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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百纳税务师事务所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个人所得税系列培训之——个人所得税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主讲人:孙治红认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哪些个税纳税人需要进行自行申报?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认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什么是自行纳税申报?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以下两种情形:(一)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认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为什么要对高收入者制定自行申报制度?一、有利于培养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明确纳税人的法律责任,提高税法遵从度;二、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管理,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三、有利于加强分析比对,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四、有利于为下一步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过渡创造条件、积累经验;同时,也符合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的通常做法。认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年终办理纳税申报是否会多缴税?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项税制下的综合申报办法,只要个人平常取得收入时已经足额扣缴或缴纳了税款,其年终再办理纳税申报时,只需要按照规定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和身份证复印件等,不需要再多缴纳税款。认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法律责任!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认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法律责任!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有扣缴义务人支付的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主题内容概述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简介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自行纳税申报相关知识简介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填报详解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简介概述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与个人所得税相关的重要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简介纳税人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定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纳税义务范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只就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简介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列举征税的个人所得共有11项。应纳税所得额1.年所得额2.应纳税所得额3.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额)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简介税率个人所得税分别不同个人所得项目,规定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税额扣除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简介计征方式代扣代缴自行申报减免税优惠免税项目减税项目纳税期限次月7日此次自行申报纳税人申报时间:年度终了3个月内应纳税额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定义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应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实行按月计征;1.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为应税所得额;2.外籍人员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附加减除3200元的费用扣除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所得-1600元(32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三险一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三费一金”应计入年所得范围内。应纳税额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补贴、津贴独生子女补贴(计划生育奖励费);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应纳税额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例:某纳税人2006年1月取得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当月工资、薪金3500元,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一、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36000÷12=3000(元)3000元适用的工资、薪金所得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元。36000×15%-125=5275(元)二、当月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3500-1600)×10%-25=165(元)三、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5275+165=5440(元)应纳税额的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基本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额的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银行存款利息从1999年11月1日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派发红股或转增股本所得的计税规定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的股息、红利,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股东帐户利息所得的计税规定个人从证券公司股东帐户取得的利息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证券公司代扣代缴。自2005年6月30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计税规定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该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同时也为企业经营使用的实际情况,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财产租赁所得基本规定征税对象: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为应纳税所得额。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税率:20%。应纳税额的计算-财产租赁所得费用扣除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等),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可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应纳税额的计算-财产租赁所得各种费用税前扣除的顺序: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房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2)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额的计算-财产租赁所得居民住房出租所得的计税规定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营业税暂按3%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暂按4%的税率征收。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生产经营的,营业税暂按5%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暂按12%的税率征收。个人出租房屋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财产租赁所得北京市出租房屋应征收的各项税费可选择以下方式计算缴纳:分税种计征方式:按照政策规定,分别计算缴纳各种税费综合征收率计征方式:按每100元应税收入含5元的税额负担水平统一计算应纳税额,即按实际收入的5%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财产租赁所得例:刘某将住房出租给同事居住,每月取得租金5000元,每月应纳税:营业税额=5000×3%=150元城建税=150×7%=10.5元教育费附加=150×3%=4.5元房产税=5000×4%=200元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5000-150-10.5-4.5-200)×(1-20%)×10%=370.8元应纳税额的计算-财产租赁所得个人财产公用所得的计税规定对企业支付个人车辆的支出,均应视同企业向个人支付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能够提供租赁合同的,可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纳税。其他个人财产公用的,比照执行。应纳税额的计算-财产转让所得基本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应纳税所得:以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适用20%的比例税率。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财产原值-合理税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额的计算-财产转让所得北京市个人住房转让所得的计税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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