不属于自然灾害)。灾情准确方面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例32013年3月3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发生5.5级地震。地震发生后,地方未严格按照灾情统计制度的标准判定房屋的倒损程度,将受灾群众家中大量厨房、杂物房、牲畜棚圈等辅助用房计入倒损农房,云南省民政厅未对地方上报数据严格审核把关,导致报送的因灾倒损房屋数量偏大,对于后续的救灾应急决策造成一定影响。地方审核方面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例12013年3月份贵州、湖南、广西等地风雹灾害。贵州:3月18-20日,贵州部分地区遭受风雹灾害,省厅上报严重损坏房屋峰值3.8万间。但未按省级预案启动一级响应(2万间为启动标准)。广西:3月18日开始,广西部分地区遭受风雹灾害,自治区民政厅上报4700余间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但未启动自治区4级响应(3000间为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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